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9月份产销情况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76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18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883,605.01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在银行销户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2018 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883,605.01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0.36%,实际金额以在银行销户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0号)核准,公司2018年2月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5,263,15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99,999,988.1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31,785,262.9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68,214,725.18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8年2月6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8〕第0015号《验资报告》。该专项账户初始存放募集资金1,371,999,988.34元(已扣除承销保荐费用27,999,999.76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2月28日召开的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内容为:(1)拟用100,000.00万元增资宜都兴发并新建300万吨/年低品位胶磷矿选矿及深加工项目;(2)拟用40,00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经公司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公司已于2018年2月28日使用1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兴发”)。
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投入进度=募投项目累计已支付募集资金金额/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18年2月23日,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因聘请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担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长江证券对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已由华英证券承接。公司、宜都兴发于2020年8月31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华英证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兴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兴山支行、湖北银行宜昌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储2018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1,371,999,988.34元。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以及支付非公开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并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宜都兴发增资1,000,000,000.00元用于“新建300万吨/年低品位胶磷矿选矿及深加工项目”。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上述账户的期末余额分别为190,084.51元、87,599.12元、315,384.73元,主要为募集资金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扣除相关转账手续费后所得。
公司增资宜都兴发并新建300万吨/年低品位胶磷矿选矿及深加工项目,在中国农业银行宜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宜都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截至 2021年9月 30日,公司上述账户的期末余额分别为4,278,340.44元和12,196.21元,为募集资金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扣除相关转账手续费后所得。
(四)监管协议履行情况
截至 2021年9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所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经按照原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根据公司2018年2月28日召开的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司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6,957.54万元。
(三)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2月28日,公司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2月26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2月27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2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2月28日,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12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2月22日,公司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2月25日召开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目前,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中已全部归还到位,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及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公司拟将本次募投项目结项。
截至 2021年9月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1,378,653,829.35元,节余募集资金4,883,605.01元(实际金额以在银行销户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4,883,605.01元(实际金额以在银行销户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第一大股东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1-076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第一大股东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企管”)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无息借款,期限为自公司银行账户收到全部借款资金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日期。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2、舜元企管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舜元企管持有公司股份124,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舜元企管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接受舜元企管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接受舜元企管提供的无息借款所涉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本次接受舜元企管提供的财务资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660733453X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田家村吴山
法定代表人:王国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
根据舜元企管的股权结构,陈炎表系舜元企管的实际控制人。
3、财务状况
舜元企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
4、关联关系
舜元企管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舜元企管持有公司股份124,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舜元企管为公司关联法人。
5、舜元企管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舜元企管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无息借款,期限为自公司银行账户收到全部借款资金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日期。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与舜元企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舜元企管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公司无需向舜元企管支付利息。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存在导致未来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2、借款期限:自公司账户收到全部借款资金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日期;
3、借款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借款利率:在协议规定的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0%;
5、担保情况: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舜元企管本次向公司无偿提供的财务资助是其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大力支持,该财务资助为公司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条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相关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当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公司接受舜元企管提供的财务资助所涉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8,283,418.62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已在事前向我们提供了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相关的材料和信息。我们认为,舜元企管作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体现了舜元企管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能够及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交易事项表示认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接受舜元企管提供的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对公司的支持,本次财务资助为公司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并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九、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接受第一大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接受第一大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公司与舜元企管签署的《借款协议》;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1-077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
及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原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7日起暂停上市。
一、为恢复股票上市公司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1、积极准备恢复上市补充材料并配合相关机构的核查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向深交所提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获得深交所受理;2021年6月11日,公司接到深交所通知,深交所根据《原上市规则》14.2.17条规定,委托相关机构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相关情况进行核实;2021年5月31日、8月1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166号、第173号)。
目前,公司正根据深交所第166号、第173号函件的要求,会同各中介机构准备相关回复材料,并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对公司恢复上市的核查工作。
2、子公司增资完毕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绍兴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华信科”)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绍兴华信科已就本次增资事宜向相关工商登记机构办理完毕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积极开展资本运作,大力发展主营业务
