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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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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2021-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507 证券简称:国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1-024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4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306期S款;

● 产品期限:184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823,5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30,131,395.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5,403,348.4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44,728,046.5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8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03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三)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审计、监督。公司证券部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基本情况

1、2021年10月18日,本公司与工商银行办理人民币1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业务,期限为184天,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说明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是工商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上述银行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03%。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投资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委托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国邦医药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至微科技”)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交易标的的评估及定价依据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至微科技的《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 〔2021〕沪第1969 号),以 202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法、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

(一)评估方法

根据本项目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涉及至微科技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根据相关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通过与市场参照物比较获得评估对象的价值,常用的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本次评估中,由于受信息收集的限制而不能找到适当数量的可比交易案例,且不能充分量化评估对象与交易案例的差异对评估价值的影响,因此交易案例比较法并不适用;但在证券市场上能找到一定数量的与被评估单位类似的上市公司,且交易活跃,交易及财务数据公开,信息充分,故本次市场法评估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即将被评估单位及其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作为统一业务整体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比较,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的基本思路是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本评估项目由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相互关联,整体构成了一个集自主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湿法清洗设备供应公司。我们认为资产基础法是对各个实体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评估加总,未能体现客户资源、组织管理、研发实力等因素对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整体贡献值。因此,本次评估不采用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一一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同时,被评估单位具备了应用收益法评估的前提条件:将持续经营、未来收益期限可以确定、股东权益与企业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关系、未来的经营收益可以正确预测计量、与企业预期收益相关的风险报酬能被估算计量,因此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通过以上分析,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在比较两种评估方法所得出的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最终确认评估值。

(二)评估假设

除基础性假设、宏观经济环境等一般性假设(请见2021年10月19日披露的《至微科技评估报告》中的“九、评估假设”)外,针对本项目的特殊假设如下:

1、特殊假设及主要参数

(1)假设被评估单位能够按照管理层提供的整体业务模式进行预测;

(2)假设被评估单位制定的各项经营计划、资金筹集计划等能够顺利执行;

(3)假设被评估单位能够按照企业管理层规划的经营规模和能力、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方针进行正常且持续的生产经营;

(4)假设被评估单位目前及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

(5)假设被评估单位以前年度及当年签订的合同有效,并能得到执行;

(6)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研发团队能保持稳定,有序进行被评估单位各项研发工作;

(7)假设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存在的不良、不实的资产和物权、债权纠纷均得到妥善处理,不影响预测收益期的正常经营;

(8)假设半导体湿法业务保持现有的良性发展态势,国家宏观货币政策在长期来看处于均衡状态;

(9)假设被评估单位经营管理所需资金均能通过股东投入或对外借款解决,不存在因资金紧张造成的经营停滞情况。

(10)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先进性能够满足公司预期发展需求。

2、针对本项目的特别假设

(1)假设无形资产中20 项处于正在申请中尚未授权的专利权能顺利授权;

(2)被评估单位2020 年底已提交高新企业的申请,截止评估基准日尚未取得高新企业证书,假设2022 年被评估单位能够拿到高新企业证书,且未来一直能够取得高新企业证书。

(三)评估结论

1、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

(1)收益法评估结果

截止评估基准日,在本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经采用收益法评估,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50,255.17 万元,较审计后被评估单位合并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2,752.56 万元,增值207,502.60 万元,增值率485.36%,较审计后被评估单位母公司单体所有者权益43,213.91 万元,增值207,041.26 万元,增值率479.11%。

(2)市场法评估结果

于评估基准日,在本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采用市场法评估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59,500.00 万元,较审计后被评估单位合并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42,752.56 万元,增值216,747.44 万元,增值率506.98%,较审计后被评估单位母公司单体所有者权益43,213.91 万元,增值216,286.09万元,增值率500.50%。

2、评估结果的选取与分析

本次评估,我们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通过不同途径对委估对象进行评估,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为9,244.83 万元。

收益法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出发,以被评估单位现实资产未来可以产生的收益折现,并考虑风险性决策的期望值后作为被评估单位股权的评估价值,因此收益法对企业未来的预期发展因素产生的影响考虑比较充分。市场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直观、灵活,可以根据市场信息的及时变化,改变相应的价值比率,得到及时、变更的评估结果。

市场法基于市场总体能有效确定合理价格的假设,但是市场有时整体上对某类企业价值低估或高估,同时,评估对象和可比上市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往往不尽相同。由于评估标的公司处于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领域,因此市场法的运用有其局限性。由于被评估单位与可比上市公司在清洗设备品种、营销模式、研发水平上的不同,使得被评估单位与其相比较具有差异性。所以我们认为收益法的结果应该更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因此,从客观价值来看,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更能反映被评估单位的真实价值,综上,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250,255.17 万元。

(四)评估增值原因

1、至微科技主要为湿法设备的研发及生产公司,处于半导体国产化的重要领域。目前真正的半导体设备国内市场自给率仅为5%左右,随着国内持续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半导体设备的国产替代空间很大,尤其是国内领先企业将拥有发展的黄金机遇期。

2、至微科技拥有众多稳定的一线客户资源、雄厚的新产品研发队伍。自成立以来,完成了系列化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截至2021年6月30日,湿法设备累计申请专利133项(其中发明专利76项),已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7项。累计已获得来自各大集成电路制造领先企业的湿法设备订单超过160台,成为国内湿法设备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3、至微科技晶圆再生与零部件清洗业务已完成布局。晶圆再生项目能有效解决目前高阶晶圆制造中晶圆再生依靠出口处理的问题。公司于合肥新站投资的晶圆再生和部件再生项目已于2021年7月正式量产,产能需要一定时间爬坡,有望未来贡献一定的产值。

