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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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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2021-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47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所属部分项目公司由于经营需要进行融资,由我司为相关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

1.我司与中信银行开展业务合作,部分控股项目公司向上游供应商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由我司为下属子公司所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我司近期提供担保金额合计5639.7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2.我司控股子公司中交地产(苏州)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华启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华启”)99.9%股权,苏州华启由于经营需要,申请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不超过139,000万元,由我司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苏州华启向我司提供全额反担保,苏州华启另一股东苏州华融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按持股比例0.1%向我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我司曾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2021年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我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144,639.78万元,未超过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情况及担保额度使用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月6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龚华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90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构成:我司持有其70%股权,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

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我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二)粤东中交地产(惠州)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4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剑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昌一路11号铂金府华贸大厦3号楼1单元37层01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机动车停放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建筑劳务分包;自有物业租赁;建筑材料、机械电气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持有其99.5%股权,惠州市交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5%股权。

粤东中交地产(惠州)有限公司是我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武汉锦绣雅郡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4月27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姚能民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马池路8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与销售;写字楼、商铺、厂房租赁;房地产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构成:我司持有其100%股权。

武汉锦绣雅郡置业有限公司是我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四)西安沣河映象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9月11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宇航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西段西部云谷园区14号楼5层505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构成:我司持有其100%股权。

西安沣河映象置业有限公司是我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五)苏州中交雅郡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27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龙杰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三元街迎燕东路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市政设施建设;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控股子公司中交地产(苏州)有限公司持有其99.8%股权,苏州华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0.2%股权。

苏州中交雅郡地产有限公司是我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六)中交(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5月10日

注册资本:9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贺喜

注册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111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砂石料除外)、装饰材料批发、零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经营;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建筑工程信息咨询;停车场管理;市政工程及其他土木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中交(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是我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七)郑州博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0月16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崔文平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大孟镇文化服务中心西楼116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物业服务。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中交地产(郑州)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郑州博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我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八)中交美庐(绍兴)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0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因国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50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中交美庐(杭州)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99.95%股权,杭州旌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05%股权。

中交美庐(绍兴)置业有限公司是我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九)苏州华启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8月2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龙杰

注册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宝通路4号1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控股子公司中交地产(苏州)有限公司持有其99.9%股权,苏州华融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0.1%股权。

苏州华启地产有限公司是我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为下属子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的担保

此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所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提供商业承兑汇票的信用度和流通性所做的增信措施,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背书通过中国人民银行ECDS系统电子化操作完成,无纸质担保协议。

(二)苏州华启《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牵头行、代理行、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联合牵头行、贷款人)

债务人:苏州华启地产有限公司

1.保证范围: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根据荣宗文静约定,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融资文件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所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义务提供担保是为了加快资金周转,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求;我司此次提供担保的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均具备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我司对其合并财务报表,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和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我司为苏州华启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苏州华启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符合我司整体利益;苏州华启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我司对苏州华启合并财务报表,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苏州华启及其另一股东苏州华融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向我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21年9月30日我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1,369,216.48万元,占2020年末归母净资产的447.25%。对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201,895.57万元,占2020年末归母净资产的65.95%。无逾期担保,无涉诉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1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48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月至2021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下降

(1)20201年1-9月业绩变动情况

(2)2021年7-9月业绩变动情况

二、业绩预告经过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主要原因说明

我司本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降低的主要原因为:

(一)我司本报告期房屋交付面积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导致毛利润降低。

(二)我司本报告期获取新项目的数量及土地储备面积均较大幅度超过以往年度,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我司纳入合并范围项目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且多数项目尚处于前期开发阶段,新项目所需人员增加,导致管理费用增加。

(三)我司预计在本报告期达到预售节点的项目较上年同期增加,因此销售费用相应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预告的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仅为初步核算数据,与2021年前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1-096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1)2021年1-9月业绩预告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2)2021年7-9月业绩预告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21年1-9月业绩同比下降较大主要系投资收益同比减少3.77亿元所致。若剔除该因素影响,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减亏。此外,2021年1-9月公司通过旗下部分百货商超门店经营转型、关闭部分亏损门店等措施,使得期间费用同比下降。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前期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等情况。2021年2月10日,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详见公司2021年1月30日《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月9日《关于针对自查报告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等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日,虽然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是否形成各相关方认可的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相关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法院批准,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第14.4.17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如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最大限度化解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发现公司存在的相关问题,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等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其他相关风险

