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21-56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1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批准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6)。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截至2021年9月末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支付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
■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经自查,公司在2021年2月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的过程中,由于操作人员未合理安排委托时间,下单出现延时,导致有三笔委托(合计210万股)成交于14:30-14:31期间。公司及相关人员已对此进行深刻反思和整改,确保在今后的回购工作中审慎操作,合理安排回购时间,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了《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段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前半小时内;(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2月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946,633,033股的25%(即236,658,258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俊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人,代表股份数481,385,5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03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0人,代表股份数481,385,5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03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数101,518,5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02%。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鉴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提案,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解决同业竞争方案的议案》:
本提案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信托·华映光电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回避表决,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80,495,8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52%;反对85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5%;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0,628,8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36%;反对85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19%;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见证律师姓名:贾宗达、卜德洪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均为会议通知公告中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21-069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的补充公告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中期票据到期兑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38 证券简称:新黄浦 编号: 临 2021-028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中期票据到期兑付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的公告》(临2021-068号)。公司现就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因素补充如下:
1、项目工期长,存在实际建设成本高于预期成本的风险
项目建设总工期预计30个月,建设周期较长。由于建设过程中影响因素较多,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专业设备费用以及安装费用等可能受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和供给市场波动的影响,项目存在实际建设成本高于预期成本的风险。
2、资金总投入较大,资金筹措存在不确定性
本项目总投资约229,41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09,336万元,建设期利息11,08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000万元。
项目建设总投资额较大,新设公司自有资金较少,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需新设公司自筹,构成较大的资金压力。因投资建设期及回收期较长,存在因银行贷款政策变化、利率波动可能导致融资成本上升及资金筹措无法及时到位的风险。
公司将加快资金筹措,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争取早日投产,抢占市场先机。
3、预期效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随着技术进步和大尺寸高功率组件的不断推出,现有可生产宽板的生产线产能远不能满足未来市场的需求,光伏玻璃市场结构性短缺现象预期将更加突出。本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所依据的产量、售价、成本、投资、建设期等均为预测,在项目建设和生产期间可能产生变化,特别是产品售价和生产线实际产量的影响较大。同时,也不排除光伏行业市场化推进及相应需求增长幅度不及预期,大宗原燃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影响。为此,项目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跟踪市场动态,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同时加强生产和技术管理,确保实现优质优价,从而达到项目预期的经济效益。
4、其他风险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政策风险较低,但如果国家未来出台新的规定和政策,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国内企业纷纷布局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领域,增量建线势头迅猛,市场竞争也会随之加剧。
公司将在项目投产后,积极加大研发投入,围绕产品轻薄化、大尺寸化、大型化加强技术攻关,建立技术储备,巩固提升市场竞争力。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月 10 日完成了 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人民币 5 亿元,期限为 5年,票面利率为 4.50%,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
公司已于2021年10月8日支付5亿元本金和2250万元利息至应收固定收益产品付息兑付资金户。
鉴于 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将于 2021 年 10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到期兑付,为保证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中期票据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6黄浦置业MTN001
4.债券代码:101658058
5.发行金额:人民币5亿元
6.发行时间:2016年10月10日
7.发行期限:5年
8.债券余额:人民币5亿元
9.本计息期债券利率:4.5%
10.到期兑付日:2021年10月12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1.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人民币522,500,000元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翔
联系方式:021-63238888*208
2.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蕊
联系方式:021-20777498
3.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蕊
联系方式:021-20777498
4.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 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 021-23198682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编号:2021一049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10月11日,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2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7.32元/股,最低价格为人民币7.24元/股,回购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4,69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2021年6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的议案》,拟以人民币603.85万元实施股份回购,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7.32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824,932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从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日、2021年6月30日及2021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票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1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23, 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7.32元/股,最低价格为人民币7.24元/股,回购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4,69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整体表现,于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及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9月30日、10月8日、10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9月份产销快报数据如下:
单位: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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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为快报数,具体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产、销快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2021-097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产、销快报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73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号)。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1年9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2%,购买的最高价为2.09元/股、最低价为2.0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88.8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符合“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25%,但每5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100万股的除外”的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段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2日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1-049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1-049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5.09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0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255,5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5%,购买的最高价为49.90元/股,最低价为45.2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9,990,215.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8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616,7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404,175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5,000 万元-3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7.68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 6月2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累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了3,920,055股,占公司截至当前总股本的0.36%,最高成交价为20.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6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4,053,654.9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7月27日)前5个交易日(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77,028,254股的25%。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1-064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每股41.19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不超过2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1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65)。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买入相关股票。
二、其他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推进本次回购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东重机”)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重集团”)的通知,获悉华重集团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业务,相关手续已于2021年10月8日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注:上述股份当时质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翁耀根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受高管锁定股限制。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中的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84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1-002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龄宝”)于2021年10月8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投资”)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存在被司法再冻结的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到的数据,公司控股股东永裕投资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于2021年9月30日被司法再冻结8,000,000股,具体如下:
■
备注:永裕投资上述所持公司股份8,000,00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21年9月13日,质押期限自2021年9月13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为止。关于永裕投资股份质押情况,请查阅公司于 2021年9月1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二、 股东股份累计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未收到与上述司法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
2、截至目前,上述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暂时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华尔泰,股票代码:001217)股票于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有关公司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以及2021年9月29日披露的《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