根据上述评估结论,并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按照本次增资前至微科技250,000万元的估值进行本次交易。

三、其他相关事项

1、公司依据至微科技目前的业务情况、未来经营计划、长期战略规划,认为本次交易估值较为合理。

2、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尚未签订协议,存在不确定性。至微科技本次增资扩股及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助于实现业务增长及未来战略目标,但也存在因行业上下游、外部环境、经济、技术等因素的变化而影响其未来收益的情况,公司管理层会密切关注发展动态,科学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应对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1-109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21-059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在友阿总部大厦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以专人送达、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为11人,实到人数11人,含独立董事4名。会议由董事长胡子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 审议关于参与联合竞买燕山街旧城改造项目地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联合竞买燕山街旧城改造项目地块暨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21–060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在友阿总部大厦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以专人送达、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应到监事为3人,实到人数3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启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一、审议关于参与联合竞买燕山街旧城改造项目地块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 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21- 061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联合竞买燕山街旧城改造项目地块暨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燕山街旧城改造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燕山街旧城改造项目地块(以下或简称“项目地块”)的一级开发及项目地块的竞拍,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决定公司参与项目土地竞拍的所有事宜。2014年3月12日公司与长沙城东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棚改公司”)签署了《燕山街旧城改造项目合作协议》,棚改公司负责项目地块一级开发整理,包括办理征收手续、组织征收、征地拆迁补偿、地块控规调整等,完成项目地块上市“招拍挂”之前的全部前置工作;公司负责筹集项目地块一级开发所需的全部资金,参与资金的使用监督以及参与项目土地的竞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月2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与燕山街旧城改造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5)。上述地块于2021年9月16日在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2021]长沙市128号)(即燕山街旧城改造项目地块,以下简称“标的地块”)。

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联合竞买燕山街旧城改造项目地块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湖南建工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建工”)联合参与标的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买。

2021年10月19日,公司与湖南建工按照法定程序通过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以人民币180,000万元竞得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公司本次参与联合竞买标的地块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参与联合竞买标的地块属于前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的范围,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标的地块的基本情况

1、宗地号:[2021]长沙市128号

2、土地位置:芙蓉区五里牌街道

3、用地面积:约22,639.05平方米

4、规划用途:商业,住宅,建筑面积商住比43%∶57%

5、容积率:≦10.6

6、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7、挂牌起始价:180,000万元,成交价格:180,000万元。

关于标的地块的具体情况以《长沙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公告编号:ZRZY-CSS-2021580]及《长沙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2021]长沙市128号》中的描述为准。

三、各方关于联合竞拍的主要约定

1、联合竞拍方

本次的联合竞拍方为湖南建工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联合竞拍的主要约定

湖南建工与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标的地块的竞买,如标的地块摘牌成功,双方在政府作出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芙蓉区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湖南建工持有项目公司99%股权,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股权。项目公司作为标的地块的唯一开发主体,在标的地块上开发建造房地产项目,并以项目公司为主体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标的地块竞买保证金3.6亿元由双方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支付。

四、本次联合竞买的目的及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联合竞买土地使用权是为了扩建友谊商店AB座,扩大公司在袁家岭商圈的发展空间,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使公司获得强有力的持续经营与发展能力。本次竞买土地使用权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上述联合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仍须政府部门履行相关程序,因此该事项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审慎投资。

2、公司将根据本次联合竞拍事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标的地块竞拍结果。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现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31天结构性存款

产品代码:NZZ00207

金 额:5,000万元

起 始 日:2021年10月19日

到 期 日:2021年11月19日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1.6%或2.99%或3.19%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正常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人为操作失误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公告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银行签署的相关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94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1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3月23日《关于核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1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648,8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l.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3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9,163,425.9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0,993,425.9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8,17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18】第002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8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84)。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东莞分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2021年10月18日,公司、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年10月18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以下简称“丙方”)、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乙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_2010050429100182736_,截至2021年10月01日,专户余额为 零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丁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专户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丁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乙、丙三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思宇、李强可以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乙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丁方。

6、乙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丁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乙方可以主动或在丁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丁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的名称:安徽众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新能源”)

● 投资金额和比例:众源新能源总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万元整。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投资”)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474万元整,占众源新能源总注册资本的67%。芜湖宝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澜投资”)以货币出资人民币726万元整,占众源新能源总注册资本的33%。

● 本次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运营风险以及经济环境等方面的风险。

● 控股子公司主营产品为动力电池金属结构件。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众源新能源总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万元整。众源投资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474万元整,占众源新能源总注册资本的67%。宝澜投资以货币出资人民币726万元整,占众源新能源总注册资本的33%。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协议主要主体的基本情况

芜湖宝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MA8N9AUE47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传书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09日

登记机关: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湾里街道湾里工业园7号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上述主体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近日,经有关部门核准,此次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完成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MA8NA8H58T

名称:安徽众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湾里街道桥北工业园7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奚海波

注册资本:贰仟贰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8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池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企业管理咨询;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安徽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众源投资”或“甲方”)

芜湖宝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澜投资”或“乙方”)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共同出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名称暂定为“安徽众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2,200万元人民币。

(二)双方一致同意,在新公司中,各方的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约定如下:

1、甲方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474万元整,占新公司总注册资本的67%。在新公司注册成立之日(以新公司领取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之日为准,下同)起十个工作日内出资737万元,剩余737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出资到位。

2、乙方以货币出资人民币726万元整,占新公司总注册资本的33%。在新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出资363万元,剩余363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出资到位。

五、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众源投资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长期将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六、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动力电池金属结构件。由于涉及汽车(电池)重要零部件,因此公司仍存在良品率是否能够达到主机厂要求,自主研发能力是否能跟上主机厂和电池厂要求,以及订单是否能够持续获得的风险。投资标的未来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