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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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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1:公司2021年5月了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以及员工持股平台新合伙人的吸纳,前三季度累计确认股权激励费用999万元,影响净利润约849万元,预计全年影响约1,500万元。如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约40%。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66%。市场拓展持续大力推进,合资合作及并购带来的既有项目及新拓项目新增收入,延伸服务及增值服务的持续提升,使得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实现大幅度增长。

2021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38%。随着公司全国化的顺利推进,市场拓展屡创新高,在管项目数量及规模快速增加,净利润维持高增长。

2021年作为公司新一轮“五五战略”实施第一年,公司极其注重战略推进中的基础打造,报告期内,在包括市场的全国化拓展发力、组织结构优化及调整、人才的培育与招聘、整体激励体系的完善建设、品牌的推广等方面,都投入了极大的力度与成本,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持续加大市场拓展

2021年1-9月,公司新拓展项目中标总金额约14亿元,新签约合同年金额约6.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超过160%,其中重庆以外区域市场拓展量占比超80%。第三季度新签约的长江师范学院、深创投广场、天津党校、成都地铁1号线项目等重大项目,为公司未来发展夯实了基础。

截至目前,公司业务覆盖全国24个省、直辖市,遍布华北、华南、华东、西南等全国大部分地区,为76个城市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全国化推进战略实施良好。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在管项目数量达到461个,较年初增加92个,第三季度新进项目数量57个。其中重庆以外区域今年累计新进项目68个,较年初增加42.5%。良好的市场拓展带来大量新进项目,新项目入场前期必需的员工培训、固定资产及耗材投入等原因,导致项目前期成本较高。随着项目逐渐成熟,相应的成本将回归到正常水平。

(二)组织架构完善与调整

自2020年推动全国化战略以来,公司注重强化后台的职能支撑,建立了创新业务孵化中心、智慧城市运营中心、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由后台统一进行创新业务及信息化工作的研发,对业务进行支撑;同时在业务前端初步实现了以重点中心城市为核心,拉动辐射周边省市的全国化布局,建立了包括北京、深圳、上海、南京、长沙等在内的十大重点中心城市公司,并完成了重点中心城市公司的团队搭建,实现了业务的分布式前端有力推进。

2021年1-9月,重点中心城市公司合计实现新签约合同年金额约4.2亿,占比超过65%。其中,北京公司、深圳公司、南京公司分别实现约8,000万、8,100万、5,800万新签约合同年金额,展现出城市公司良好的自主拓展能力。

(三)人才培育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并充分认识人才培育的重要性,持续完善人才体系建设,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时期对人员数量与质量的要求。2021年1-9月份,集团总部及业务条线共引进中高层人才30余人,充实管理团队力量;同时,积极开展多层次的培训与人才发展项目共558场次,助力员工效能提升。

(四)优化股权激励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中长期股权激励体系建设,搭建了针对各层面合伙人的长期激励机制。第一层面激励机制为上市公司层面的员工激励,针对公司中高管分阶段进行股权激励,如今年已经实施的针对核心骨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层面激励机制针对员工持股平台已持股的中高管,公司持有合伙平台股份的中高管自愿参照上市公司员工股权激励的方案,与公司的业绩考核挂钩,按考核实施解锁,激发老员工持续奋斗;第三层面激励机制针对重点中心城市管理团队,公司与城市公司管理团队按合伙人机制共同合伙创业,增强城市公司团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完成公司名称变更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正式由“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作为专注于城市公共建筑与设施管理的专业化物业集团,经过20余年砥砺发展,已以重庆为主的区域公司成长为全国化公司,此次名称去地域化,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外地市场的竞争力,能够有效推进公司全国化的战略定位及发展布局,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的事项

1、防疫持续推进及政策的影响

作为维持社会日常运行的基础性行业,公司持续在防疫物资、防控措施、人员等方面进行大量投入,疫情相关减免类的社保优惠年内逐步到期;同时,根据2021年4月份《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15号),报告期内公司符合的重庆市困难行业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纳基数上调,截止报告期,影响净利润金额约1,335万元,超去年净利润的10%,预计全年影响约1,700万元。受上述整体环境及政策影响,公司人工成本有所上涨。

