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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1-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86 公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 2021-088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的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4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于2021年10月16日举行《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签约仪式。双方负责人在协议上签字。

2、双方将依托各自业务领域所具有的资源、技术优势及发展潜力,共同在大健康领域构建全方位的战略合作。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健康中国观察杂志隶属于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位于北京市海定区复兴路15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100%控股。健康中国观察杂志是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顺势诞生,经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由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指导、国家卫生健康委主管,国内唯一以“健康中国”字头命名,配合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助力健康中国建设,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的智库型官方刊物,是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的会刊。

关联关系说明:经核查,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健康中国发展基金是为健康中国战略和行动服务的基金,保龄宝可以作为该基金的主要支持者,深度参与基金运营工作。

2、保龄宝作为主要发起单位,参与筹建并运营健康中国研究中心代糖与功能糖研究院(暂定名)。

3、保龄宝每年作为公益支持单位参与健康中国发展大会和中国人口与发展论坛,并可发表主旨演讲。同时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举办由保龄宝承办的妇幼、老龄等健康领域系列专题会议或城市论坛。

4、双方共同策划由保龄宝承办的健康中国领域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科普活动、公益活动、专家讨论会、学术研讨会等活动。

5、保龄宝可在征得健康中国观察杂志同意,在产品推广中,如需要使用健康中国观察杂志名称和logo,具体使用前需要和健康中国观察杂志提前沟通使用时间、使用方式等细节,经健康中国观察杂志书面同意后使用。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2021年10月16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止,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确定项目是否需要延续及延续截止时间。

三、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深度贴近大健康行业核心宣传渠道,聚集专家资源,通过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相关平台以不同方式的合作与推广,进一步树立保龄宝大健康形象,改变和加深投资者和消费者对保龄宝大健康发展战略的认知,建立权威健康产品传播渠道,优化信息获取途径,抢占行业蓝海。

同时,这次战略合作是产业与智慧媒体融合发展,科技力量与传播力量形成合力的一次尝试,是产、学、研共同助力健康中国战略与行动的一次积极的探索和尝试,标志着公司同国家卫生健康委、智库性媒体之间的合作进入实质性的阶段。

公司将与合作方发挥各自的优势,以健康中国国家战略为核心,以助力健康中国行动为导向,围绕健康中国科普公益活动、健康管理、精准营养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助力健康中国建设。在未来的合作中,公司将牢牢抓住健康中国智库性媒体和企业的优质资源,结合优势,通过健康公益活动和应用市场的市场实践,实现社会服务产业发展和科学研究结合对接,促进健康战略和健康中国行动切实落地,创新健康价值体系,形成多方面的战略共赢格局。通过双方围绕“健康中国行动”的一系列战略合作和活动,保龄宝也将持续放大企业的社会价值。

本协议为意向性合作协议,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尚未签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坚持一事一议的原则。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本框架协议下产生具体合作项目时,双方应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公司对涉及的后续合作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尚需健康中国观察杂志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及盖章后生效。

鉴于上述协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7日

持股5%以上股东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信三威”)出具的《关于减持南华生物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信三威于2021年10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1.0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

关于调整安信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限额的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招赢通平台为销售机构并参与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安信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为不超过5000元(含5000元)。

2、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大额交易限制按照 A、C 两类份额加总进行合并判断。

3、本基金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申购交易申请,限制起始日为2021年10月19日,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10月18日15:00后提交的基金交易申请将视为2021年10月19日的交易申请,同样受上述限制。投资者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以本公司系统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前期暂停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金额为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详见2021年9月11日公告)。本基金的上述业务从2021年10月19日起,限制金额由5万元调整为5000元,调整的交易内容具体如下:

自2021年10月19日起,本基金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金额为不超过5000元(含5000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请金额高于5000元(不含5000元)的,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将不超过5000元限额的申请部分确认成功,超过5000元限额的申请部分拒绝或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5000元(不含5000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5000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对于超过临界限额的单笔委托,将对其中不超过5000元限额的申请部分确认成功,该笔委托的其余部分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或确认失败。

2、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仍照常办理。本基金恢复正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网站www.essence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18日

根据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招赢通平台(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招赢通”)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本公司自2021年10月18日起,增加招商银行招赢通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参与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1)

2.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代码:163302)

3. 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6)

4. 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7)

5. 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8)

6.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9)

7. 摩根士丹利华鑫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10)

8. 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64)

9. 摩根士丹利华鑫品质生活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09)

10. 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添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415/C类000416)

11. 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91)

12. 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值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859/C类001860)

13. 摩根士丹利华鑫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708)

14. 摩根士丹利华鑫ESG量化先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246)

15. 摩根士丹利华鑫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384)

16. 摩根士丹利华鑫灵动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752)

17. 摩根士丹利华鑫优悦安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893)

二、业务办理

自2021年10月1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招赢通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其他相关业务。

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64)、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添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415/C类000416)、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值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859/C类001860)目前处于封闭期,暂未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具体开放时间请参见本公司公告。

三、基金转换业务

转换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相关业务公告。

四、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1年10月18日起,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招赢通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各基金享有的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招商银行招赢通的活动公告为准。基金原申购费率如适用固定费用的,则仍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

2、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规则和流程以招商银行招赢通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次活动的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招商银行招赢通的有关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六、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fi.cmbchina.com

