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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1-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7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21〕7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证发〔2021〕77号)(以下简称“《承销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以下简称“《承销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以下简称“《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及锁定期设置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和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包括:(1)保荐机构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创新投”);(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申万宏源中自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与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88.88元/股(不含88.88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88.88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63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88.88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630万股,且申报时间晚于2021年9月30日14:59:38.647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88.88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63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1年9月30日14:59:38.647的配售对象中,按照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申报顺序从后往前排列剔除6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总共剔除118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54,48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5,427,360万股的1.00380295%。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情况”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0.9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未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70.9199元/股。相关情况详见 2021年10月11日(T-1日)刊登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10月1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4、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226,311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70.90元/股,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2,496.99万元。根据《承销指引》规定,本次发行规模大于10亿元,小于20亿元,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比例为本次发行规模的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其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46,262股,占发行总量的3.93%。申万宏源中自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实际获配股数为2,039,492股,占发行总量的9.48%。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885,754股,占发行总量的13.42%。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340,557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限售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限售期摇号将以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申万创新投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申万宏源中自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6、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7、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1年10月12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8、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1年10月1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21年10月14日(T+2日)16:00前到账。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0%,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包括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0月1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9、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者,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0、中止发行情况: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1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21年10月11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中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1年6月28日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8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2761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中自科技”,扩位简称“中自科技”,股票代码“68873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737”。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发行人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截止2021年9月30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6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分别为49.68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1,508,744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6,034,976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226,311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885,754股,占发行总数量的13.42%,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340,557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调整为13,138,49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55%;网上发行数量为5,484,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45%。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18,622,990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1年9月30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0.90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0.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9.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7.9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6.6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年10月12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简称为“中自科技”,申购代码为“688737”。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情况”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70.90元/股,申购数量为初步询价时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1年10月14日(T+2日)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申购简称为“中自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87737”,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在交易时间内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5,000股。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10月8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10月12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日2021年10月12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资金2021年10月14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资金。凡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并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21年10月8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下缴款:2021年10月14日(T+2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1年10月14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21年10月14日(T+2日)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10月18日(T+4日)刊登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的,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网上缴款: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0月1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8、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1年10月12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五)回拨机制”。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9月27日(T-6日)刊登在上交所(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情况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21年9月30日(T-3日)9:30-15:00。截至2021年9月30日(T-3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申购平台共收到43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934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8.11元/股-10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5,452,480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

2、投资者核查情况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有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7个配售对象未按《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1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2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4个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备案材料中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上述1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3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情况”中备注为“无效报价”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43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871配售对象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8.11元/股-10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5,427,360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按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88.88元/股(不含88.88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88.88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63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88.88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630万股,且申报时间晚于2021年9月30日14:59:38.647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88.88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63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1年9月30日14:59:38.647的配售对象中,按照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申报顺序从后往前排列剔除6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总共剔除118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54,48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5,427,360万股的1.00380295%。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情况”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435家,配售对象为10,753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拟申购总量为5,372,88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4,198.24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情况,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0.90元/股。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四数孰低值70.9199元/股。相关情况详见《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0.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9.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7.9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6.6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约为61亿元,发行人最近两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21,835.19万元(2020年)、7,258.70万元(2019年),累计净利润为29,093.89万元,满足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的第一项标准: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在按剔除原则剔除之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70.90元/股的38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360个配售对象为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对应的有效申报拟申购数量为3,984,330万股,申购倍数为3,113.26倍。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均可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相关信息请见附表。

本次初步询价中,52家投资者管理的2,393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70.90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1,388,550万股,详见附表:投资者报价情况中备注为“低价剔除”部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截至2021年9月30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代码:C26)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分别为49.68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T-3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0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1年9月30日)总股本。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1,508,74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6,034,976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226,311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885,754股,占发行总数量的13.42%,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340,557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调整为13,138,49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55%;网上发行数量为5,484,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45%。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18,622,990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0.90元/股。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四数孰低值70.9199元/股。相关情况详见《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四)募集资金

按本次发行价格70.90元/股和2,150.8744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52,496.99万元,扣除约11,778.03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140,718.97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1年10月12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1年10月12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2、2021年10月12日(T日)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80%;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1年10月13日(T+1日)在《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战略配售部分,申万创新投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申万宏源中自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2021年10月12日(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注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注3:如因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九)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承销指引》、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包括:

(1)保荐机构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申万创新投;

(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申万宏源中自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无其他战略投资安排。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述战略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配售协议。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 2021年10月11日(T-1)日公告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事项之专项核查报告》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

(二)获配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0.90元/股,本次发行总股数21,508,744股,发行总规模为1,524,969,949.60元。

根据《承销指引》的规定,本次发行规模大于10亿元,小于20亿元,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比例为本次发行规模的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申万创新投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本次获配股数846,262股,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10月18日(T+4日)之前,依据申万创新投缴款原路径退回。

申万宏源中自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和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本次获配股数2,039,492股,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的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10月18日(T+4日)之前,依据申万宏源中自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缴款原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三)战略回拨

依据2021年9月27日(T-6日)公告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226,311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数2,885,754股,占发行总量的13.42%,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340,557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8,360个,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3,984,33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申购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T日)9:30-15:00。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70.90元/股,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1年10月14日(T+2日)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3、网下申购时,投资者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以及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4、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获得初步配售后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行为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应承担违规责任,主承销商将把违规情况及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和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三)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21年10月14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四)认购资金的缴付

2021年10月14日(T+2日)16:00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和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21年10月14日(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1、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金额的0.5%。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2、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下转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