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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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50%股权的公告

2021-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1-05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5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营效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摘牌方式以4,094.88万元受让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航空”)持有的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沪特”)5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沪特100%股权,上海沪特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16029816

3、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机场机场大道66号

4、法定代表人:刘绍勇

5、注册资本:1,637,950.9203万元人民币

6、注册日期:1995年4月14日

7、经营范围:国内和经批准的国际、地区航空客、货、邮、行李运输业务及延伸服务;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器维修;航空设备制造与维修;国内外航空公司的代理业务;与航空运输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服务(意外伤害保险)。电子商务(不涉及第三方平台等增长电信业务);空中超市(涉及许可证配额及专项许可的商品除外);商品的批发、零售(涉及国家限制及许可证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情况: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97%的股权。

9、关联关系: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10、东方航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49259006P

3、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602Y-15室

4、法定代表人:李智勇

5、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6、注册日期:2003年4月9日

7、经营范围:航空机载设备技术的软件开发,物业管理,投资咨询,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及维修,航空机载设备的检测维修、航空器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结构:

9、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10、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 情况。

11、上海沪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下,参考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第300号),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上海沪特50%股权作价为人民币4,094.88万元,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交易有失公允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上海沪特50%股权

2、交易价格:本次交易的价格为人民币4,094.88万元

3、支付方式:公司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4、产权交割:本次产权交易获得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公司应促使标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东方航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情况。

七、本次交易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原因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决定受让东方航空持有的上海沪特50%股权。

2、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定价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交易各方的利益。上海沪特主要从事航空设备的维修服务,业务属性与公司航空工程技术与服务业务相同,收购上海沪特将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完善公司航空工程技术与服务业务结构,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上海沪特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等其他等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的发生变化,上海沪特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上海沪特会计核算方法由权益法变更为成本法,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八、备查文件

1、产权交易合同

2、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