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拓展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渠道,更好地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提高公司自有资金投资收益,近日公司与共青城为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真投资”)、上海正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自然人是玉丰、佟飞、何涛、赵涵共同签署了《共青城为真森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及《共青城为真森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并共同投资设立共青城为真森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真森沃”或“投资基金”)。根据上述各方签署的《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1,400万元,占为真森沃基金份额29.63%。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共青城为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创新园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何涛
实际控制人:何涛
出资额:1,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普通合伙人何涛持股比例为40%,有限合伙人赵禔、宁东、张帆持股比例分别为30%、20%、10%
成立时间:2017年5月9日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5Y0HF3H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主要投资领域:高端制造业
关联关系:为真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为真投资与投资基金的参与方自然人何涛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本次与为真投资共同投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也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为真森沃已于2021年10月8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基本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共青城为真森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7BAJDD5E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共青城为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何涛)
出资额:人民币4,725万元
各合伙人出资情况:
■
一票否决权情况:公司对投资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其他情况说明:公司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安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参与本次投资基金份额认购以及在投资基金中任职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投资基金将不被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四、《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本有限合伙企业管理人共青城为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64482。
2、合伙企业的目的
本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设立本有限合伙企业的目的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3、合伙企业期限
本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为5年。若因基金运营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适当延长。自合伙企业经核准设立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4、出资缴付概述
全体合伙人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实缴其认缴出资50%的出资;应 当于2021年10月15日前实缴其认缴出资50%的余下出资。有限合伙人首轮实缴出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本基金自合伙人实缴出资满人民币1000万元即告成立。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合伙人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认缴出资额缴付至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5、投资范围及限制
本合伙企业将充分利用执行事务合伙人信息分析优势,将投资范围设定为股权投资。专项用于投资江苏铁锚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7337742813)。合伙企业在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产品备案前临时投资及全部闲置现金资产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自行决定以临时投资方式进行管理。临时投资仅限现金管理为目的,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
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本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内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主动对外借款。为避免歧义,本有限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自被投资企业取得分配、预分配等现金流入导致的负债不受前款限制。
6、退出方式
具体的退出方式包括三种:IPO(首次公开发行)、出售、清算或破产。首次公开发行包括国内的主板上市、二板上市、国外主板上市、创业板上市等;出售分为向管理层出售和向其他公司出售;当风险公司经营状况不好且难以扭转时,解散或破产并进行清算时可选择的退出方式。IPO和出售将是投资项目的主要退出渠道。
7、决策机制、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
(1)决策机制
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即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
(2)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本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
(3)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有限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本有限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不得代表本有限合伙企业签署文件,亦不得从事其他对本有限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4)普通合伙人对于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8、管理费
本有限合伙企业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按本协议认缴出资总额的5%计算,于合伙人实缴出资时一次性计提。
9、分配
本有限合伙企业在预留/扣除本有限合伙企业相关费用后的剩余资金(收益),向合伙人进行分配。
分配应按如下顺序进行:
(1)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缴纳相应的税费,但普通合伙人应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尽职地使得有限合伙减少不必要的额外税费开支。
(2)向已履行了出资义务的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按比例分配,直至各位合伙人取回实缴出资额。
(3)执行完毕上述(1)、(2)项分配后的余额,余额部分的80%由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的出资额按比例分配;余额部分的剩余20%归属普通合伙人。
10、亏损和债务承担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1、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五、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存在的风险
本次基金投资周期较长,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行业周期、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投资失败而不能收回或全部收回投资资金的风险。
为防范投资风险,各方在签署《合伙协议》时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为真投资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将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充分保护出资人的权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募集、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依法行使监督、建议等权利,防范和降低相关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有利于拓展公司投资渠道,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使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六、其他
1、除上述协议内容外,公司与为真投资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
2、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共青城为真森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共青城为真森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1-069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列为被执行人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ST环球 公告编号:临-2021-123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列为被执行人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列为被执行人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772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列为被执行人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0)。
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以及律师等中介机构对《监管工作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
截至目前,公司对有关事项仍在进一步核实、补充和完善中,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与完整,公司将延期回复《监管工作函》,预计于2021年10月19日前完成回复并披露。
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工作。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ST环球 公告编号:临-2021-124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10月8日、10月11日、10月1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8日、10月11日、10月12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由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境外子公司经营受到较大冲击,公司控股子公司环球星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星光”)在美国和萨尔瓦多的子公司的运营自去年上半年以来近乎停滞,下半年开始逐渐恢复,相关业务的开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股票交易价格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环球星光三年业绩承诺期已逾期,补偿金额较大,存在业绩承诺补偿方无法足额补偿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之一Sino Jasper Holding Ltd.(BVI)(以下简称“Sino Jasper”)返还的定金总计16,450,321.88美元,剩余21,408,678.12美元定金尚未返还。就此公司与SinoJasper积极沟通,督促其按《承诺函》中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并尽快支付逾期款项。SinoJasper方面表示目前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其下属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安排受到较大影响,故而出现了逾期情形,在其营运恢复正常后愿意遵守之前承诺继续履约。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SinoJasper的履约情况,并根据情况在必要时启动对kellwood项目定金追讨的相关法律程序。在公司尚未实际收到交易对方返还的全部定金之前,定金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客观存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孙公司商赢盛世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已收到杭州昆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昆润公司”)返还的购房款人民币47,074,640.00元,剩余购房款共计人民币163,000,000.00元未返还。公司一直在积极与杭州昆润公司保持密切联络,督促其尽快偿还剩余购房款,拟通过司法强制手段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尚未实际收到交易对方返还的全部款项之前,已付购房款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客观存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2019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汇丰”)发来的《催款函》,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环球星光及其下属公司偿还全部贷款,同时,要求公司作为担保方承担担保义务立即偿付债务。目前,公司已与香港汇丰签署了《调解协议》,公司将根据协议的约定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DAI资产出售回款等)逐步地分期履行还款义务。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0月13日起限制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A类、B类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请的日累计金额大于100万元,则100万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00万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金额大于100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100万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2)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公司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
