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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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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089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谢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现根据实际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由于公司自身产能、生产成本及海外采购规则限制,公司自产、自采基粉成本显著高于关联方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集团”)对外采购价格。为充分利用关联方贝因美集团丰富的海外供应资源及较强的议价能力获取更高性价比的原料供应,根据公司商务部门比选情况,公司拟增加与贝因美集团2021年度采购原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9,500万元,由3,000万元调整至22,500万元。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谢宏、张洲峰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090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强赤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现根据实际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由于公司自身产能、生产成本及海外采购规则限制,公司自产、自采基粉成本显著高于关联方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集团”)对外采购价格。为充分利用关联方贝因美集团丰富的海外供应资源及较强的议价能力获取更高性价比的原料供应,根据公司商务部门比选情况,公司拟增加与贝因美集团2021年度采购原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9,500万元,由3,000万元调整至22,500万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091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

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22日,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集团”)、宁波妈妈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妈妈购”)、杭州比因美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因美特”)及Darnum Park Pty Ltd发生采购、销售商品、租赁及接受劳务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330.00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实际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由于公司自身产能、生产成本及海外采购规则限制,公司自产、自采基粉成本显著高于关联方贝因美集团对外采购的价格。为充分利用关联方贝因美集团丰富的海外供应资源及较强的议价能力获取更高性价比的原料供应,根据公司商务部门比选情况,公司拟增加与贝因美集团2021年度采购原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9,500万元,由3,000万元调整至22,500万元。

2021年10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贝因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宏、张洲峰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调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贝因美集团须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另尚有467.84万元(不含税)原料在途。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情况

1、关联方名称: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

4、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0幢5A

5、法定代表人:张洲峰

6、注册资本:贰亿壹仟贰佰柒拾肆万元整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51714725W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棉、麻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出租;日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肥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软件开发;二手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物业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主要股东:谢宏认缴出资17,727. 6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3.33%;袁芳认缴出资2,127.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陶杨认缴出资416.9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6%;郑云香认缴出资399.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8%;王卉认缴出资399.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8%;刘建永认缴出资127.6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60%;洪谦认缴出资74.4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35%。

10、实际控制人:谢宏

11、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020年根据审计报告的数据填列,2021年6月填列数据未经审计。

12、关联关系情况:贝因美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宏控制的其他企业。贝因美集团法定代表人张洲峰为本公司副董事长。

13、贝因美集团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关联采购的内容主要为向贝因美集团采购基粉等。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

待公司股东大会履行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调整审批程序后,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贝因美集团签订或续签相关协议。本公司与贝因美集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有偿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与贝因美集团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协议定价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公司业务开拓,尤其是抢占快速增长的成人粉市场将起到积极作用,有助于公司进一步降本增效及经营绩效的改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相对于贝因美集团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与贝因美集团历年交易额基本保持平稳,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贝因美集团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情况,已经在董事会召开前向我们进行说明。我们认为:公司调整对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是基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相关预计额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对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调整表示认可,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本事项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相关预计额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对《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贝因美集团应当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092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0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0幢)。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提案一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同时,提案一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0幢

邮编:310053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0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注意事项:

①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② 由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务必于10月26日17:00前将登记信息发送至董事会办公室邮箱security@beingmate.com并电话确认,公司须将来访股东提前上报后才可接待股东来访。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0幢 邮政编码:310053

会议联系人:李志容 黄鹂

联系电话:0571-28038959 传真:0571-28077045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70。

2、投票简称:因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一、委托人与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持有股份数量: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二、表决意见行使方式(下列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在括号内打“√”):

1、委托人同意受托人按照下表列示意见表决( )

2、委托人同意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