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1-030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3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分别是杨作军、杨澄宇、叶郁郁、鲁贤、黄胜凯、徐笑淑、李根美、鲁爱民、费忠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作军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600113)关于向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李根美、鲁爱民、费忠新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关联董事杨作军先生、鲁贤先生、黄胜凯先生、徐笑淑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资产处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600113)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资产处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李根美、鲁爱民、费忠新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关联董事杨作军先生、鲁贤先生、黄胜凯先生、徐笑淑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对外投资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对外投资之补充协议〉的公告》(2021-03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3日以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少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且该等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和价格基本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资产处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转让是为了优化公司产业布局,盘活闲置资产,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交易价格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利益的情况。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租赁房产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市东日水产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拟与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冷链”)签订《租赁合同》,合同金额预计为1597.43万元人民币,租赁期限为自2021年10月18日起至2024年10月17日止。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全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过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987.16万元(含本次交易,主要为雪顶豆制品股权收购与本次水产市场场地租赁)。
单位:万元
■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到 5%以上,同时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累计发生过的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3,987.16万元(主要为雪顶豆制品股权收购和本次交易),金额累计超过 3000万元,但未达到公司净资产的5%以上;公司与不同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为1,634.57万元(含本次交易),交易金额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到 5%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班子具体负责协议的签署。
一、交易概述
根据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东日”)所属水产批发交易市场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市东日水产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拟与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冷链”)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五道227号南区(含3号物流车间、4号物流车间、2号楼五层西边半层、一层商铺12间以及1间配套用房)作为水产市场交易以及办公配套场所。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12,796.97平方米。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标的资产的租赁价格按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2021年9月23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1]第3263号)确定的租金评估值共同作为租金标准。租赁场所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324,772.00元(大写:伍佰叁拾贰万肆仟柒佰柒拾贰元整),预计本次租赁期三年累计租金为15,974,316.00元(大写:壹仟伍佰玖拾柒万肆仟叁佰壹拾陆元整)。
鉴于本次交易对方是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关联交易之规定,本次与现代冷链拟签署的《租赁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到 5%以上,同时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累计发生过的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3,987.16万元(主要为雪顶豆制品股权收购和本次交易),金额累计超过 3000万元,但未达到公司净资产的5%以上;公司与不同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为1,634.57万元(含本次交易),交易金额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到 5%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班子具体负责协议的签署。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是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因此公司与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1062025545E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吴建淡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3年1月30日
7.住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五道227号
8.经营范围:农副产品、水产品、肉类、蔬菜、水果的销售(含网上销售)、加工、冷冻、冷藏服务;市场管理服务;自有房产租赁服务;非食用冰制造销售;物业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现代冷链100%的股权。
10.现代冷链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
11.现代冷链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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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承租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五道227号南区(含3号物流车间、4号物流车间、2号楼五层西边半层、一层商铺12间以及1间配套用房)作为水产市场交易以及办公配套场所。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12,796.97平方米,本次交易属于公司租入资产。
该经营物业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本次交易双方一致同意标的资产的租赁价格按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2021年9月23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1]第3263号)确定的租金评估值共同作为租金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签订协议主体:
甲方: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温州市东日水产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金及支付方式:3年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1597.4316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玖拾柒万肆仟叁佰壹拾陆元整),甲方开具租赁发票。租金每6个月缴纳一次,先付后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半年租金,以后每期提前10天支付。
2. 租赁期为3年,即2021年10月18日起至2024年10月17日止。
3.鉴于标的资产不动产证尚处于办理之中,待不动产证取得后,若不动产证面积与本合同租赁面积不同,以不动产权证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租赁单价按本合同约定不变,租赁总金额按实际调整,调整日期以权证登记日期为准,登记日前租金不变,从登记日起租金按不动产证面积计算。
4.在本合同期满后,现代冷链如继续实施出租,在同等条件下本公司享有承租优先权;
(三)协议生效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所属水产批发交易市场拓展交易区域、丰富现有交易品种。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2021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投票同意。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该项事项时,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且该等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和价格基本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对外投资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大连万城物流园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大连万城物流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现有注册资本28,500万元,本次《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署是对原《投资协议》中二次增资的各方出资金额、二次增资后目标公司总注册资本等约定进行调整。
●特别风险提示:目标公司增资事项尚需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受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目标公司是否能按计划推进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建设与运营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本公司投资目的不能达成,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2018年4月,公司与大连德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泰控股”)、曾文城、大连万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城控股”)、大连万城古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里实业”)、大连万城物流园有限公司就目标公司增资扩股事宜共同签署《投资协议》,增资后目标公司拟在大连市金普新区分期建设运营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及常温、冷链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等。具体内容详情请见2018年4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2018-020)。
上述《投资协议》签署之后,曾文城、万城控股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古里实业,投资方德泰控股与浙江东日根据《投资协议》中约定的完成第一次增资。目标公司现股权结构如下:
■
原《投资协议》签署后,目标公司未能在原《投资协议》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目标公司二次增资的先决条件。根据目标公司现状,各投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投资协议》未明确事项,特订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供各方共同遵守。本次《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署是对原《投资协议》中二次增资的各方出资金额、二次增资后目标公司总注册资本等约定进行调整。相关调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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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原《投资协议》约定:曾文城、万城控股、古里实业承诺,其将促使大连中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益置业”)根据国开基金根据编号为2120201606100000063号《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以股权转让方式实现国开基金对目标公司的投资回收,并促使国开基金不以减资方式实现投资回收。否则,曾文城、万城控股、古里实业应当赔偿目标公司、投资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应当连带地向目标公司支付一笔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目标公司因国开基金投资收回而向国开基金支付的全部减资款。)
