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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1-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 公告编号:2021-036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7,28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04%,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2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0年9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1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拉丁”)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23.34万股,并于2020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变更为10,093.34万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7,799.6238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293.7162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限售股1,034,568股已于2021年4月26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278名,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27,288,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7.04%,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10月2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278名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一)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赵新安承诺:

1.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2.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 如本人违反上述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则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

(二) 股东上海理成殷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理成殷睿”)、昆山理成源煜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理成源煜”)及其实际控制人程义全承诺: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如本人/本机构违反上述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则本人/本机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

3. 本人/本机构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4.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机构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5. 本人/本机构承诺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本机构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人/本机构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6. 如本人/本机构违反上述承诺,则本人/本机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

(三) 其他股东锁定期安排:

所持公司股份自其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阿拉丁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阿拉丁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7,288,00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26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