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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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建午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郑羲亮先生出席本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联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俞建午、郭轶娟回避了议案1的表决,关联股东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苍穹1 号单一资金信托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雨顺、刘入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06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10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吴向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通过该议案之日(即2021年10月15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吴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通过前述议案之日(即2021年10月15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向先生简历后附。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附:吴向先生简历

吴向,男,1980年出生,青岛理工大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硕士研究生,建筑师。2019年加入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5月26日起至2021年9月任职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