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璞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卫桐言 会计机构负责人:卫桐言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张璞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卫桐言 会计机构负责人:卫桐言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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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璞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卫桐言 会计机构负责人:卫桐言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1-069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无强制约束力,不涉及交易标的、交易金额及交易数量等具体内容,后续如有进一步安排须另行签署协议。后续具体合作项目开展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存在因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进行调整的风险。
● 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
● 公司目前与亚洲硅业已存在合作,仅向亚洲硅业提供生产设备及检维修服务,不涉及硅生产领域的其他业务,下游行业的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向上游行业的传导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的名称:亚洲硅业(青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亚洲硅业”)
2、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3、法定代表人:王体虎
4、注册资本:26,562.5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多晶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光伏电站的运营、电子气体的研发制造等
6、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亚洲硅业总资产438,523.32万元,净资产252,448.0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5,306.37万元,净利润21,962.12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亚洲硅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自2020年起与亚洲硅业开始业务往来,签约合同总金额32,545.50万元,目前实现销售收入金额7,608.96万元。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于 2021 年10月18日在青海省西宁市以书面方式签署。
(三)签订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无需监管机构或其他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兰石重装自2020年起与亚洲硅业开始业务往来,向其提供多晶硅生产设备,签约合同总金额32,545.50万元,累计实现销售收入金额7,608.96万元。通过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进一步加深合作。
(一)合作的主要内容
在具备合作条件的前提下,兰石重装为亚洲硅业提供项目装置融资租赁增信服务,亚洲硅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兰石重装作为产品及服务供应商;兰石重装为亚洲硅业在多晶硅项目上提供专业化、一体化、全方位的全厂检维修服务;鉴于多晶硅装置对新材料应用的必要性与存在的技术工艺难点,亚洲硅业对兰石重装提出了新的技术要求并推动兰石重装提高生产工艺、促使形成工艺突破。
(二)合作规模或金额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进行长期战略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涉及交易标的、交易金额及交易数量等具体内容。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交易双方的违约责任
协议由交易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后生效。双方对协议的执行产生的歧义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出现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主张法律权益,可向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协议实际履行的前置条件、目前已满足的条件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协议的实际履行不存在前置条件。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基础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协议另行签订。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协商后达成的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保证本协议内容和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及各项细分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合作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无强制约束力,不涉及交易标的、交易金额及交易数量等具体内容,后续如有进一步安排须另行签署协议。后续具体合作项目开展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存在因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进行调整的风险。
(二)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
(三)公司目前与亚洲硅业已存在合作,仅向亚洲硅业提供生产设备及检维修服务,不涉及硅生产领域的其他业务,下游行业的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向上游行业的传导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亚洲硅业(青海)股份有限公司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1-070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璞临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部分子公司推荐董事、监事人选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0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二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依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甘忠如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公司独立董事何艳青、孙彦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邹蓉女士出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2、3均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冰、姚阳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1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严格遵守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本次激励计划”)、《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9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程序及范围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1年3月28日至2021年9月27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自查期间内,除下表列示的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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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并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1、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2、根据上表所列示人员出具的书面确认,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时间、具体方案、考核指标等相关信息,其本人知悉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后,未向任何人员透露且未有任何人员向其透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分析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未受知悉公司可能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的影响,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利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2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GS Direct,L.L.C.(以下简称“GS Direct”)持有公司23,285,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宽街博华”)持有公司16,451,3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宽街博华与GS Direct的实际控制人均为The Goldman Sachs Group,Inc.(高盛集团),两个主体为一致行动人。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1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宽街博华和GS Direct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5,615,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区间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10月1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区间届满,宽街博华和GS Direct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2,438,600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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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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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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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