2.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网址:www.m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浙江同花顺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江海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

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简称“江海证券”)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江海证券将自2021年10月18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1年10月18日起,投资人可通过江海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江海证券的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江海证券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江海证券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江海证券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江海证券客服电话:956007

江海证券网址:www.jhzq.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8日

关于中证南方小康产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场内相关简称的提示性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中证南方小康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0160”,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0年8月27日成立,并于2010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0月18日起,变更本基金的场内相关简称,现就变更说明提示如下:

1、本基金交易简称变更为“产业升级”“产业升级ETF”;

2、本基金申赎简称变更为“产业升级”。

以上变更将于2021年10月18日正式生效。

本次变更场内相关简称的事项不涉及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的修订,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更新。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发生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提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8日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同花顺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同花顺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于2021年10月21日起参加同花顺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1年10月21日起,投资者可在同花顺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同花顺的规定为准。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四、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1年10月21日起,投资者通过同花顺申购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费率不设折扣限制(执行固定申购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同花顺的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同花顺销售的基金产品,其申购业务将同时享有上述费率优惠,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以同花顺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同花顺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同花顺申购业务的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参与基金产品需已在同花顺开通了基金定投业务。

5、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同花顺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6、特别提示投资人关注上述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 www.5ifund.com

客服电话:952555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官方微信服务号:fund_hft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8日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1-083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深圳市前海排排网

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与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子公司城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标“百老汇项目35-1(1#)、38-01(2#)地块桩基及围护工程”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百老汇项目35-1(1#)、38-01(2#)地块桩基及围护工程

招标方:联汇置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552,835,558.68(大写:伍亿伍仟贰佰捌拾叁万伍仟伍佰伍拾捌元陆角捌分)

开工日期:

35-01地块:2021年9月15日(暂定)-2023年2月15日,18个月;

38-01地块:2021年11月15日(暂定)-2023年4月15日,18个月。

*实际开工日期按发包方书面发出的开工日期为准。

二、发包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联汇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壮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3L84J

注册资本:214227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1362号3楼313室

经营范围:在青浦区徐泾镇徐民路北侧35-01、36-03、37-02、38-01地块、37-01地下空间及地块之间连通道的地块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及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招标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百老汇项目35-1(1#)、38-01(2#)地块桩基及围护工程》中标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收入的14.05%。上述项目的中标预计将对公司2021年度以及以后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该事项属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 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百老汇项目35-1(1#)、38-01(2#)地块桩基及围护工程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7日

根据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排网”)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服务协议,自2021年10月18日起,本公司增加排排网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同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2021年10月18日起,投资者可在排排网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汇增利、汇添益除外)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二、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1年10月18日起,投资者通过排排网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排排网所示公告为准,但排排网不得低于成本销售上述基金。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排排网的其他旗下基金,则自该基金在排排网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以排排网所示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在排排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排排网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排排网的有关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排排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http://www.simuwang.com/

客服电话: 400-666-7388

2、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bhhjamc.com/

客服电话:400-651-5988/400-651-1717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8日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占用相关问题解决进展的公告

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1-072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占用相关问题解决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8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经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自查,发现存在实际控制人张坚力控制的企业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生山城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2021年8月11日,实际控制人张坚力已通过现金的形式偿还69,000,000.00元,资金占用尚未偿还的余额总计为1,109,050,013.55元(不含资金占用费)(详见公告:临2021-062)。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积极推动资金占用问题的解决,已初步制定偿还方案(详见公告:临2021-070、临2021-071)。上述方案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其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2021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镇运营公司”)的函件,告知:2021年10月14日,城镇运营公司收到养生山城公司归还其所占用城镇运营公司在兴宁市南部新城土地一级开发工程项目的款项人民币45,000,000.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张坚力已通过现金的形式偿还114,000,000.00元,资金占用尚未偿还的余额总计为1,064,050,013.55元(不含资金占用费)。

三、风险提示

1、公司自查不存在除已披露事项外的其他资金占用行为、违规担保行为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坚力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若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资金占用余额多于本次交易核实的资金占用余额,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坚力承诺以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认定结果为准,对差额承担补足的义务并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2、公司正积极与实际控制人沟通,督促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尽快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并完成整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所初步拟定的偿还方案尚需得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的许可,相关方案的实施尚存不确定性。公司将对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归还占用资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美国伊利诺伊州法院通知,针对公司与 MOTOROLA SOLUTIONS INC. (以下简称“摩托罗拉”)、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之间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一审判决(Judgement)后双方提交的部分动议作出决定(Order):判决公司支付对方3,424.44万美元律师费。

自2020年3月5日伊利诺伊州法院法官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来陆续对双方提交的多个动议作出决定。公司不认可一审判决的金额,不认可基于一审判决结果已做出的后续动议判决,同时,也不认可本次关于律师费的判决。公司于2021 年 9 月 8 日向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了上诉,其中,关于公司需支付律师费的判决包含在上诉内容中。截止本公告日,双方在一审程序中提交的其他未决动议仍在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同时本案已进入上诉阶段。

上诉案件的相关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8月28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第五节 重要事项”,及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17日、2020年3月9日、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12日、2021年8月14日、2021年9月9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公司上诉的公告》。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律师费判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并通过临时报告/定期报告的方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