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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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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21-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1年10月14日一2021年11月10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也不上市交易。2021年10月14日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的起始日期。

2.2 申购、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本次开放期为2021年10月14日一2021年11月10日。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以外的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 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首次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首次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元。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人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具体费率如下: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投资者每次赎回份额申请不得低于1份(除非该账户在销售机构或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基金份额。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上述余额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1)在同一个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1.5%;

(2)其他情况的赎回费率为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并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1)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13、14 层

联系人:张聆枫

电话:021-2221967

传真:021-22211997

网址:http://www.cib-fund.com.cn/

(2)名称: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3)名称: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兴业基金”或者“cibfund”

5.1.2 其他销售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孙琪虹

电话: 95561

网址:http://www.cib.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2)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 申健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人: 张蜓

电话:18017373527

网址:www.wg.com.cn

(3)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 17-19 号环亚大厦 B 座 601 室

法定代表人:陶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 17-19 号环亚大厦 B 座 601 室

邮政编码:430015

联系人:陆锋

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邮政编码:510308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6)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法定代表人:葛新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邮政编码:100193

联系人:孙博超

电话:95055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高源

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院 2 号楼 17 层 19C13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院 2 号楼 19 层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9)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室

邮政编码:210000

联系人:孙平

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1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 53 层

邮政编码:200080

联系人:张佳慧

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1)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邮政编码:200335

联系人:兰敏

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12)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A31 室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 32 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郑经枢

电话:021-50206003

网址:www.msftec.com

(1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 号 2 号楼

邮政编码:200000

联系人:郭哲晗

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4)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39 号华业国际中心 A 座 10 层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人:孙书慧

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datangwealth.com

(15)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4 室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4 室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人: 曾芸

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1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法定代表人:洪弘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座 16 层

邮政编码:100052

联系人:文雯

电话: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

(17)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 1 号院 20 号楼 9 层 101-14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 9 层

邮政编码:100000

联系人:董宣

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8)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邮政编码:100052

联系人:沈晨

电话: 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1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邮政编码:518028

联系人:龚江江

电话:4006-788-887

网站:www.zlfund.cn / www.jjmmw.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其他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2 场内销售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基金直销机构或本公司联系。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009-5561、021-22211885

网址:http://www.cib-fund.com.cn/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指定媒介上的《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定期的更新。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本次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1年9月15日起至2021年10月10日17:00止。2021年10月11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2,099,238,304.28份,占权益登记日(2021年9月14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2,099,244,549.15份的99.9997%,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099,238,304.28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参会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达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运作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40000元,合计50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9月10日在指定媒介刊登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即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10月11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对《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了修订,并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登载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b-fund.com.cn)等规定媒介上。

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自2021年10月11日起实施调整后的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率按每笔赎回申请单独计算。

具体如下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并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四、备查文件

1、《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

公 证 书

(2021)沪东证经字第14088号

申请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委托代理人:李麦琪,女,1990年12月10日出生。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9月17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2021年9月10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2021年9月11日、9月13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和工作人员孙立和于2021年10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14层对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唐昊的监督下,由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李麦琪、王珏进行计票。截至2021年10月10日17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2,099,238,304.28份,占2021年9月14日权益登记日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2,099,244,549.15份的99.9997%,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2,099,238,304.28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与《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表决结果符合会议议案的通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 证 员 林奇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