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全体监事签字:
范富良:______________
仇卸松:______________
刘 畅:______________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5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阳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经审慎考量,公司拟将“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0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票据垫付项目资金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2020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了以银行承兑垫付的募投项目款项5,342,566.00元;2021年1至9月共置换40,634,151.01元。前述累计置换金额45,976,717.01元均为“年产2.5万吨碳酸钾和1.5万吨碳酸氢钾项目”之募集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票据垫付项目资金情况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优化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上海泰洋化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泰洋化工有限公司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将依法承继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等权利与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提高资金利用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将于2021年11月4日下午14:0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6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富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经审慎考量,公司拟将“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0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公告》。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票据垫付项目资金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2020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了以银行承兑垫付的募投项目款项5,342,566.00元;2021年1至9月共置换40,634,151.01元。前述累计置换金额45,976,717.01元均为“年产2.5万吨碳酸钾和1.5万吨碳酸氢钾项目”之募集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票据垫付项目资金情况的公告》。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提高资金利用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意见
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上海泰洋化工有限公司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通过本次吸收合并,公司能优化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上海泰洋化工有限公司,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
张福利______________ 张群华_______________ 沈梦晖_______________
2021年10月15日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大洋生物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5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28.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2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69.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0日划至指定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331300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已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0,751.11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净额27,518.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舜跃”)实施。按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预计2022年10月底前达到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1年9月30日,“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0元。该项目未按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造成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前期在福建舜跃投资建设的“年产1500吨2-氯-6-氯氟苯甲醛等含氟芳香烃系列产品项目”中,有经过工艺优化的募投项目相同品种需要经试生产验证,旨在降低生产成本及提升产品生产的本质安全水平。因新冠疫情反复等多种因素影响延缓了试生产的开展,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延期募集资金投入。现根据项目的进度进行评估,经审慎考量,公司拟将“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0月。
四、重新认证募投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鉴于公司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搁置已经接近一年,因此公司对“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有助于丰富公司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
公司现有含氟精细化学产品毛利率较高,盈利能力较强,但产品品种相对单一,规模较小,产能不足与市场需求增长的矛盾日趋突出。
经过20多年的研究创新和技术储备,公司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很好的解决了含氟精细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及环保等问题,并建立和培养了该产业相应的专业团队。本次含氟精细化学品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自身技术能力、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选择确定的,主要产品为4,4一二氟二苯甲酮、氟苯等,其中4,4一二氟二苯甲酮是生产新型特种工程塑料聚醚醚酮(PEEK)的关键中间体,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电子电气、医疗、食品加工、能源工业等领域,也是合成农药和医药产品的关键原料。
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含氟精细化学产品种类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优化,并可以利用公司现有销售渠道快速进入市场,有效地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提升公司含氟精细化学产品市场份额,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整体抗风险能力。
2、有利于合理布局产业,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有机氟化工行业主要包括制冷剂、含氟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三大块。有机氟化工产品以其耐化学品、耐高低温、耐老化、低摩擦、绝缘等优异的性能,广泛应用于军工、化工、机械等领域,已成为化工行业中发展最快、最具高新技术和最有前景的行业之一。由于产品具有高性能、高附加值,在全球范围更是被赞誉为“新兴黄金产业”。随着有机氟化工合成技术的进步,有机氟化工中间体产品的应用范围也在向更新更高端的医药、农药、新材料等领域不断延伸。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的产业布局更趋合理,含氟精细化学产品的生产能力和业务规模大幅增加,这将大大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及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进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有利于扩大市场规模,为公司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
公司进一步发展含氟精细化学品,不仅可以利用多年相关的技术积累、生产管理经验以及客户资源做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经营效率,同时还可以为公司提供更为广泛的市场空间,从而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壮大。
本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公司提供了一个新的业务增长点,提高了公司的收入规模,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以及盈利能力。
(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旺盛的市场需求和优质的客户资源,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支撑
公司“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终端产品4,4一二氟二苯甲酮是生产新一代特种工程塑料聚醚醚酮(PEEK)树脂的关键原料。据市场调研机构日商环球讯息有限公司出具的市场调查报告书《聚醚醚酮(PEEK)的全球市场成长,趋势,预测(2019年~2024年)》,全球聚醚醚酮(PEEK)市场从2019年到2024年的预测期间内,预计将保持6.8%以上的年复合成长率。随着发展中国家对聚醚醚酮的需求力度不断增加,未来几年,中国、印度、东南亚等新兴市场有望成为推动全球聚醚醚酮需求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项目主要产品4,4-二氟二苯甲酮、氟苯等属于含氟中间体。这些产品除主要应用于生产新型高分子材料外,还广泛应用于农药中间体和医药中间体等方面。我国是农业大国,也是生产农药数量最多的国家。由于含氟有机中间体具有独特的稳定性和生理活性,合成的含氟药物以及含氟农药在治疗疾病和农业的发展中均发挥着独特的功效。本项目生产的含氟系列产品属于含氟类传统药物及中间体产品的上游产业,产品需求量大,市场前景广阔。且有较多的客户和知名企业与公司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销售保障。
2、完善的工艺技术和质量控制体系,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保障
公司1998年进入氟化工行业,主要从事2-氯-6-氟苯甲醛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20余年的不断研究探索和实践,目前已经掌握了多种含氟化学品的生产技术和工艺,并很好的解决了含氟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安全问题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废酸废碱的减量化、以及终端污染物环保处理等问题,并形成了公司专有技术,部分核心技术路线已取得了国家专利。
本项目主要产品氟苯和4,4一二氟二苯甲酮生产技术工艺与公司现有含氟化学品相近。为了该项目工艺技术更加优化、本质安全水平更高、生产成本更有优势,公司在子公司福建舜跃“年产1500吨2-氯-6-氯氟苯甲醛等含氟芳香烃系列产品项目”中融合了部分产品的生产,从当前的试生产结果来看,效果满意,具备大规模生产条件。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基础。
3、卓有经验的技术和业务团队保证项目可行
公司拥有一支具备丰富经验的管理团队和生产经营团队,随着公司战略目标调整和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将持续引进骨干人才,为公司源源不断输入新鲜血液,实现新老融合。在生产工艺方面,含氟精细化学品产品品质不仅仅取决于生产设备,也与关键生产岗位员工的经验水平密切相关。公司在这些关键岗位上配置了经验丰富的技术员工,经验优势确保了生产稳定性和品质优势突显,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基础。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含氟精细化学品募投项目作出延期调整,是公司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坚持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项目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分析论证,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总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大洋生物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项无异议。
■
保荐代表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大洋生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5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28.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2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69.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0日划至指定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3313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已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舜跃”))拟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可循环使用,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均会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其他产品发行方提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八、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下转9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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