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1-047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日,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33,187,457股,占公司总股本73.11%。其中,航空工业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3,086,777股,占公司总股本70.0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1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航空工业集团《告知函》,控股股东航空工业集团为解决自身资金需求及经营发展需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9,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其中,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于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本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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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2021年6月23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560,155,714股,其中航空工业集团取得转增股份392,310,508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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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通过认购军工龙头ETF基金份额)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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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将持有的合计35,658,400股公司股份换购市值对应的富国中证军工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军工龙头ETF”)基金份额,并履行了在军工龙头ETF成立后180天内不减持使用本公司股票认购获得的基金份额的承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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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 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于2017年12月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其中公司向航空工业集团发行938,932,666股。航空工业集团承诺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航空工业集团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减持主体及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