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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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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杭州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2021-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886 证券简称:元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祖股份”、“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卓傲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傲国际”)与珠海兰馨成长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兰馨成长”)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卓傲国际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4,417,180股(占公司总股本6.0072%)。本次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相关手续,且股份过户相关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全部完成。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卓傲国际与兰馨成长于2021年10月8日签署了《卓傲国际有限公司与珠海兰馨成长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卓傲国际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417,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72%)转让给兰馨成长。本次转让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注: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协议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卓傲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Suite 6812-13, 68/F, the Center, 99 Queen’s Road Central, Central,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李基培

注册号:1167396

注册资本:港币100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咨询服务

成立日期:2007年9月14日

通讯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68楼6812-13室

主要股东:Orchid Asia III, L.P.和Orchid Asia Co-Investment Limited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卓傲国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兰馨成长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7851(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兰馨成长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基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JHX52B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5年11月2日至长期

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兰馨成长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持有0.76%的普通合伙份额;黄韬持有7.65%的有限合伙份额;张敏慧持有6.88%的有限合伙份额;天津兰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84.71%的有限合伙份额。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08号天河城东塔楼第24层01单元。

李基培同时担任卓傲国际的董事与主要负责人和兰馨成长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卓傲国际与兰馨成长于2021年10月8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卓傲国际有限公司(“转让方”)

乙方:珠海兰馨成长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

2、标的股份

转让方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受让方转让公司14,417,180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6.0072%,“标的股份”),受让方将受让标的股份(“本次转让”)。

3、转让价款

(a)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19元,不低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百分之九十(90%)。

(b)受让方应支付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股份转让价款”)为每股转让价格与标的股份数量的乘积,即人民币247,831,324.20元(RMB247,831,324.20)。

(c)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期间,若公司以送红股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或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则转让方应将标的股份相应派送的股份作为标的股份的一部分一并过户予受让方,受让方无需就获得该等派送股份调整任何对价。

(d) 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期间,若公司以现金形式进行利润分配,则股份转让价款应按下列公式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股份转让价款=股份转让价款一(标的股份数量×每股税前分红金额)。其中,每股税前分红金额的计算应考虑公司分配股票股利的情况(如有),并按复权调整为按《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计算的每股税前分红金额。

4、价款支付

(a)在《股份转让协议》载明的各项条件经转让方证明或确认并经受让方确认已得以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日起的五(5)个工作日内或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期限内,受让方应将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247,831,324.20元(RMB247,831,324.20))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b)股份转让价款被足额汇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之日在协议下被称为“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日”。双方同意,一旦经收款银行确认股份转让价款已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即应视为受让方就其根据协议受让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义务已履行完毕。

5、标的股份过户

(a)受让方应在协议签署后尽快将其于中登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信息书面通知转让方。

(b)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或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期限内,双方应共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申请文件。

(c)在《股份转让协议》载明的各项条件,经受让方确认已得以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后五(5)个工作日内或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期限内,双方应共同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将协议项下所有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于受让方A股证券账户的相关登记手续。中登公司将协议项下所有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于受让方A股证券账户之日,为过户登记日(“过户登记日”)。

双方应尽最大努力确保标的股份的过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本次转让相关确认文件的有效期内完成。

6、协议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7、受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受让方向转让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该等声明和保证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直至过户登记日、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日的期间内均应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且不具有误导性。

(a)组织和权限。受让方为依照中国法律正式组成、有效存续而且状况良好的有限合伙企业,并且其拥有全部所需的权力、权限和授权以及完全的法律能力,以签订协议,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义务并完成协议拟议的交易。其签署和交付协议、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义务和完成协议拟议的交易,已取得了所有必要的授权和同意。协议已由其正式签署并交付,而且(假定转让方已正式授权、签署并交付协议)协议构成其合法、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按照其条款对其强制执行。

(b)无冲突。其签署、交付和履行协议目前不会、且将来亦不会(i)违反或抵触其章程或其他组织文件的规定或与之相冲突,或(ii)违反或抵触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政府命令。

(c)财务能力和履约能力。受让方有充足、合法的资金来源,使受让方能够根据协议的条件和条款受让标的股份,并按协议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三、 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合规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转让过户手续,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股份转让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日披露的《卓傲国际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权减少)》及《珠海兰馨成长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权增加)》。

(四)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卓傲国际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公开做出的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海宁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70,000,000.00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297期A款

● 委托理财期限:34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41,5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60.2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939.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证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均不含税)314.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0,624.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64号)。

公司制定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协议主要条款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该笔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为结构性存款。

