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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2、年初至本报告期利润表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3、年初至本报告期现金流量表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锡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志轩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萍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吴锡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志轩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萍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年10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与《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2日以书面方式、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清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59 证券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1-057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灌南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框架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1-054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灌南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7月15日至本公告日,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30,578,022.84元。具体明细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为各方开展合作的意向性协议,是各方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意见,不构成协议各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的约束性文件。本协议暂不涉及具体合作金额,合作内容展开需与地方政府、工商业主及居民等主体开展调查与商谈,项目开发进度及装机容量存在不确定性以及不及预期的可能性。

● 协议履行对公司2021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后续具体合作实施情况而定,具有不确定性。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基于自身业务发展和市场战略布局开展本次合作,后续如相关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行业技术水平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将可能对合作项目实施带来不利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为响应国家发展绿色能源、低碳经济的号召,助力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和乡村振兴两大国家重大战略目标,2021年10月15日,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公司”)与灌南县人民政府、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在连云港市灌南县书面签署了《灌南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框架协议》。充分利用灌南县屋顶资源,重点开展“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项目预计涵盖屋顶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装机容量约650MW。在各方共同选定项目涉及的屋顶资源后,各方协商确定合作模式开展合作。具体合作模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四方协商确定并在后期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中明确。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合作意向性框架协议,是各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协议签署的各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符合国家“双碳”目标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合作各方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整合资源,探索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推动当地新能源的发展;也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分布式光伏业务和整县推进业务开拓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协议履行对公司2021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后续具体合作实施情况而定,具有不确定性。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重大风险提示

1.合作框架协议为各方开展合作的意向性协议,是各方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意见,不构成协议各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的约束性文件。本协议暂不涉及具体合作金额,合作内容展开需与地方政府、工商业主及居民等主体开展调查与商谈,项目开发进度及装机容量存在不确定性以及不及预期的可能性。

2.公司基于自身业务发展和市场战略布局开展本次合作,后续如相关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行业技术水平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将可能对合作项目实施带来不利影响。

3.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跟踪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关于东方红智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部分渠道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上述机构自2021年10月18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智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智选三年持有混合,基金代码:A类013294、C类013295,以下简称“本基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1年10月18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具体流程以上述机构的规定为准。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的限制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02

网址: www.njcb.com.cn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风险提示

1、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80亿元人民币,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

2、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8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自贸试验区畅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畅连投资”)持有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0,447,534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9月1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15日,畅连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373,3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畅连投资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畅连投资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畅连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国金S1”短期公司债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84

债券代码:163860 债券简称:21国金S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国金S1”短期公司债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发行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债券简称:21国金S1、债券代码:163860),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2.99%,发行期限为275天。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2021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2021年10月15日,本公司“21国金S1”公司债券已兑付完成并摘牌,兑付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兑付利息总额为人民币22,527,000.00元。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自2021年10月18日起,投资者可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平台(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各基金业务开放情况及业务办理状态遵循其具体规定,销售机构具体业务办理亦以其规定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及新增上线代销机构明细

如上述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招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5;

招商银行网站:www.cmbchina.com;

(二)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客户服务电话:95555;

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网站:https://fi.cmbchina.com/home;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