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0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1-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6,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96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含23,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一、前次委托理财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2021年7月9日以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认购了中国工商银行建德支行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以人民币3,000万元认购了建设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13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化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0)。上述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0月13日全部赎回,共收回本金9,000万元及收益78.86万元,并归还至募集资金户,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实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1、中国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工行结构性存款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投资金额:6,000万元

4、产品期限: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1月19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1.3%-3.3%

6、资金投向: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且本次委托理财的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期限灵活,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六、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鉴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1-076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207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张元领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朱基伟、罗绍香、张文平、詹平原、余应敏、许军利、高海因工作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杨林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票面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债券类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担保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明玥、申伟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8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2)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预计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系:

1、本报告期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加强市场开拓,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扣除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收入,该业务已于2020年9月完成对外出售)增长约8.5%。

2、受全球疫情和大宗商品贸易影响,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及运输费用本季度继续上涨,产品成本持续上涨为公司报告期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但公司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产品结构,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有效提升了生产运营管理效率,使得亏损金额较去年同期大幅收窄。

3、本报告期,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为3,500万元,主要系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和营业外支出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8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

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孙洁晓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被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冻结,详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2021-013)。

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了孙洁晓先生所持部分股份因质权人中信证券申请强制执行,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司法拍卖事项,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2021-051)。

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披露了孙洁晓先生经与中信证券协商一致,中信证券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前述拍卖,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1-057)。

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披露了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挂拍了孙洁晓先生所持有的7,000万股公司股票(上述7,000万股将分成7笔同时拍卖,单笔拍卖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详见《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2021-071)。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披露了孙洁晓先生经与中信证券协商一致,中信证券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前述7笔拍卖中的2笔拍卖(每笔拍卖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共撤回拍卖股份数2,000万股),剩余5,000万股(均分成5笔同时拍卖,单笔拍卖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于2021年09月20日10时至2021年09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继续进行公开拍卖,详见《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2021-079)。

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了孙洁晓先生所持有的5,000万股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本次5笔拍卖全部成交,合计成交5,000万股,详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2021-080)。

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披露了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挂拍了孙洁晓先生前述被撤回拍卖的2,000万股中的1,000万股公司股票,详见《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2021-082)。

近日,公司经在淘宝网拍卖平台查询获悉,前述被撤回拍卖的2,000万股中剩余的1,000万股公司股票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挂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基本情况

孙洁晓先生所持部分股份将在“淘宝网”(www.taobao.com)重新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司法拍卖的内容详见阿里拍卖·司法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95,56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7%。其中处于质押状态股份数为324,224,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4%;处于司法冻结状态股份数为364,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2%。除上述累计被司法拍卖股份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形。

三、本次司法拍卖拟被动减持的主要内容

1、拟被动减持的原因:质权人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孙洁晓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强制执行。

2、拟被动减持股份来源:IPO首发股及其转增股、二级市场增持取得的股份。

3、拟被动减持方式:司法拍卖。

4、拟被动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拟被动减持数量合计为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

5、价格区间:根据阿里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不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70%。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降低起拍价,但降低的数额不会超过前次起拍价的20%。本次拟司法拍卖孙洁晓先生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拍卖标的起拍价为3,400万元,具体拍卖价格以最终成交价确定。

四、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洁晓先生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本次司法拍卖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上述股份被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还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59 证券简称:江苏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1-031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金集团信息网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网络”)持有公司2,376,514,12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7.52%。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71,762,80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43%。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国金网络关于质押公司股票有关事宜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国金网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国金网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国金网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也未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官炳政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5,727,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147%。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4,132,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439%;通过网络投票的出席会议的股东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95,100股,占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8%。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股东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418,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69%。

3、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李茹律师、徐述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提供征集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张静女士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本次会议全部议案的投票权。详见2021年9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二、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审议通过《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465,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21%;反对票1,2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79%;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9,157,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529%;反对票1,2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71%;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465,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21%;反对票1,2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79%;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9,157,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529%;反对票1,2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71%;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465,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21%;反对票1,1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8%;弃权票1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1%。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9,157,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529%;反对票1,11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72%;弃权票14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00%。

审议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李茹律师、徐述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布前6个月内(即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9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共有5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的交易行为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行情、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决策。买卖公司股票前,上述人员并未知悉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本次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4日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可转债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7 债券代码:110811 债券简称:神马定01 债券代码:110812 债券简称:神马定02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可转债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1 年10月2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本公司定向可转债“神马定01”(债券代码:110811)、“神马定02”(债券代码:110812)将停止转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1年半年度拟以公司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919,455,1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含税),合计派发441,338,448.00 元。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半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半年度。

(二)公司2021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1 年9月8日召开的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三)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将根据《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相关条款,对公司定向可转债“神马定01”(债券代码:110811)、“神马定02”(债券代码:110812)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1 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定向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1 年10月2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定向可转债“神马定01”(债券代码:110811)、“神马定02”(债券代码:110812)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定向可转债“神马定01”(债券代码:110811)、“神马定02”(债券代码:110812)将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1 年10月19日(含2021年10月19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人:陈立伟 李哲睿

联系电话:0375-3921231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