公司于2020年度实施完毕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前次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前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主营业务得以迅速恢复,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也已显著增强。公司目前正在推动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持续推动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全面梳理和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实施流程,加强经营费用、运营成本及财务费用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二、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能否恢复上市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仍存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最终以深交所作出的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为准,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电话:021-58853066
2、传真号码:021-58853100
3、电子邮箱:infotm@infotm.com
4、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5楼03/05单元
5、邮政编码:200335
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原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及深交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901 证券简称:中胤时尚 公告编号:2021-048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相关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石河子市昊嘉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昊嘉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嘉财富”)、石河子市昊嘉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昊嘉产业”)合并持有公司股份22,4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5%),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
公司股东温州华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胤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1,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8%),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0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4%)。
其中,昊嘉产业的合伙人杜红岩在任期届满辞任董事后的6个月内,不参与本次减持;昊嘉产业、华胤投资的合伙人王建敏持有的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锁定期尚未届满,不参与本次减持;华胤投资的合伙人王建远持有的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锁定期尚未届满,不参与本次减持。上述人员在其相应股份锁定期满后,如有减持计划,届时将遵守相关承诺按规定减持股份。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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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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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期间均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三、本次拟减持股东的相关承诺
1、公司股东华胤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在减持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股东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昊嘉财富、昊嘉产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在减持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公司前任董事杜红岩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于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4、公司间接股东王建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公司间接股东王建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华胤投资、昊嘉创业、昊嘉财富、昊嘉产业及杜红岩、王建敏、王建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本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
2. 华胤投资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且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3.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昊嘉财富、昊嘉产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且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作出的承诺内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 石河子市昊嘉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昊嘉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市昊嘉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 温州华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运营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1-058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运营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1年1月至9月份发电量及上网电量情况
根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统计,2021年1月至9月份,本公司运营管理的核电机组总发电量约为1,586.43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长6.83%。总上网电量约为1,490.54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长6.77%。2021年1月至9月份,本公司运营管理的核电机组配合电网要求减载或停机备用时间少于去年同期,红沿河5号机组于2021年7月31日投入商业运营。虽然大修天数同比增加,本公司上网电量仍实现了增长。
2021年1月至9月份发电量及上网电量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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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本公告中提供的数字经过整数调整。
2. 大亚湾核电站于2021年1月至9月份换料大修总时间多于2020年同期。
3. 防城港核电站于2021年1月至9月份换料大修总时间少于2020年同期,配合电网要求进行减载或停机备用的时间少于2020年同期。
4.台山核电站于2021年1月至9月份换料大修总时间少于2020年同期,台山1号机组于2021年7月30日开始停机检修。
二、2021年第三季度运营情况
本公告同时载列本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运营情况简报,内容如下:
1. 在运机组
2021年第三季度,本公司按计划完成了防城港1号机组的年度换料大修,并开始阳江3号机组的年度换料大修。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已按计划完成12次机组换料大修。
2021年第四季度,本公司计划开展3次换料大修,包括岭东2号机组、宁德1号机组和红沿河2号机组的年度换料大修。
2. 在建机组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共管理6台在建核电机组,2台处于调试阶段,1台处于设备安装阶段,3台处于土建施工阶段(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委托本公司管理的在建核电机组)。其他在建机组的建设进展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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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1日,红沿河5号机组投入商业运营。
三、其他
2021年7月14日,本公司的联营企业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收到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辽宁红沿河核电二期工程5号机组临时上网电价的批复》(辽发改价格字〔2021〕41号)。根据该批复,红沿河5号机组的临时上网电价为0.3749元/千瓦时(含税),执行时间自红沿河5号机组商业运营之日起至红沿河6号机组商业运营之日止,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电价政策调整,则按照新政策同步调整上述临时上网电价。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1-042的公告。
2021年9月9日,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李明亮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核安全委员会委员职务。本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红军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公司计划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选举非执行董事事项,王红军先生自其委任获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将同时担任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和核安全委员会委员。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1-053和2021-054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1-059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3,428,51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79%)的股东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健投资”)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4,986,111.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收到恒健投资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股东情况:恒健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428,5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9%。该等股份全部为流通股,无限售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 减持原因:自身业务发展需要
2.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前已持有的股份
3. 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4,986,111.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504,986,111.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 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恒健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恒健投资不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恒健投资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1-069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丰集团”)的通知,获悉洋丰集团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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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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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洋丰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21-069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9月份产销情况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9月份产销快报数据如下:
单位: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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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为销售快报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数据为准。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不能以公司产销数据直接推算公司业绩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21-070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披露的编号为2021-039 的公告)。
截至2021年10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