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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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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1-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1-075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控股股东王敏文(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因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导致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敏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19.88%减少至17.41%。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8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0,174,000股新股。

根据发行对象认购结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为56,749,972股。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0,580,000股增加至457,329,97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立昂微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控股股东王敏文持有的公司股票变动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股东减持承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权益变动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1-074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的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数量:56,749,972股

● 发行价格:91.63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21年10月19日收到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投资者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1年3月12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1年3月29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年8月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1年8月27日,发行人公告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0号),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56,749,972股

3、发行价格:91.63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5,199,999,934.36元

5、发行费用:47,816,660.01元(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5,152,183,274.35元

7、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的发行专用账户。2021年10月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642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东方投行已收到全体认购人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5,199,999,934.36元。全体认购人均以货币资金认购。

2021年10月8日,东方投行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与保荐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1年10月1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7259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0月8日止,立昂微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749,97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9,999,934.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7,816,660.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2,183,274.35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56,749,972.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5,095,433,302.35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56,749,972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21 年 10月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发行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2、发行人律师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发行方案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三)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四)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以及发行人与认购对象正式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书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二、本次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本次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最终认购数量为56,749,972股,未超过证监会核准的最高发行数量。发行对象总数为22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91.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199,999,934.36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22个,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二)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共22家,发行对象相关情况如下:

1、赵爱军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赵爱军,男,身份证号为1101051967********,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赵爱军本次认购数量为2,291,825股,限售期为6个月。

2、马红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马红星,男,身份证号为3205251975********,住所为江苏省吴江市***。马红星本次认购数量为1,855,408股,限售期为6个月。

3、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管理人: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获配数量:1,637,018股

限售期:6个月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楼10层1001-63

法定代表人:何肖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机构编号):9111000057693819XU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陈国聃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陈国聃,男,身份证号为3307241981********,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陈国聃本次认购数量为2,182,691股,限售期为6个月。

5、陈中花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陈中花,女,身份证号为3307241972********,住所为杭州市西湖区***。陈中花本次认购数量为3,274,036股,限售期为6个月。

6、王式跃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王式跃,男,身份证号为3307241960********,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王式跃本次认购数量为1,964,422股,限售期为6个月。

7、宁波宏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宏阳一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宁波宏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获配数量:1,637,018股

限售期:6个月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宏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C0133

法定代表人:王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1CCY0T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获配数量:1,964,422股

限售期:6个月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939号3幢129室

法定代表人:高云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98121869E

注册资本:4583.3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3号私募基金

管理人: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获配数量:2,182,691股

限售期:6个月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939号3幢129室

法定代表人:高云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98121869E

注册资本:4583.3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史瑜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史瑜,女,身份证号为4302191974********,住所为广州省深圳市***。史瑜本次认购数量为1,637,018股,限售期为6个月。

1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44445565

注册资本:5,3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639,965股

限售期:6个月

12、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533137K

注册资本:36,17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获配数量:2,368,220股

限售期:6个月

13、中意资产-卓越枫叶7号资产管理产品

管理人: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获配数量:1,637,018股

限售期:6个月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凉水河村南)煌潮院内一号楼B230-1

法定代表人:吴永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169867X5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4、中邮证券幸福系列1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获配数量:1,637,018股

限售期:6个月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5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9-11层)

法定代表人:郭成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735084671X

注册资本:50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瑞士银行(UBS AG)

企业名称:瑞士银行(UBS AG)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机构编号):QF2003EUS001

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2,619,229股

限售期:6个月

16、国君资管山东铁投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获配数量:1,637,018股

限售期:6个月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81号409A10室

法定代表人:江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0191968J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7、张久海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张久海,男,身份证号为3422211974********,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久海本次认购数量为3,274,036股,限售期为6个月。

1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606,569股

限售期:6个月

19、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22202N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获配数量:7,039,179股

限售期:6个月

20、开域资本(新加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开域资本(新加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新加坡罗宾逊路160号19-02/03号

法定代表人:LIM MENG TAT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机构编号):F2020SGF036

注册资本:370,000新加坡元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4,692,786股

限售期:6个月

2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588,344股

限售期:6个月

22、巴克莱银行(Barclays Bank PLC)

企业名称:巴克莱银行(Barclays Bank PLC)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1 Churchill Place, London, E14 5HP, United Kingdom

法定代表人:Sang Kyo Lee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机构编号):QF2004EUB022

注册资本:2,361,431,759 英镑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384,041股

限售期:6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盈利能力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增长,整体资产负债率水平得到降低,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另一方面,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营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是,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建成,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高,发展潜力也将随之增强。

(二)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向于公司主业,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经营规模和市场份额预计会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进一步扩大。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的重要战略措施。

(三)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旧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五)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等方面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新增关联交易,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包括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验资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保荐代表人: 刘铮宇、陈佳睿

项目组成员:陈一尧、张伊、李连达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联系传真:021-23153500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电话:021-20262237

联系传真:021-20262344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联系传真:010-65051156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7层

负责人:李强

签字律师: 余蕾、毛一帆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联系传真:021-52433320

(五)发行人会计师

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6层

负责人:余强

签字会计师: 王其超、方立强

联系电话:0571-88879999

联系传真:0571-88879000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三)《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四)《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0 月 19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