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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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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1-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挖财基金”)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1年10月 13日起本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委托挖财基金为销售机构,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挖财基金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富荣信息技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3345、C类013346)

二、业务咨询

1、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85-5600

网址:www.furamc.com.cn

2、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11-8718

公司网站:www.wacaijijin.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75,000股。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482.4561万元变更为人民币7,309.9561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7331697519

注册资本:7309.9561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2年01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张建巍

营业期限:2002年01月18日至长期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广路21号

经营范围:半导体显示器件及配套产品、电子材料及器件、绝缘材料及器件、光学材料及器件、玻璃材料及器件、新型材料及其衍生产品、精密结构件、金属结构件、胶带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恒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部分销售机构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申万菱信恒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13325)于2021年7月21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478号文注册,本基金募集期为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10月31日。

根据《申万菱信恒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申万菱信恒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在部分销售机构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1 年10月31日提前至 2021年10月12日,即本基金2021年10月12日当日在部分销售机构的有效认购申请予以接受,2021年10月13日起在部分销售机构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适用销售机构如下: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0-85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公告编号:2021-065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票于2021年10月8日、10月11日、10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2021年9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公司生产经营未受到影响,运营正常;2021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部分公募基金参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网下申购。华瓷股份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部分公募基金托管行。华瓷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7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华瓷股份于2021年10月12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涉及上述关联关系的公募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费率优惠活动并调整最低申/认购及定投金额起点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协商一致,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0月13日起,旗下部分基金(以下简称“上述基金”)参与国信证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并将申/认购、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金额限制做如下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费率优惠调整内容

1、关于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1年10月13日起,投资者通过国信证券办理上述适用基金的申购或定投业务,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费率折扣以国信证券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间,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国信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其申购及定投业务将同时开通上述费率优惠。

2、费率优惠期限

以国信证券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三、投资限额调整内容

自2021年10月13日起,投资者通过国信证券申购或定投上述适用基金,其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追加申购或定投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国信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其申/认购和定投起点金额将同时遵循上述调整。

四、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定投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国信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费率优惠解释权归国信证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国信证券的有关规定。

4、投资者可与国信证券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该金额即为申购金额,具体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国信证券的相关规定。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guosen.com.cn

客服热线:95536

2、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hongdefund.com

客服热线:4009-100-888

六、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1-110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11 日收到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金正大”)的《告知函》及转发的临沭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决定书》等资料,临沭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临沂金正大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2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一094)。公司已于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25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临沂金正大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9月2日在国家缓控释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三会议室顺利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需表决的事项共一项即表决《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鉴于部分债权人申请延长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期限,管理人向临沭县人民法院提交了延长表决期限的申请;经临沭县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期限延长至2021年10月10日。现临沭县人民法院批准的延期表决期限已届满,管理人已完成计票工作,现将相关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1、税款债权组

出席临沂金正大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中税款债权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家,表决同意的债权人1家,表决同意的债权人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该表决组债权人的半数;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79,969,607.20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00%,超过税款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

出席临沂金正大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中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3家,表决同意的债权人1家,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未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该表决组债权人的半数;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2,633,823.41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0.07%,未超过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3、普通债权组

出席临沂金正大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中普通债权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23家,表决同意的债权人9家,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未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该表决组债权人的半数;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4,809,333,053.99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43.55%,未超过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普通债权组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另外,临沂金正大股东会已于2021年8月31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重整计划草案中出资人权益调整事宜,该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代表股东表决权重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临沂金正大出资人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管理人已将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书面报告临沭县人民法院。鉴于部分债权人表示在表决期限内未完成内部决策程序,无法对重整计划草案发表意见;同时,有多家债权人希望对重整计划草案中部分内容进一步的协商优化。管理人就上述情况及时报告临沭县人民法院,后续情况管理人将根据法院最终决定进行下一步工作。

风险提示,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重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破产重整范围不包含上市公司,公司与临沂金正大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临沂金正大的破产重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临沂金正大破产重整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网下获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前海开源聚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部分基金参加了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并根据发行人公告的限售期安排,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基金获配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网下获配股票限售情况披露如下: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1年10月11日数据。

风险提示:基金资产投资于创业板股票,会面临创业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办理基金申购、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前海开源聚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761号文批准,前海开源聚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及代码:前海开源聚利一年持有混合A,013270;前海开源聚利一年持有混合C,013271;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1年9月8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1年12月7日。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前海开源聚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海开源聚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前海开源聚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1年10月22日,自2021年10月25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认购申请,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1年10月22日。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15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若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各类基金份额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募集利息)合计超过15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并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qhky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9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根据基金发售公告,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的最短持有期,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9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38楼航锦科技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蔡卫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7,121,9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177%。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9,712,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67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409,3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04%。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17,619,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1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157,121,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17,61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9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春明、潘泽洲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关于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ST香梨 公告编号:临2021-46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10月8日、11日、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10月8日、11日、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收购资产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其他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10月8日、11日、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收购资产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交易金额、标的公司估值等尚未最终确定,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尚需履行公司及标的公司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该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审慎停牌、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因股价波动带来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事项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1-074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新好”) 于2017年2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法院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公司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下发文件获知原公司股东练卫飞所持公司股票25,000,000股被法院司法轮候冻结。2017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公司原股东练卫飞因涉及与原告芦金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起诉,练卫飞所持公司股票被司法轮候冻结,原告同时追加公司为被告。2018年4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原告芦金诉被告练卫飞、全新好等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芦金已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原告自行处分其权利,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准许。

2021年4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院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原告卢金在前期诉讼案件中向法院申请撤销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自行处分其权利,与公司原股东练卫飞达成调解协议后,未能收到练卫飞偿还欠款(本金1300万元),以“该借款主要用于全新好公司和广众公司的矿产经营业务”为由对公司及广众公司提起诉讼。

2021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因原告卢金自身原因未缴纳诉讼费,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裁定:本案按撤诉处理。

一、案件进展: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2021)津0104民初16187号等法院文件。

原告:卢金

被告一: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市广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众公司”)

被告三:练卫飞

原告卢金继续以“该借款主要用于全新好公司和广众公司的矿产经营业务”为由对全新好、广众公司及练卫飞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3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二、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收到诉讼文件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组织自查,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正常,暂未因诉讼受到影响。

上述案件涉及的事由为公司自然人股东与原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同时经自查不存在原告于《民事起诉状》中所述情况,公司并未涉及该借款事项。公司将积极应诉及时披露案件进展。

三、特别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