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1-15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3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在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电池级硫酸镍、3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及1万金属吨电池级钴产品新能源材料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庄宗伟、郑芙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1-066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9月部分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初步统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9月部分经营数据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
■
注: 桥巩水电站为公司2020年12月纳入合并报表的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下属水电站;贺州燃煤发电项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属电厂,两台机组分别于2021年3月18日、5月25日正式并网发电;市场化交易总电量数据一般在本月下旬才能得到上月的数据,因此本次公告不含2021年9月数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2021-035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555号公司三楼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秦晓方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副董事长王文权,董事孟庆洪、刘晓东,独立董事王绍斌、马鸿佳、于雷均因事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冯继平、刘卫国均因事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周勇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杜庆春、汪若歆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21-055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东二路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韩跃伟先生、翁菁雯女士、于顺廷先生,独立董事康彩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吴峻先生、陶然先生、唐娜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李伟斌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巍、王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091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第222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95,263,1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615,577.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209,668.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25日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9)00128号《验资报告》。
二、协议的签订情况和账户开立情况
2019年12月2日,公司及子公司临颍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四川华冠食品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分别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星展银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2月9日,公司与子公司简阳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会同中泰证券、东兴证券与星展银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情已披露在2019年12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2019年12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计划暂缓“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的投资建设,将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鹰潭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年产16亿罐铝制二片罐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二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鹰潭嘉美)”),并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2021年9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鹰潭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嘉美”)会同中泰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次销户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11日,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开立的关于“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30016016288、30016014888)已办理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经全部转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开立的关于“二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鹰潭嘉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45010100100788822)中。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四川华冠食品有限公司、简阳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泰证券、东兴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四、备查文件
1.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出具的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 2021-077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25日,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已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近日,公司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上述理财产品已于近日到期,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到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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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三、备查文件
1、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1-052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隆投资”)的通知,获悉元隆投资对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进行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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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2、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元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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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冻结情况。
二、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元隆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元隆投资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质押的股份目前无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元隆投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2863 证券简称: 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 2021-069
债券代码: 128056 债券简称: 今飞转债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通知情况
2021年09月24日,《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10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时和13:00一15:00时;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10月11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夹溪路888号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葛炳灶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90,80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518%。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90,76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441%。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3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四)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3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五)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回购今飞凯达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80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700股;反对1,900股;弃权0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10377】
● 本次理财赎回金额:4,000万元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4.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购买了“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10377】”的理财产品,该次认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2021年10月8日公司已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4,000万元,实际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6.854794万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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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游桂玲持有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742,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游桂玲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10月4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45,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9月16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90,6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2021年10月4日,游桂玲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9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区间已经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0/12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8日、10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8日、10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
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1-031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拟与杭实轻联企业管理咨询(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实轻联”)共同出资设立杭州杭实格林达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该基金计划总规模人民币1亿元,杭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实资管”)为基金管理人,杭实轻联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9,900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一、本次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
近日,该合伙企业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杭州杭实格林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3MA7AR53LOP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实轻联企业管理咨询(杭州)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骆智泓)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09日
合伙期限:2021年10月09日至长期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汀兰街266号6幢A座3层3010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际缴付出资,杭州杭实格林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尚无具体的投资项目。设立完成后,合伙企业预计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