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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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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135.34%,主要原因是备用金、保险借款等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116.07%,主要原因是禹衡光学编码器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本期投入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期初增长67.74%,主要原因是公司本部及禹衡光学收入增长,合同负债随之增加;

4、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长44.09%,主要原因是应付股利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期增长41.23%,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司某型号产品批量交付,收入增长;二是子公司禹衡光学收入同比增长;

6、报告期内,其他收益较上期下降47.25%,主要原因是公司承担的国家重大专项陆续进入验收期,投入减少所致;

7、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期增长394.62%,主要原因是联营企业利润增长,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

8、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增长152.08%,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本部账龄3年以上的大额应收账款收回,相应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转回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孙守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爱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爱民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孙守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爱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爱民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公司暂未发生涉及新租赁准则的业务。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8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