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21-060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于2021年10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陈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人。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军来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聘请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及相关费用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议定后报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披露的临2021-062《关于聘请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的临2021-063《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附陈军来简历
陈军来,男,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专业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审计师。2016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金沃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首席风控官;2018年4月至2021年1月任广东广新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风控总监;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副总经理级,其中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兼广东广新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21-06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于2021年10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柱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请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及相关费用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议定后报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披露的临2021-062《关于聘请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21-062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已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未进行轮换。为继续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结合公司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已事先与大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购买职业责任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凌朝晖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腾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正良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0年,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金额为73万元,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为25万元。2021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议定后报董事会审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华是公司前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截至2020年,大华为公司提供了11年的审计服务。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大华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大华已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未进行轮换。为持续保持公司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信永中和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事先与大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大华、信永中和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要求做好相关沟通配合工作。
大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应尽的职责,勤勉尽职,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大华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认为信永中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此次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并且事先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并取得了理解与支持,履行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对于公司拟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拟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考查,信永中和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及内控的审计质量。同意有关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10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63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2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工农北路67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2日
至2021年11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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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21-060、061、062号公告。上述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会议召开前按要求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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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三)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9日9:00-11:30,15:00-17:00。
(四)参会登记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工农北路67号星湖科技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电话:0758-2291130,传真:0758-2239449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