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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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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减少31.82%,主要系生产经营支付资金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284.84%,主要系屠宰、肉食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415.61%,主要系支付保证金增加所致。

4、存货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59.01%,主要系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消耗性生物资产增加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76.58%,主要系公司对联营企业出资所致。

6、固定资产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52.17%,主要系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减少95.64%,主要系本期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92.63%,主要系可抵扣亏损增加所致。

9、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79.96%,主要系金融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0、应付票据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257.83%,主要系本期增加票据结算所致。

11、应付账款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70.28%,主要系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12、应交税费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94.70%,主要系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增加所致。

13、其他应付款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49.79%,主要系关联方借款、保理业务及保证金增加所致。

1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128.33%,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15、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减少98.25%,主要系本期偿还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16、长期借款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40.35%,主要系本期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17、应付债券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486.68%,主要系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

18、递延收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76.94%,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3.71%,主要系本期销售量同比增加所致。2021年1-9月份,公司共销售生猪2,610.6万头,其中商品猪2,292.1万头,仔猪292.9万头,种猪25.6万头。

2、营业成本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08.61%,主要系本期销售量增加所致。

3、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69.36%,主要系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增加所致。

4、销售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17.68%,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职工薪酬及检验检疫费增加所致。

5、管理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7.43%,主要系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职工薪酬及生猪保险费增加所致。

6、研发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85.32%,主要系职工薪酬及物料消耗增加所致。

7、财务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12.99%,主要系本期有息负债规模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其他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23.22%,主要系本期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23.18%,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非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0、营业外支出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6.24%,主要系本期报废资产增加所致。

11、所得税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065.74%,主要系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7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99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2019年1月22日,公司完成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扶贫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发行规模8亿元,票面利率7.0%。

2020年2月5日,证监会就公司债券行政许可延期事项的操作方式下发通知,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已核发公司债券批文的有效期,自2020年2月1日起暂缓计算,恢复计算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2、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财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牧原集团拟共同投资设立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由牧原集团和公司作为发起人以现金形式出资,其中公司出资4.5亿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仍在筹建申请中。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需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秦英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治年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恭禹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秦英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治年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恭禹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秦英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治年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恭禹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8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10月15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 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曹治年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依照上述规定,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对是否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逐项进行了核对及自查,认为公司目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曹治年回避表决。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按有关规定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9,216,612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全部由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集团”)以现金认购。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相应调整本次股份发行数量的上限。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牧原集团,牧原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先生与钱瑛女士控制的企业。

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1年10月19日),发行价格为40.2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0万元(含本数),公司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曹治年回避表决。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曹治年回避表决。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曹治年回避表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书面承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曹治年回避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先生与钱瑛女士控制的企业,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九、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曹治年回避表决。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存储事宜,董事会将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集中管理和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具体事宜。

十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曹治年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高效、便捷、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委托该等中介机构制作、出具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专业报告、意见及其他申请文件,决定及安排支付相关中介机构的报酬;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修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根据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具体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用途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在不超过发行上限的范围内调整募集资金数额)。

4、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申报事宜。

5、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协议及文件,并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6、批准、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实施过程中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7、根据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和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8、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

10、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则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11、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2、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9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党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依照上述规定,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对是否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逐项进行了核对及自查,认为公司目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按有关规定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9,216,612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全部由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集团”)以现金认购。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相应调整本次股份发行数量的上限。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牧原集团,牧原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先生与钱瑛女士控制的企业。

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1年10月19日),发行价格为40.2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0万元(含本数),公司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书面承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先生与钱瑛女士控制的企业,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存储事宜,董事会将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集中管理和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具体事宜。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1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1年10月末实施完成。该假设完成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预案披露日的总股本5,262,358,594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

4、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5,262,358,594股,本次发行共发行149,216,612股,全部为新股发行,具体发行股数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5、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由于生猪养殖行业的周期性,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计算基础采用过往三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该利润的算数平均数。假设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在计算基础按照-10%、0%和10%的业绩增幅测算:

(1)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最近三年的算术平均值减少10%,即1,011,780.39万元;

(2)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最近三年的算术平均值不变,即1,124,200.43万元;

(3)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最近三年的算术平均值增长10%,即1,236,620.47万元;

7、假设2021年度不新增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实际分红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准;(下转30版)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0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