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119版)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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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符合登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上海股票帐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登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上海股票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委托人上海股票帐户、委托人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日以 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后请确认)。
2、登记地点: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2888号
3、登记时间:
2021 年10月29日上午 8:30一11:00 下午 1:30一3:00
六、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潘笑盈、茹建芳
2、联系电话: 0431-81912788
3、传 真: 0431-81912788
4、邮 编:130000
5、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 股东上海股票帐户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7、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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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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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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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1-045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3日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5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核定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核定公司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徐斌元先生51.0530万元,蒋俊海先生43.9056万元,许雪菁女士42.7060万元,阮静女士17.9749万元(8-12月),李安宁先生17.9749万元(8-12月),贝德光先生24.9118万元(1-7月)。
本议案涉及对董事徐斌元先生、蒋俊海先生的个人薪酬核定,上述人员回避表决,由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一南宁市河南水厂改造扩建一期工程和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48.5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1-047)、《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4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薪酬福利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原公司薪酬福利制度中的工资结构、工资标准、工资调整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的内容进行修改,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1-048)。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一一筹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一一筹资》。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49)。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1-047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名称:南宁市河南水厂改造扩建一期工程、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剩余募集资金3,148.5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决策程序:本事项已经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一南宁市河南水厂改造扩建一期工程和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实施完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上述项目结项,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48.5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5月21日《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50号)同意,公司于2015年6月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521.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7,082.62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 年6月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646608_H01 号《验资报告》。
2015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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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为人民币87,100.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082.62万元,不足部分调减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8.22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交通银行南宁福建园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州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6月5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1年9月30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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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85,327.0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2,824.8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3,222.78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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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累计使用金额”及“募集资金余额”均包含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利息收入。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南宁市河南水厂改造扩建一期工程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对河南水厂进行改造扩建,将生产规模由34万立方米/日增加至50万立方米/日。该项目已实施完毕,截止2021年9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4,895.4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3,148.27万元。
(二)南宁市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在五象新区新建一座日处理污水能力5万m3的污水处理厂。该项目已实施完毕,截止2021年9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031.8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0.24万元。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剩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建设及设备采购方案,合理的降低项目建造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同时,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部分收益。
五、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南宁市河南水厂改造扩建一期工程和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拟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3,148.5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因履行完毕而终止。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南宁市河南水厂改造扩建一期工程及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对相关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时,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但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1-048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新《证券法》第九十条对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的征集主体进行了修改,为确保公司章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规范,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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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11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1-046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上午12:00,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1-049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2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51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2日
至2021年11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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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45)。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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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
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5: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4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4楼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黄红、徐婷婷
联系电话:0771-4851348
传真:0771-4852458
邮编:530031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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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120版)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21-030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9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
(四) 会议由董事长项小龙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安徽安庆长江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
1、批准《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支付现金购买安徽安庆长江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之交易协议》的条件和条款,并授权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陶文胜先生代表本公司与安徽交控集团签署其认为因进行上述事宜合理地与其有关且合乎本公司利益的所必需之一切文件及办理有关手续,以及作出其认为必需、应当或适当的修订、修改和增订;
2、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批准成立由本公司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浩先生、章剑平先生及方芳女士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以就本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向独立股东提供独立意见;
3、就本关联交易,批准、确实和追认委聘:(1)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资产评估顾问;(2)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交通量顾问;(3)交通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香港财务顾问;(4)国元融资(香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香港独立财务顾问;(5)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的境内和香港审计师;及(6)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和香港何耀棣律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的境内和香港法律顾问。
4、授权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安排将《股东大会通函》初稿及相关文件提交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审批及按其反馈意见对通函草稿作出修改,并授权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代表本公司发出有关报章公告及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发出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1票弃权
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项小龙、杨晓光、陶文胜和陈季平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方芳提出弃权,认为:“本人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路桥主业、增加公司经营收益的战略,是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所需,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但本人对桥梁行业了解有限,同时由于疫情原因无法现场对收购项目进行考察了解,特此投出‘弃权票’。”
本议案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关本项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收购安徽安庆长江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本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安徽省关于推行国有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有效激发企业活力,结合公司实际,本公司制定了《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要求,确定了经理层成员的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考核指标。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事前认可本次会议的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21-032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1年9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希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会议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各项决议均为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支付现金购买安徽安庆长江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议如下:
本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4,181,244,442.59元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交控集团持有的安庆大桥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交易完成后,安庆大桥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本公司享有对安庆大桥公司合计人民币1,971,244,442.59元债权。
本次交易是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本公司路桥主业、增加公司经营收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公司依照公平、公正原则实施了本次交易。该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目标,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水平。交易遵循了平等协商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