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1-068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8号)核准,公司向3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142,857,142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57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509,999,996.94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53,845.8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546,151.13元。2020年12月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630020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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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密云区白河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 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余额1,778.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区)、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园区主干道提档升级打造工程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余额8,241.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截止2021年10月15日,本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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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1年10月15日,募集资金余额11,959.6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的挂钩上海金看涨(5bp)实值结构性存款。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相关审议程序
2021年10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对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