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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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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51 证券简称:西上海 公告编号:2021-030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2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子公司”)、位于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合肥经开区”)面积约150亩工业用地。

● 投资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项目子公司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部分用于竞拍本次拟投资的土地使用权,投资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特别风险提示: 项目子公司尚未设立,同时也未取得上述工业用地使用权,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子公司设立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后续经营管理方面尚存在不确定因素。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布局,公司拟在合肥经开区内投资西上海汽车智能智造园项目(以下简称“智造园项目”)。该项目拟一次规划分步实施,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3.3万平米,拟建设包括产前装配、智能配送、联合装配排序等在内的多个车间,拟主要为配套蔚来汽车新桥智能电动汽车制造基地,辅助其完成部分汽车零部件及总成产品的智慧装配与排序供货、仓储等。该项目一期工程计划于2022年二季度开工建设,2022年12月建成投产,2023年12月底项目全部建成。项目达产后可匹配年产60万辆新能源汽车的能力。

本次投资为智造园项目的前期准备。公司拟新设一家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进行智造园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工作。项目子公司将参与竞拍一块面积约150亩、位于合肥经开区内的工业用地使用权,该块土地使用权预计投资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合肥经开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并授权管理层办理设立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与协议对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安徽省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朱燕阳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具体注册地址以实际设立信息为准)

6、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占新设公司注册资本的100%,具体资金根据新设公司实际情况分批实缴到位。

7、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物流,汽车零部件制造、加工、销售,汽车仓储,汽车售后服务,仓储管理,普通货物运输,金属材料(除贵金属)销售,资产经营,投资管理,商务咨询。(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该项目子公司设立完成后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拟购买土地地块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购土地位于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科创示范区机场东路以东、白塔路以南,占地面积约150亩(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由国土部门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供地。宗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参加政府组织的土地“招拍挂”程序,预计投资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合肥经开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西上海汽车智能智造园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甲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乙方拟新设一家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在合肥经开区内投资西上海汽车智能智造园项目,为蔚来汽车等客户提供零部件物流、仓储及配套服务。其中,项目子公司注册资本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土地出让:乙方按照国家土地“招拍挂”的要求取得待出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待出让地块的具体位置和面积以挂牌公示信息为准,该宗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成交价以摘牌价为准。

(2)投资要求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对项目宗地进行场地清障及土方平整,并协助乙方办理交地手续。场地清障指将红线范围内的杂草清除,树木、房屋及其他附属设施拆除并外运,红线范围内的水塘排水;土方平整是指除清障外,根据项目用地周边市政道路高程及场地平整相关规范,按照因地制宜、随坡就势、经济合理的原则,对用地范围内高于相邻道路中心线标高1米或低于相邻道路中心线标高1米的土方进行外运或回填。

2、甲方负责对项目提供7通(城市道路、雨水管、污水管、供水管、供电、电话、网络)。“路通”是指市政道路已到达项目用地周边任一侧;“雨水管、污水管通”是指项目周边市政道路任一侧已按规划敷设管网;“电通”是指10KV公用电网已到达项目周边道路的任一侧;“电话、网络、供水管通”是指有管线到达项目周边道路的任一侧。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供电、供水、天然气、蒸气等基础设施申报。

4、甲方协助乙方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土地、环保、建设等环节的审批手续,提供便捷的绿色通道。

5、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宗地测绘图、管线资料、规划设计条件等前期资料一套各一份交乙方,用于项目规划设计。

6、甲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及周边关系,为乙方建设施工、合法生产经营创造良好条件。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招商引资等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资金到位、固定资产投资等凭证。凡涉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完成土地移交手续后,乙方自行负责用地范围内的管理维护。乙方应在受让的土地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集约节约利用土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损害公共利益。

3、乙方在建设过程中,须接受城市建管部门的监督,建设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在项目开工前办理土地、规划、环评、建管等报建审批手续。

4、乙方在污水排放、废气、固体废弃物处理方面确保符合国家、安徽省、合肥市以及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关要求和标准。

5、乙方依法合规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承诺在用工方面合法、公平竞争,避免通过不正当竞争方式用工。

(3)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将争议提交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4)保密条款

甲方、乙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及其它相关文本承担保密义务,并对其参与谈判的人员的保密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有违反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项目用地通过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且乙方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之日后生效。

五、其他事项

为顺利实施本次投资,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投资的金额内,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实施智造园项目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决定项目子公司注册资金的分批实缴时间等。

本次投资完成后,智造园项目的后续投资,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需求情况再确定。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最终以实际情况、建设实施进度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针对后续投资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参与竞拍购买土地用于建设汽车智能智造园项目,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发展规划,是公司依据目前战略发展需要促进战略目标落地的重要举措之一。本次项目的实施可以更好地满足客户产能配套的需求,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有利于公司围绕头部新能源汽车厂商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服务业务,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中长期持续稳定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本次拟购买地块可以充分利用合肥地区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优势,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对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该项目子公司设立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六、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为智造园项目的前期准备。智造园项目的规划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不代表投资承诺。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实施方案和进度存在产生变化的可能性。

2、公司尚需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本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可能在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3、投资协议书中有关产值、税收贡献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西上海汽车智能智造园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5月1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不超过两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5月13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近日,公司子公司安徽聚隆启帆精密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启帆”)以自有资金1,617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华安证券安赢套利1号周开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发行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币种:人民币;

4、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00%;

6、风险收益特征:风险评级R1级;

7、产品起息日:2021年10月12日;

8、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20日;

9、认购资金总额:聚隆启帆人民币1,617万元;

10、资金来源:聚隆启帆的自有资金。

聚隆启帆与华安证券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短、风险较小,公司已经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通过适度理财,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1,617万元。

五、备查文件

1、华安证券安赢套利1号周开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凭证。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1-040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7,800万元

● 委托理财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将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共计7,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合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主要资金投向为银行理财资金池、投资于利率产品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合同中不存在履约担保和收取业务管理费的情形。

(二)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理财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属于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以下:

1、财务中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中心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购买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招商银行(600036)为已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本次募集资金于2019年10月8日到账,在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大部分银行贷款后,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7,800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2亿元比例为7.65%,占最近一期期末(2021年6月30日)货币资金比例为15.11 %,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核算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逾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示,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列示。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4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钱海平先生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3,012,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且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0日、2021年6月12日和2021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和《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届满,股东钱海平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0/12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5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年8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8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2021年10月12日上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收回本金合计人民币2,0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4.93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具体赎回情况如下: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未超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5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1-034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07)。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情况

2020年12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开区支行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2021年10月11日,公司已赎回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开区支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收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收益143.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股票于 2021年10月11日、10月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1日、10月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得到控股股东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发现存在涉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