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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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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2021-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85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10月11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983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陕鼓动力”)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1年9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9月6日,授予价格为4.54元/股,授予对象为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654人,授予股份数量为4983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协议签署、资金缴纳过程中,654名激励对象全部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983万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654人,实际授予数量为4983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1,676,943,189股的2.97%。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授予价格及授予股票来源等与公司授予董事会审议通过情况一致。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首次授予实际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1年9月6日。

2、授予数量:4983万股。

3、授予人数:654人。

4、授予价格: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5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希会验字(2021)0042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9月7日,公司共收到654名激励对象认购4983万股限制性股票缴纳的合计226,228,200.00元人民币认购资金,各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9,83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175,704,067.47元。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26,773,189.00元,股本为1,726,773,189.00元。

四、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4983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4983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9月6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预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总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委托代理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1)0042号]。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86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西安分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104,7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成都银行“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DZ-2021251)、成都银行“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DZ-2021301)、华泰证券信益第21006号(5年期LPR)收益凭证、华泰证券信益第21031号(1年期LPR)收益凭证、成都银行“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DZ-2021333)、成都银行“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DZ-2021389)。

● 委托理财期限:92天、96天、258天、97天、122天、125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自2021年7月1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针对理财项目的风险:

(1)公司资金中心负责委托理财工作的具体实施,严格控制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水平,认购保本型/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

(2)公司审计监察室负责审查自有资金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针对金融机构的风险:

(1)银行类合作机构:选择国有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与公司历史合作良好、风险控制能力及投资能力较强的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外资银行。

(2)证券公司类合作机构:根据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选择评级 AA 级以上的证券公司。

3、针对业务人员操作风险:

(1)资金中心理财专员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理财管理办法》,定期分析和跟踪理财项目市场变化,及时识别系统性政策变化和风险因素,及时采取措施,调整策略,控制风险;

(2)在投资实施过程中,资金中心理财专员严格遵循《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规范操作审批和档案管理;

4、针对信息披露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成都银行“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DZ-2021251)

(1)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07 月 16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07 月 20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

(4)认购金额:24,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挂钩标的:北京时间下午2点彭博BFIX页面交易货币对MID定盘价(EUR/USD汇率)

观察日:2021年10月18日;

若观察日EUR/USD≥1.125,则到期收益率为3.65%;

若观察日1.125>EUR/USD>1.00,则到期收益率为1.54%~3.65%;

若观察日EUR/USD≤1.00,则到期收益率为1.54%。

2、成都银行“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DZ-2021301)

(1)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08 月 16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08 月 18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

(4)认购金额:5,7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挂钩标的:北京时间下午2点彭博BFIX页面交易货币对MID定盘价(EUR/USD汇率)

观察日:2021年11月18日;

若观察日EUR/USD≥1.125,则到期收益率为3.65%;

若观察日1.125>EUR/USD>1.00,则到期收益率为1.54%~3.65%;

若观察日EUR/USD≤1.00,则到期收益率为1.54%。

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益第21006号(5年期LPR)收益凭证

(1)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08 月 11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08 月 13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04 月 27 日

(4)认购金额: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挂钩标的: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

期初观察日:2021年08月1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期末观察日:2022年04月2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观察日:期初观察日(不含)至期末观察日(含)的全部交易日。

收益表现水平:在收益凭证存续期内的任意一个观察日,挂钩标的在该观察日的收益表现水平=挂钩标的在该观察日的收盘价格÷挂钩标的期初价格;

低行权水平:期初价格-0.05%

高行权水平:期初价格+0.20%

参与率:1000%

固定收益率(年化):1.70%;

到期终止收益率(年化):固定收益率+参与率*Min[高行权水平-低行权水平,Max(0,高行权水平-期末价格)]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益第21031号(1年期LPR)收益凭证

(1)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08 月 25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08 月 27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2 月 01 日

(4)认购金额:10,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挂钩标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Y)

期初观察日:2021年8月2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期末观察日:2021年11月3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观察日:期初观察日(不含)至期末观察日(含)的全部交易日。

收益表现水平:在收益凭证存续期内的任意一个观察日,挂钩标的在该观察日的收益表现水平=挂钩标的在该观察日的收盘价格÷挂钩标的期初价格;

低行权水平:期初价格-0.1%

中行权水平:期初价格

高行权水平:期初价格+0.1%

参与率:2300%

固定收益率(年化):1.40%;

到期终止收益率(年化):

若挂钩标的期末价格小于低行权水平或大于高行权水平,则到期终止收益率=固定收益率;

若挂钩标的期末价格大于等于低行权水平且小于等于中行权水平,则到期终止收益率=固定收益率+(期末价格-低行权水平)*参与率;

若挂钩标的期末价格大于等于中行权水平且小于等于高行权水平,则到期终止收益率=固定收益率+(高行权水平-期末价格)*参与率。

5、成都银行“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DZ-2021333)

(1)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09 月 06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09 月 07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01 月 07 日

(4)认购金额:20,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挂钩标的:北京时间下午2点彭博BFIX页面交易货币对MID定盘价(EUR/USD汇率)

观察日:2022年01月05日;

若观察日EUR/USD≥1.125,则到期收益率为3.65%;

若观察日1.125>EUR/USD>1.00,则到期收益率为1.54%~3.65%;

若观察日EUR/USD≤1.00,则到期收益率为1.54%。

6、成都银行“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DZ-2021389)

(1)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10 月 12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0 月 13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02 月 15 日

(4)认购金额:40,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挂钩标的:北京时间下午2点彭博BFIX页面交易货币对MID定盘价(EUR/USD汇率)

观察日:2022年02月11日;

若观察日EUR/USD≥1.115,则到期收益率为3.60%;

若观察日1.115>EUR/USD>1.00,则到期收益率为1.54%~3.60%;

若观察日EUR/USD≤1.00,则到期收益率为1.54%。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成都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资金本金部分按照存款管理。

华泰证券收益凭证产品,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华泰证券营运资金。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均为较低风险的产品,相关协议中已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风险控制、违约责任等内容。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对相关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成都银行(股票代码:601838)为已上市金融机构,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成都银行西安分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688)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理财受托方并非为本次交易专设。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为1,018,845.90万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的比例为10.76%,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22%。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4月3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即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45亿元,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0日和5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4)和《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