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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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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2021-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1-64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5),持股5%以上股东前海人寿及一致行动人钜盛华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64,035,87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46)。

10月12日,前海人寿及一致行动人钜盛华发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下称“告知函”)。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根据告知函内容,前海人寿未减持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约束的股票。

2、根据告知函内容,钜盛华减持80,473,699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份来源:认购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取得。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前海人寿及一致行动人钜盛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均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前海人寿及一致行动人钜盛华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蚂蚁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10月14日起,本公司旗下全部基金将增加蚂蚁基金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蚂蚁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基金

二、业务开展渠道

自2021年10月1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蚂蚁基金手机APP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同时可通过上述方式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

三、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1年10月14日起,投资者通过蚂蚁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具体折扣费率以蚂蚁基金的业务规则或公告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优惠活动起始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结束时间以蚂蚁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四、重要提示

1、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蚂蚁基金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蚂蚁基金官方网站的有关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诺德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3.一只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个销售机构修改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3.4.根据《诺德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5.本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发生变化,但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能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能保证基金的最低收益。

3.6.投资者可在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查询本次分红情况,也可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咨询(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88-0009)。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〇二一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本数)时,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2021年10月15日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分红后,受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出现基金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风险。

2、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登录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sfunds.com.cn。

2)拨打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其中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说明:2020年度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439,458,233股于2021年1月2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1,464,860,778 股变更为发行后1,904,319,011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严抓安全环保节能管控,确保了生产装置安、稳、长、满、优。受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的实施、安全环保政策趋严、国际原油价格波动上涨及化工产品市场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影响,主要化工产品市场需求增长明显,产品价格同比有较大幅度增长,公司以市场为导向,把握机遇,及时调整,发挥园区一体化优势,保持主要化工产品的产能发挥,实现业绩同比较大幅度上升。

第三季度,公司支付仲裁赔付款83,210.08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6,027.46万元,影响了本期净利润。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估算数据,具体情况将在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平能 公告编号:2021-073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庄能源”或“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平能;证券代码:000780)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1年10月8日、10月11日、10月12日)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3.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主营业务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自查和电话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电力”)拟换股吸收合并平庄能源,同时平庄能源将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收益、应交税费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出售给平庄能源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且龙源电力以现金购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下属公司持有的部分新能源业务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获得批准及获得批准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3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288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编号:临2021-042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1年9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2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2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王欣新董事由于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黄振中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谷澍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聘任张毅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会议同意聘任张毅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其任职资格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张毅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张毅先生简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张毅先生简历

张毅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江苏省分行副行长、行长,总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首席财务官兼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公告编号:临 2021-069号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石化”)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3日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部分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4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部分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注销情况概述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部分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拟注销全资子公司“湖南古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衡阳启迪古汉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拟注销部分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公司于近日收到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上述两家子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湖南古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衡阳启迪古汉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注销完成后,上述两家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由于上述两家公司均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衡)登记内简注核字[2021]第4345号】

2.《准予简易注销登记通知书》【(衡)登记内简注核字[2021]第4346号】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1-79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康佳02、19康佳04

114524、114894 19康佳06、21康佳01

133003、133040 21康佳02、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局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靖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张靖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的职务及在公司董事局相关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张靖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局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局之日起生效。张靖先生辞职后没有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靖先生在公司董事局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局为其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设立上海分公司,已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分公司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甸路1155号1107-1108室

电话总机:021-20519000

传真:021-58811601

邮 编:201204

本公司深圳总部、北京分公司的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fscinda.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8(免长途话费)或者0755-8316016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八期短期融资券(债券通)兑付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 2021-05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八期短期融资券(债券通)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成功发行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八期短期融资券(债券通)(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亿元,票面利率为2.37%,期限为90天,兑付日期为2021年10月12日(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21年10月12日,本公司按期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 4,023,375,342.47元。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公司债券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56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公司债券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2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永续次级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永续次级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永续次级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永续次级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注册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永续次级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公告

证券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21-060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发行了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1海立SCP001”,代码“012100137”),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270日,票面利率3.2%,起息日期为2021年1月14日,兑付日期为2021年10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2)。

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1日完成了该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工作,本息兑付总额为人民币1,023,671,232.88元,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划付至债券持有人。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份销售情况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140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份销售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由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本公告披露的销售数据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本公告中销售数据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

2021年9月,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所投资的公司(“本公司及所投资的公司”为依照地产行业惯例使用的全口径概念,统计范围包括公司自身、全资子公司、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合资公司及非并表的参股合资公司。)实现销售金额约152亿元,房地产销售面积约191万平方米;为落实“一稳二降三提升”经营策略,公司于本月开展专项车位去库存工作,本月实现车位销售金额约12亿元,车位销售面积约58万平方米。

2021年1-9月,本公司及所投资的公司实现销售金额约1,463亿元,房地产销售面积约1,462万平方米。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21-110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0月12日收到公司董事李强强先生的辞职报告。李强强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强强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李强强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李强强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强强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董事会及本公司的运作。本公司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23条要求,在三个月内选举新的审计委员会委员。

李强强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概无其他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债权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强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强强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强强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雪松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9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1042号)。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