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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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调整后数据为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视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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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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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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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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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奚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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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刘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奚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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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奚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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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 2018〔35〕号),将与租赁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项期初余额重分类至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项。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7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2021年10月15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细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向乌鲁木齐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周转实际需要,在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原有授信额度1亿元的基础上,申请新增授信额度1亿元,期限一年,公司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2亿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授信及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石河子兵团分行申请授信及城乡一体化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3亿元,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贷款利率不超过4.41%(具体利率以银行审批为准),期限三年,由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8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2021年10月15日上午10:30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为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在对第三季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细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向乌鲁木齐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周转实际需要,在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原有授信额度1亿元的基础上,申请新增授信额度1亿元,期限一年,公司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2亿元。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授信及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石河子兵团分行申请授信及城乡一体化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3亿元,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贷款利率不超过4.41%(具体利率以银行审批为准),期限三年,由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