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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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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2021-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1-078

转债代码:113606 转债简称:荣泰转债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6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26)。根据上述决定,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人。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7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筑装饰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装饰”)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1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4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4,000,000.00元,期限为6年。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8,679,245.28元(不含税金额),其他发行费用1,676,792.46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3,643,962.2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4日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已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众会验字(2020)第3906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使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三、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已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5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5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逐笔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及审批程序,董事会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4,8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银证券锦鲤-收益宝B259号

● 委托理财期限:63天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8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1,75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15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43.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0009号)。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相关风险进行预估和预测,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中银证券锦鲤-收益宝B259号

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期:2021年10月11日

起息日:2021年10月12日

到期日:2021年12月14日(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购买金额:4,800万元(人民币)

产品期限:63天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挂钩标的:中银国际证券信用

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此为中银国际证券内部评级)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上述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为补充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资金,不得用于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

(三)本次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为本金保障型券商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696)。

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券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投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募投项目的实施。

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4,800万元,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1、尽管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10,000.00万元,未超过授权额度。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61 证券简称:昂立教育 编号:临2021-066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本次监事会提前3日通知的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取消监事候选人资格暨取消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子议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梁晓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即2022年1月30日)为止。

2021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的《告知函》,监事候选人梁晓磊先生因突发身体原因无法履职,不能担任公司监事。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取消梁晓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相应取消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梁晓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子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61 证券简称:昂立教育 公告编号:2021-067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21年10月15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2、取消议案原因

2021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的《告知函》,监事候选人梁晓磊先生因突发身体原因无法履职,不能担任公司监事。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取消梁晓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相应取消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梁晓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子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6)。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21年9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68号昂立教育基地1号楼后区3楼多功能厅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15日

至2021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2021年9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昂立教育 编号:临2021-068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长收回辞职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9月29日收到公司监事长马晓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马晓生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长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马晓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马晓生先生继续履行监事长相应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的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4)。

2021年10月12日,公司监事会收到马晓生先生递交的《关于撤回辞职申请的报告》,因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的监事候选人梁晓磊先生突发身体疾病,无法履职。经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决定,仍委派马晓生先生担任公司监事长职务。因此,马晓生先生申请收回辞职报告,继续履行公司监事长职务。鉴于马晓生先生的辞职报告并未生效且已被收回,其将仍担任公司监事长职务,任期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即2022年1月30日)为止。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21一52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发布关于公司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 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0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该被授权的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596号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1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 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4日、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596号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2室证券事务部。

4.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6.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596号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2室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30031

联 系 人:胡楠楠、轩娜娜

电话:(0551)65771035

传真:(0551)6577100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17”,投票简称为“合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21-050号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21-031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就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复方丹参滴丸

剂型:滴丸剂

规格:每丸重27mg

申请内容:增加中药的功能主治

药品生产企业: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增加功能主治的补充申请。新增加的功能主治为“用于2型糖尿病引起的Ⅰ期(轻度)、Ⅱ期(中度)非增殖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气滞血瘀证所致的视物昏花、面色晦暗、眼底点片状出血,舌质紫暗或有瘀点瘀斑、脉涩或细涩。”。

二、药品研发情况

复方丹参滴丸是由本公司独家开发研制的一种治疗心血管疾病的复方中药,于1993年获得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1995年上市,为国家医保目录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国家基药低价药品目录品种。复方丹参滴丸由丹参、三七、冰片组成,具有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的功效,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症候者。

公司于2008年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递交复方丹参滴丸增加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适应症的临床补充申请(受理号:CYZB0803905),2009年5月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批件号:2009L04686),2019年1月向国家药监局提交增加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适应症的补充申请(受理号:CYZB1900312),并于日前获得国家药监局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1B03528)。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该项目累计研发投入为人民币4,128.01万元。

三、药品市场情况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是糖尿病导致的以视网膜微血管损害为特征的,慢性、进行性视力损害的眼病,是糖尿病最常见的微血管并发症之一,同时也是目前主要的致盲性眼病。2015至2017年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学分会调查显示,我国18岁及以上人群糖尿病患病率为11.2%。在糖尿病患者中,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患病率约为23%,其中非增殖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患者人约为2,000万,占糖尿病患者人数的19.1%。现有的治疗方案及临床指南显示,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存在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和人们对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认识和治疗理念的改变,可以预见国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药物市场规模还将呈现增长态势。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复方丹参滴丸增加中药功能主治补充申请获得批准,有效扩充了公司产品复方丹参滴丸的适应症范围,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管线,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后续公司将依据要求积极展开相关工作,药品的生产和销售环节容易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大恒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为被告

● 涉案的金额:约计1,070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对公司影响将取决于诉讼结果及执行情况。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恒科技”)控股孙公司北京大恒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恒医疗”)于2021年10月11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起诉状时间:2021年10月11日

诉讼机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2号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一)诉讼的案件事实

诉讼一:

北京融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诉称:1997年7月4日、2003年10月7日、2012年4月11日被告与美国鹤医公司(MedCrane L.L.C)(下称“鹤医公司”)就三维立体放射治疗计划系统(以下简称3D TPS)项目的推广合作事宜先后签订多份《协议书》。由于鹤医公司注册在境外,因此指定原告代为收取销售收益,三方在此背景下签署了本案诉争协议。2014年8月9日,鹤医公司与原告、被告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鹤医公司将就3D TPS项目与被告合作的全部权益转让给原告,被告同意该转让。《协议书》约定:被告应于2014年底前向原告支付此前已出售安装的3D TPS 保护器的结算费用,共计人民币8,550,000元。

诉讼二:

北京融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称:2004年11月18日被告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中医院(下称“奎屯中医院”)就双方共同合作在国内建立肿瘤放射治疗基地一事签订了《投资合作合同书》,由奎屯中医院提供场地、医术及100万元,被告出资900万购置国产低能6MV医用直线加速器、国产模拟机、西门子进口CT机、全套肿瘤立体定向设备、模室设备。奎屯中医院按照约定还本付息。后因被告资金困难无力履行其与奎屯中医院签订的投资合作合同,被告将该业务转让给原告,原告代其出资履行,相关权利义务也转由原告行使。原告与被告双方于2005年11月18日签订了《业务转让协议书》,根据《业务转让协议书》之约定,签转手续完成之前,奎屯中医院将分成款或设备款汇到被告账户的,由被告转付到原告账户。从2015年3月至2020年6月奎屯中医院已向被告支付设备款共计人民币215万元,但该设备款被告未如约支付给原告。

(二)诉讼请求

诉讼一: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民币8,550,000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5年1月1日起至被告履行完毕第1项诉讼请求之日止;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诉讼二: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设备款人民币215万元,同时判令被告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的1.5倍支付从2020年7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尚未开庭审理,影响暂时无法评估。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诉讼尚处受理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将取决于案件进展情况、诉讼判决结果及其执行情况。公司将根据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