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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1-035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在北京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雄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有效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李晓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1-036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在北京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万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有效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1-037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交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晓东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我们审慎查验,公司拟审议的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采用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并遵循了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开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增加额度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设备和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注:“京东集团”指“JD.com, Inc(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京东集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宿迁涵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涵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MA1MEX523Y

法定代表人:李昌明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年1月27日

注册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恒通大厦418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除证券、股票、基金、期货类),企业管理咨询,软件设计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广告代理、发布,版权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宿迁涵邦系京东集团的对外投资平台,持有公司4.47%的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方。宿迁涵邦、上海晟达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同为京东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宿迁涵邦、上海晟达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年度发生的交易按照关联交易列示。

(二)履约能力分析

宿迁涵邦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联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定价政策: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无统一收费定价标准但当地有统一规定的,适用地方的规定;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当地统一规定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协议价格(指经交易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构成的交易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

公告中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相对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1-038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公司修订《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情况

拟增加经营范围“经营各种金属纪念币、章的销售;金银币的设计、生产、批发;黄金手表、K金手表、铂金手表、贵金属镶嵌手表与贵金属智能电子穿戴设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

二、《公司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完成工商变更、备案之日止。

本次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1年9月修订)》。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1-039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2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西配楼5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26日

至2021年10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2021-036)。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宿迁涵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受疫情管控影响,未办理登记无法参加现场会议。

(二)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0日。

(三)登记联络方式:

电 话:(010)84115629

传 真:(010)84115629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林阳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