(3)自2021年10月19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敬请投资人提前做好交易安排。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免费服务热线400-820-086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
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方便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进行基金投资,经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安财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1年10月13日起调整济安财富开展的基金申购和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济安财富的基金销售系统申购,定投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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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优惠活动自2021年10月13日起,具体活动截止时间以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2.投资者通过济安财富的基金销售系统申购或定投上述基金,可享前端申购费最低1折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济安财富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若申购费率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075-6663
公司网站: www.pjfortune.com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200-860(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关于国泰中证影视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签署的基金认购业务协议,华福证券决定自2021年10月13日起担任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15日期间募集发行的国泰中证影视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影视ETF;扩位简称:影视ETF,基金代码:516620;认购代码:516623)的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华福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一、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客服电话:95547
网址:www.hfzq.com.cn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客服电话:400-888-8688
网址:www.gtfund.com
二、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等指定网站查询国泰中证影视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文件(《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获配非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基金参加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华孚时尚(002042)非公开发行A股的认购。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1日发布《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公布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证券投资基金获配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情况披露如下:
■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1年10月11日数据。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国泰中证影视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网发售提示性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国泰中证影视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发售。所有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同时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证券公司均可办理认购,基金场内简称“影视ETF”,扩位简称“影视ETF”,认购代码:516623,网上现金认购日期为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5日。
有关本基金发售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9月17日发布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等规定媒介上的《国泰中证影视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国泰中证影视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最新相关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销售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并向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我司)决定自2021年10月13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与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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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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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此次费率优惠方案仅适用于上述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其他业务暂不适用此次费率优惠。
2、投资者通过以上销售机构申购上述基金时,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期限请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以《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为准。
2、本次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海银基金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其规定为准。
3、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联系方式咨询相关详情,亦可咨询我司:
我司客服热线:400-628-0606(免长途费)
我司网站:http://www.jtamc.com
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jtamc.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1-117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8日、10月11日、10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来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于2021年9月1日对公司进行立案。
● 公司已询证“中原信托有限公司”、“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薛东萍及郭思颖,前述相关主体书面回复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情况
公司股票于10月8日、10月11日、10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营业收入为40,183.0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10.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348.2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及账户大部分已处于冻结状态,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状况,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经公司自查,并询证“中原信托有限公司”、“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薛东萍及郭思颖,前述相关主体书面回复确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
4、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原信托有限公司、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筹划、商谈、协议、意向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担保剩余所涉及诉讼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150,279.47万元,公司通过法院判决确定的需承担的担保金额约为132,899.65万元(不包含未定利息)。公司涉及诉讼的违规担保案件共计17件,一审均已判决。
(二)因债务逾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及账户大部分已处于冻结状态,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状况,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可能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冻结、资产被查封等进一步扩大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
(三)中国森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森田”)、森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田投资”)、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宇化工”)计划自2020年7月3日至2021年7月2日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5,000万股普通股股票,不超过10,000万股普通股股票;截至2021年7月2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结束,中国森田、森田投资、森宇化工未实施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终止。
(四)公司2021年半年度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2的相关规定,如果2021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五)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来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于2021年9月1日对公司进行立案。如因前述立案事项导致公司需调整会计报表,导致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因前述立案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3日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2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300号之一公司办公楼10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董事长杨金洪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董事钟可祥先生、董事洪超额先生、董事钟炳贤先生、董事曾新平先生、独立董事孙世刚先生、独立董事何燕珍女士、独立董事陈菡女士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监事会主席林浩女士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吓虹、陈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