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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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结果的公告

2021-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84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21-086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1年10月12日,公司在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了2021年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方式选举方伟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方伟华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2名股东代表监事任命之日起)。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附:方伟华先生简历

方伟华 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8月出生。1979年毕业于广东仲元中学; 2004年至2005年在中山大学进修 EMBA;1979年6月至1998年2月入职海鸥集团公司,历任工人、技术员、科长;1998年2月至今就职于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科长、经理、总监、工会主席;2020年6月9日至今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方伟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方伟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