(三)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额度为7,000万元,期限为34天,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与该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工商银行海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2,418.13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1.59%。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7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轮拍卖中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1,751,300股在司法拍卖网站显示竞价成功,后续将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拍卖的股份尚未完成过户,最终结果以法院裁定以及最终完成过户为准。

3.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年8月25日、8月3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0),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1,751,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12%);1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50%);1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50%);1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50%),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1年 10 月 8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0 月 9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根据网络平台页面显示拍卖结果,竞价成功。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二、本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1.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H2608于2021/10/09 10:25:35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持有的紫鑫药业(证券代码:002118)无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26490000(贰仟陆佰肆拾玖万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2.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崔广军通过竞买号S5457于2021/10/09 10:55:03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持有的紫鑫药业(证券代码:002118)无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26220000(贰仟陆佰贰拾贰万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3. 经公开竞价,张岳洲通过竞买号T1849于2021/10/09 10:44:39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持有的紫鑫药业(证券代码:002118)无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25950000(贰仟伍佰玖拾伍万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4.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张岳洲通过竞买号W8916于2021/10/09 10:52:11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持有的紫鑫药业(证券代码:002118)无限售流通股11751300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0704879(叁仟零柒拾万零肆仟捌佰柒拾玖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本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1.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四、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拍卖竞价成功的股票尚未完成过户,最终结果以本次拍卖股份被法院裁定以及最终完成过户为准。康平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85,310,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8%,上述司法拍卖的股份数量为41,751,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6%,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4.62%。

2. 经确认,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与竞买人无关联关系。

3.本次拍卖事项后续将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此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康平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督促、配合相关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关报告和公告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已将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500万元全部予以赎回,取得收益62.5万元。本金及收益合计7,562.5万元已全部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通过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金额合计7,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的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目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5、公司法务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含本次)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3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批准额度,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的相关结构性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发电量、上网电量及售电量

完成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1-050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发电量、上网电量及售电量

完成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8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杭州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杭州办公地址搬迁工作,公司在杭州的办公地址由“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07号耀江文欣大厦316室”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传真号码由“0571-88259322”变更为“0571-88155859”。

除以上变更内容外,公司注册地址、安吉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保持不变。

公司最新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1: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阳光工业园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3300

办公地址2: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

邮政编码:310015

联系电话:0571-87759593

传真号码:0571-88155859

电子邮箱:002859@zjjm.cn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9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859

股票简称:洁美科技转债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转股价格:27.63元/股(2021年6月3日生效)

转股期限:2021年5月10日至2026年11月3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3号”文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公开发行了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7号”文同意,公司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洁美转债”,债券代码“12813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1月10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5月10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11月3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7.77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1年5月25日,鉴于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132.96万股,回购价格为10.19元/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411,329,479股。根据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7.77元/股调整为27.83元/股。

2021年6月3日,鉴于公司已实施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且公司已进入转股期,截至当时已新增转股740股,股本基数发生变化,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相应调整,根据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7.83元/股调整为27.6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5日及2021年5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洁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和《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洁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二、“洁美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第三季度,“洁美转债”因转股减少509,900.00元(5,099张),转股数量为18,450股。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可转债余额为599,428,100.00元(5,994,281张)。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备注:截至2021年9月30日,新增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18,45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10,020,559股。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洁美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571-87759593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洁美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完成情况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下属及控股公司水电站累计完成发电量24.4999亿千瓦时,同比上升5.14%;其中:重庆地区24.2271亿千瓦时,同比上升5.35%;芒牙河二级电站所处云南地区0.272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0.41%。公司下属及控股公司水电站累计完成上网电量24.2500亿千瓦时,同比上升5.11%;其中:重庆地区23.9783亿千瓦时,同比上升5.32%;云南地区0.271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0.15%。鱼背山电厂、双河电厂、赶场电厂、长滩电厂、瀼渡电厂、双泉水电站、大河口水电站为公司自有电厂未核定上网电价,其他电站发电上网均价为0.3248元/千瓦时(不含税)。现将公司下属及控股公司各水电站2021年前三季度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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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序号15-24号为公司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新纳入的水电站,其中:序号15号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电力”)所属控股水电站;序号16-24号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江实业”)所属水电站,上述新纳入水电站2020年前三季度发电量15.8641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5.6613亿千瓦时;2021年前三季度发电量16.7952亿千瓦时,同比上升5.87%,上网电量16.5757亿千瓦时,同比上升5.84%。

注2:公司本期发电量同比上升主要系水电站所处流域来水量增加所致。

二、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售电量及售电均价情况

注:本表包含乌江实业和聚龙电力2020年前三季度售电量66.9403亿千瓦时,2021年前三季度售电量81.9506亿千瓦时,同比上升22.42%。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