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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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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第三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李世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立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侯春霞声明:保证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分析

利润表分析

现金流量表分析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含)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15,9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54.5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

2021年8月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截至2021年9月14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056,0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4.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00元/股,成交金额为158,975,884.00元。

2、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确定〈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9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5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年7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08万股,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407名,授予价格为5.56元/股,上市日期为2020年7月16日。

2021 年 2 月 9 日至 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1年3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9万股,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86名,授予价格为11.01元/股,上市日期为2021年3月19日。

2021 年6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0,000 股,回购资金合计为444,8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截至2021年9月14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766,167,589股变更为766,087,589股。

3、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多氟多海纳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07月28日,子公司多氟多海纳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焦作市中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4、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多氟多阳福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09月13日,子公司多氟多阳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营业执照》。

5、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海恩美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目前,河南海恩美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焦作市中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云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立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春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云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立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春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1-127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14日上午9:00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世江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2021年10月15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129)。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1-128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4日上午10:00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1年10月4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相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1-1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996号)同意,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丽臣实业”,证券代码为“001218”。本次公开发行的2,2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自2021年10月15日上市交易。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不存在未披露重大事项。

二、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近期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对外投资、资产收购、出售计划或其他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计划实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报告期内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1)第441A00588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四)主要财务指标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2021年1-6月经审阅业绩

依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21)第441A023708号,公司2021年1-6月主要财务信息及变动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60,352.82万元,与2020年末相比增长5.97%;负债总额为60,321.53万元,与2020年末相比下降0.7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00,031.29万元,与2020年末相比增长10.48%。受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积累影响,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略有下降。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0年1-6月的主要经营数据已经审计。

2021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700.9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0.9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499.5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2.38%。2021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及经营业绩同比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1)公司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同时2020年一季度受国内疫情影响较为严重,2021年1-6月产销量整体有所增长;(2)2021年1-6月公司经营业绩一定程度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环境等因素影响,主要产品单位售价及单位毛利整体有所上升。2021年4-6月,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后有所回落,原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对公司收入、利润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0年1-6月的主要经营数据已经审计。

2021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522.61万元,主要原因系政策性搬迁对2020年1-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影响额为-5,244.36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2020年1-6月差异主要系受应收账款保理以及政策性搬迁影响,2021年1-6月差异主要系公司存货备货量增加所致。2021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062.81万元,主要系公司因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2,994.17万元所致;2021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701.28万元,主要原因系当期筹资减少金额大于偿还债务、分配股利等支付的现金减少金额。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注:2020年1-6月的主要经营数据已经审计。

2021年1-6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减少118.56万元,主要由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变动所致。

(二)2021年1-9月经营业绩预计

公司对2021年1-9月的主要经营数据进行了合理预估,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0年1-9月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

受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市场竞争环境变化以及近期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复、散发等因素影响,公司预计2021年1-9月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上年同期基本保持持平。公司2021年1-9月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预计同比下降8.26%至18.09%,主要系2020年三季度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形成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大所致。上述2021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系公司初步测算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五、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脂肪醇、脂肪醇醚、烷基苯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原材料在生产成本中的占比分别达到94.75%、94.44%及94.69%。2018-2020年,国际棕榈仁油价格在500-1300美元/吨之间震荡,而国际原油价格近期也呈现较大波动,受上游天然油脂及石油价格波动的影响,近年来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对产品价格产生重要影响。如果公司未能保持良好的产品竞争力,在产品销售定价、原料采购策略及库存控制等方面未能合理有效应对,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受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环保、安全生产政策趋严和高标准要求的影响,一批生产工艺落后、安全环保不达标的企业被迫退出市场,市场需求逐步向具备先进工艺水平及规模经济效应的龙头企业集聚。随着表面活性剂行业集中度提升,行业龙头企业产能投资规模有所扩张,若国内外表面活性剂生产龙头企业持续加大在中国市场的产能规模,同时部分生产商通过整改可能重新回归或加入市场竞争,将导致我国表面活性剂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对公司产品市场份额及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的生产,生产过程所使用的部分原材料涉及可燃、腐蚀性等物质,部分产品工艺涉及高温环节。若因意外情况或管理不善而引发安全事故,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下简称“三废”)排放。随着国家环保要求的日趋严格和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逐步增强,国家有可能颁布和采用更高的环保标准,对化工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的要求,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用于防治污染的费用支出或者环保设施技术改造的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将增加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影响公司的收益水平。此外,若公司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副产物管理或处置不当,可能受到主管部门的处罚,进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公司业务经营的风险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一方面为后续国内防疫工作带来不确定性,一方面对全球天然油脂供应链、国内出口业务产生较大冲击。若全球疫情持续加剧,原料和产品进出口可能因此受限,导致公司核心原材料的供给、表面活性剂的出口受到冲击,国内竞争加剧,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若国内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复、散发,对我国经济形势产生较大的影响,影响终端消费需求,将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管理风险

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对公司资源整合、生产加工、技术研发、采购销售、人力资源、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增加了公司管理和运营的难度。目前,公司员工年龄结构偏大,若公司管理层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业务素质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大的需要,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作出调整和完善,将会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七)业务资质相关风险

公司生产的部分表面活性剂、洗涤用品需要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业务许可证,公司当前拥有的主要业务许可证包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报告期内,公司未因生产经营资质违法违规受到处罚,但不排除未来可能由于相关资质要求提高、行业监管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公司出现相关经营资质无法持续或及时获得、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等情形,从而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八)不利合同条款的风险

公司与宝洁集团等个别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约定了最惠客户、同价供货或解除合同等对公司不利的条款,限定公司以同类产品最低价格向其供货。报告期各期,设置相关不利条款的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14.47%、12.32%、11.80%。未来,若该等客户根据相关条款向公司提出异议或主张调整销售价格,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风险为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1-001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