(二)《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各方
甲方:大连德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泰控股”或“甲方”)
乙方: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或“乙方”)
丙方:曾文城(以下简称“丙方”)
丁方:大连万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城控股”或“丁方”)
戊方:大连万城古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里实业”或“戊方”)
大连万城物流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2. 调整目标公司二次增资安排
目标公司现注册资本28,500万元。协议各方同意,对原《投资协议》中二次增资的各方出资金额、二次增资后目标公司总注册资本等约定进行调整。具体为:由德泰控股、浙江东日分别对目标公司增资7000万元,古里实业、国开基金放弃增资;目标公司二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42,500万元。
德泰控股、浙江东日应于本协议正式签署后,根据项目需求,尽快将二次增资款支付至目标公司账户:
账户名称:大连万城物流园有限公司
账 号:20321021300100000162711
开户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大连金州支行
3.二次增资后的其他约定
(1)目标公司应当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土地摘牌工作。
(2)项目土地出让平均楼面价应不高于***元/平方米。目标公司应当于土地挂牌竞拍之前5个工作日召集各股东共同商讨具体摘牌价格,由各股东对竞拍过程中的项目土地竞价区间价格进行决议。
(3)若目标公司未能在本条第1款约定的时间内摘牌项目土地,或虽在本条第1款约定的时间内摘得项目土地但取得的土地平均楼面价不符合第2款约定,甲方与乙方均有权单方面根据原《投资协议》要求对目标公司进行清算并退出本次投资,本协议的任意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反对。
4.其他
(1)本补充协议为原《投资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补充协议自协议各方签署并经浙江东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除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本补充协议所适用的词语、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等条款与原《投资协议》的定义和约定一致。
(三)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2021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并将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作为重要任务,持续列入中央一号文件。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签署补充协议事项是基于市场宏观影响造成项目推进与预期不符而做出的调整。各投资方将继续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推动大连市农产品批发及冷链物流产业发展。
(二)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存在的风险
目标公司增资事项尚需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受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目标公司是否能按计划推进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建设与运营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本公司投资目的不能达成,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应对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2.公司将利用自身经验及管理优势,促使目标公司规范运作和加强风险防控,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与运营,积极有效地防范和降低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1-033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资产处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调整、优化资产结构,盘活闲置资产,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市益优农产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温州东日食品有限公司拟与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冷链”)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转让原承租的现代冷链配送用房的内部改造及相关设备。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过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987.16万元(含本次交易,主要为雪顶豆制品股权收购与水产市场场地租赁),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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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调整、优化资产结构,盘活闲置资产,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市益优农产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优公司”)、温州东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拟与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冷链”)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转让原承租的现代冷链配送用房的内部改造及相关设备。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本次交易对方是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关联交易之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到 5%以上,同时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累计发生过的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3,987.16万元(含本次交易,主要为雪顶豆制品股权收购与水产市场场地租赁),金额累计超过 3000万元,但未达到公司净资产的5%以上;公司与不同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为225.09万元(含本次交易),交易金额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到 5%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班子具体负责协议的签署。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是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因此公司与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1062025545E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吴建淡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3年1月30日
7.住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五道227号
8.经营范围:农副产品、水产品、肉类、蔬菜、水果的销售(含网上销售)、加工、冷冻、冷藏服务;市场管理服务;自有房产租赁服务;非食用冰制造销售;物业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现代冷链100%的股权。
10.现代冷链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
11.现代冷链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范围
本次资产处置的内容为原承租现代冷链配送用房的内部改造及相关设备。主要包括益优公司所拥有的构筑物和设备,其中构筑物包括一层改造和钢结构2项,设备包括机房设备1套、弱电设备1套,账面原值合计1,782,756.95元,账面净值合计1,453,863.87元;以及食品公司所拥有的设备,包括洗地机1台、家具操作台2套、空调5台,账面原值合计24,056.00元,账面净值合计16,658.09元。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
本次交易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就标的资产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21]第3262号”《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标的资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25.09万元(含税)。评估采用成本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分析。以2021年9月23日为评估基准日,益优公司所拥有的构筑物和设备账面净值合计1,453,863.87元,评估价值合计2,230,900.00元,评估增值777,036.13元,增值率为53.45%;食品公司所拥有的设备账面净值合计16,658.09元,评估价值合计20,000.00元,评估增值3,341.91元,增值率为20.06%。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订协议主体:
转让方一:温州市益优农产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优公司”)
转让方二:温州东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
受让方: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冷链”)
(二)主要内容:
1.标的资产:受让方同意自转让方受让转让方持有的标的资产,标的资产为益优公司和食品公司对承租的现代冷链配送用房(冷链北区肉品交易市场)的内部改造及投入的设备。
2.交接日:指2021年10月18日,自交接日起,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利归受让方所有,转让方对标的资产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4.三方已按照公允原则对本协议附件一所列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确认。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以资产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为由要求增加或减少标的资产转让价款。
5.转让方保证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资产不会对受让方造成包括但不限于税务风险、法律风险、产权风险,并能向受让方提供合法账务单据或权属证明。如基于交接日前存在的风险导致标的资产减值或受让方受到损失的,应由转让方承担相关补偿责任,以弥补因此给受让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6. 三方同意,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就标的资产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21]第3262号”《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标的资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25.09万元(含税)。转让款自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
7. 三方同意按现状完成标的资产的交接。
8. 本协议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解除应经三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转让是为了优化公司产业结构,盘活闲置资产,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推动公司整体产业布局调整,提高公司的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资产处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现代冷链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李根美女士、鲁爱民女士、费忠新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关联董事杨作军先生、鲁贤先生、黄胜凯先生、徐笑淑女士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之前,独立董事审阅该议案的相关情况后,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资产转让是为了优化公司产业布局,盘活闲置资产,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推动公司整体产业布局调整,提高公司的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协商确定,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利益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