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507 证券简称:国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1-016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人民币10,000万元,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人民币1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8136(机构客户),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6636期;
● 产品期限: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期限为94天,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期限为94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邦医药”)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823,5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30,131,395.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5,403,348.4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44,728,046.5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8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03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三)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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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审计、监督。公司证券部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基本情况
1、2021年10月13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办理人民币1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业务,期限为94天,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2021年10月14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办理人民币1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业务,期限为94天,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说明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上述银行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金额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3.63%。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投资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委托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国邦医药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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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人民币10,5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及期限:2021年单位大额存单3年698(3年,持有期2021年9月1日-2022年3月1日)、2021年单位大额存单3年773(3年,持有期2021年10月13日-2022年4月13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存款类产品,如银行结构性存款等。此议案于2021年7月30日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有效期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有效期一致。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存款类产品,如银行结构性存款等,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的资金来源如下:
1、原持有理财产品到期回笼的闲置自有资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4,000万元、泉州银行专项定价存款2,000万元。
2、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4,500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自2021年7月10日至2021年10月13日期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累计发生额为10,50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现将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详细情况披露如下: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收益型存款类产品,符合董事会决议要求,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董事会在其批准额度内,授权财务总监罗继华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保本存款类产品。
4、公司管理层将跟踪以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6、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7、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得涉及关联交易。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公司于2021年9月1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签署了《大额存单业务协议》,认购其可转让3年期大额存单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2021年单位大额存单3年698
收益类型:保本收益型
产品期限:3年,协议持有期限6个月(2021年9月1日一2022年3月1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3.55%
产品认购日期:2021年9月1日
产品成立日:2021年9月1日
产品到期日:2022年3月1日
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资金投向:大额存单
2、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签署了《大额存单业务协议》,认购其可转让3年期大额存单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2021年单位大额存单3年773
收益类型:保本收益型
产品期限:3年,协议持有期限6个月(2021年10月13日一2022年4月13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3.55%
产品认购日期:2021年10月13日
产品成立日:2021年10月13日
产品到期日:2022年4月13日
认购金额:人民币5,500万元
资金投向:大额存单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一)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存款类产品,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保本存款类产品。
公司管理层将跟踪以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二)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适时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15),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其相关信息和财务指标按要求披露于相应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委托理财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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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坚持稳健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此议案已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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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或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4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陈苹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691,229,485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70,895,3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72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70,633,0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68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6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7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169,0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1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906,7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7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6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7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就业绩补偿诉讼与补偿义务人达成和解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793,6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5%;反对8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4%;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7,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114%;反对8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127%;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5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常晖、林煌彬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部分业绩补偿款暨和解方案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就业绩补偿诉讼与补偿义务人达成和解方案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同日与摩奇卡卡原股东(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人”)签署了《和解协议书》,与补偿义务人就业绩补偿诉讼事项达成和解。《和解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根据《和解协议书》的约定,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4日收到第一期补偿款4,000万元。目前《和解协议书》正常履约中,但剩余业绩补偿款的收回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补偿义务人后续补偿款的支付进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1)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
(2)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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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计的期末(2021年9月30日)净资产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业绩预计较去年同期降幅较大,一方面系公司逾期债务利息负担较重,债务问题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系市场原材料短缺、价格持续上涨,产品成本持续上升及产能利用率不足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财务数据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
2、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10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年10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10月14日15: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与海德一道交汇处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 栋 36 楼多功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家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计60,299,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972%,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8,961,5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9801%;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337,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17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派律师王兵、黄竹桢到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58,961,51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表决情况:同意834,700股;反对261,600股;弃权241,300股。
表决结果:同意59,796,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1660%;反对26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338%;弃权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975%;反对2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467%;弃权2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55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58,961,51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表决情况:同意834,700 股;反对325,400 股;弃权177,500股。
表决结果:同意59,796,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1660%;反对3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96%;弃权17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4%。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975%;反对32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895%;弃权1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13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王兵律师、黄竹桢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ST群兴 公告编号:2021-088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1-102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2、(1)前三季度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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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三季度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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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预计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00万元-24,5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5%-137.61%,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制造板块尤其是汽车零部件业务拥有良好的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使得公司智能制造板块订单持续保持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增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170.97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1-101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及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升优势”)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其他时间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756,704股(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的2%)。
2021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博升优势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0月14日,博升优势披露的前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14日,博升优势尚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博升优势及一致行动人皮荃自2021年10月13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减持比例为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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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减持前后股份数差额为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减持股份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期间,博升优势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博升优势的减持计划有关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博升优势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博升优势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博升优势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博升优势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 至 2021年9月30日。
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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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7月1日 至 2021年9月30日。
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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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33.95万元至1,683.95万元,较去年同期扭亏为盈,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一直积极践行转型战略,努力开拓新业务、不断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较去年同期相比,公司自2020年开始成功拓展酒类销售业务以来,公司酒类销售工作有序推进,2021年前三季度取得了一定成绩,尤其是第三季度公司充分利用中秋、国庆两节旺季销售特点加大销售力度,使公司酒类销售收入显著增长;同时公司持续积极拓展创业园区租赁与运营服务业务、提高服务质量,出租率与租金水平均较去年同期稳步提升。
2、为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有效整合资源,从2020年开始公司持续对多家亏损子公司进行了成功剥离,公司资产结构显著优化;同时在保证工作效率的情况下逐步实施人员精简,有效降低了公司的管理成本和运营成本,故期间费用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
3、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持续强化内部管理,重点梳理并解决了各项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与缺陷,有效降低了公司的经营成本。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0 年6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调查字20036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 2020 年6月24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了“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2020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十四章所列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1年度报告出现下列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五、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