因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14.4.9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2月1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等情况,根据《上市规则》第13.3条第(五)项、第13.4条、第13.6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3月1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机构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年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3条第(四)项、第14.3.1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2016年重组标的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海南供销大集”或“重组标的”)2020 年未达到业绩承诺的利润。2020年业绩承诺补偿相关事项,依相关规定另行处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具体数据以公司最终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1-097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风险警示期间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最大限度化解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发现公司存在的相关问题,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等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1年2月1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供销大集及部分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供销大集及重整子公司管理人,同意公司在联合工作组的领导下,在管理人的监督下,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公司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推进各项重整工作,已完成债权申报并召开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目前正在进行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情况统计工作,并持续推进引入重整投资人等相关工作。详见公司2021年2月10日《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部分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2021年4月15日《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2021年8月7日《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2021年9月15日《关于公司及二十四家子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2021年9月30日《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整改暨重整进展和风险警示期间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分阶段及时披露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规则》14.4.10 条规定,现就风险警示期间风险再次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虽然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是否形成各相关方认可的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相关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法院批准,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如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最大限度化解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发现公司存在的相关问题,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等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其他相关风险

因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14.4.9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2月1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等情况,根据《上市规则》第13.3条第(五)项、第13.4条、第13.6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3月1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机构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年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3条第(四)项、第14.3.1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2016年重组标的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供销大集”或“重组标的”)2020 年未达到业绩承诺的利润,2020年业绩承诺补偿相关事项,依相关规定另行处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6,000.00万元至11,000.00万元,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5日《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96),该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具体数据以公司最终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并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1-77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1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2)2021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克服主要原燃料价格上涨压力,把握下游市场机遇,持续推进精益生产、销研产一体化和营销服务“三大战略支撑体系”建设,加快产线升级和品种结构升级,不断提高运营效率,预计实现利润总额95亿元~97亿元,实现净利润82亿元~84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5亿元~78.5亿元,均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内容为准。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1-78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菱钢铁”)控股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集团”)2019年、2020年公开发行了以华菱钢铁股票为换股标的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分别简称“19华菱EB、20华菱EB”,合称“可交债”),发行规模分别为20亿元、15亿元,并已于2021年8月26日进入换股期。截至2021年10月11日,已累计换股311,331,1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0、2021-72、2021-76)。

2021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华菱集团通知,上述可交债自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3日,累计换股127,863,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本次换股完成后,华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由49.99%下降至48.14%;可交债债券余额合计为14.66亿元,其中,19华菱EB、20华菱EB余额分别为7.37亿元、7.29亿元。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1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停牌原因及工作安排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鑫金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金泉”或“交易标的”)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等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沃尔德,证券代码:688028)将于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停牌期限届满前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同时申请复牌。

二、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鑫金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茜坑社区茜坑新村佰公坳工业区70号101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4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苏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钻石刀具、单晶钻石刀具、聚晶钻石刀具、金刚石刀具、立方氮化硼刀具、陶瓷刀具、硬质合金刀具、高速钢刀具、夹具、治具、金刚石磨头、刀轮、砂轮、金刚石原料、数控刀柄、刀盘、刀片等及五金的研发设计、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钻石刀具、单晶钻石刀具、聚晶钻石刀具、金刚石刀具、立方氮化硼刀具、陶瓷刀具、硬质合金刀具、高速钢刀具、夹具、治具、金刚石磨头、刀轮、砂轮、金刚石原料、数控刀柄、刀盘、刀片等及五金的生产、加工、修磨;数控设备的加工。

2、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张苏来、钟书进等鑫金泉股东,鉴于本次交易事项尚在协商过程中,最终交易对方以公司后续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

3、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鑫金泉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三、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

2021年10月14日,公司与鑫金泉主要股东张苏来、钟书进签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意向书》,约定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鑫金泉股份,在经过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基于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交易标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上述意向书为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由交易各方另行协商并签署正式文件确定。

四、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交易正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本次交易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1-052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1-043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涉及减持计划预披露。

●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280,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7.1591%减少至6.0000%。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收到公司股东苏州高新富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富德”)、共青城高新泰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泰富”)、苏州明善睿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明善睿德”)、湖北宏泰明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泰明善”)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备注: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由于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无需进行预披露;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