2、股权激励的股份支付

公司于2021年5月实施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以及员工持股平台新合伙人的吸纳,前三季度累计确认股权激励费用999万元,影响净利润约849万元,预计全年影响约1,500万元。如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约40%。

3、收缴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84.37%,主要是来自公司经营规模快速扩大带来的同比增长,以及9月底公司更名后需与客户接洽变更信息导致的部分收款有所延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期在半年以内的约3.61亿元,占比约95%。公司历年累计收缴率维持在98%以上,现有项目的回款情况较好,延期项目大部分处于物业行业的合理催收期内,公司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是可控、有效的。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茂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淑英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茂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淑英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1-063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参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

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协商,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21年10月20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兴业银行基金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现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兴业银行渠道申购、定投本公司指定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圆信永丰优加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1736)、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4934)、圆信永丰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4148)、圆信永丰优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4958)、圆信永丰汇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501051)、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9054)、圆信永丰精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6564)、圆信永丰双利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5108)、圆信永丰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6274)

三、活动内容

1、自2021年10月20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个人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渠道申购、定投参与本次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1折优惠。原基金申购或定投费率为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仍按原固定费用收取。

2、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申购、定投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基金认购费、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及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兴业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兴业银行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兴业银行的有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4、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站:http:// www.cib.com.cn

2、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7-0088

网站:http:// www.gts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业务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业务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

关于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参加海银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基金认购、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银基金”)协商,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21年10月20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海银基金认购、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现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海银基金渠道认购、申购、定投本公司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圆信永丰旗下在海银基金销售的公募基金。

三、活动内容

1、2021年10月20日起,投资者通过海银基金办理公募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享受费率优惠,最低优惠至一折,原认购、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的,按照原费用执行。

2、本公司参加海银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各基金享受的具体折扣费率以海银基金公示为准,投资者亦可致电海银基金咨询。

3、各基金原认购、申购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认购期、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认购、申购、定投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及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海银基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海银基金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海银基金的有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4、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站:www.fundhaiyin.com

2、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7-0088

网站:http:// www.gts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业务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业务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份被再次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1-057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份被再次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5日、10月18日、10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第一大股东梁桐灿先生核实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目前,公司静态市盈率高于所属专用设备制造行业水平;参股公司蓝科锂业属于公司战略投资板块,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收益受碳酸锂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公司人造石墨及石墨化业务的营收规模较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5日、10月18日、10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第一大股东梁桐灿先生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说明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未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最新数据,截至2021年10月18日收盘,公司所处行业静态市盈率41.08倍,公司静态市盈率126.79倍,远高于所属专用设备制造行业水平。

(二)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间接持有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锂业”)43.58%股权,为蓝科锂业第二大股东。参股公司蓝科锂业属于公司战略投资板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蓝科锂业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对公司的利润贡献将于投资收益中列示。近期市场对蓝科锂业关注度较高,其收益受碳酸锂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

此外,公司负极材料业务目前主要为人造石墨的生产、销售,以及石墨化加工业务,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以人造石墨为主的锂电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比约为3.43%,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1-092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控股股东周举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384,000股,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20,053,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99.73%。其持有的股份在质押后又被司法冻结,累计被司法冻结120,384,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100%。本次轮候冻结情况:2021年10月15日再次被司法轮候冻结120,384,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8.50%。公司控股股东周举东的股份存在多次被轮候冻结,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浩源”或“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控股股东周举东所持本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后又再次被轮候冻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解除质押、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基本情况

1. 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3.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周举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3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0%;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20,053,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99.73%,占公司总股本的28.42%。其持有的股份在质押后又被司法冻结,累计被司法冻结120,384,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8.50%。

其持有的股份在2021年9月27日被司法轮候冻结12,670,000股,在2021年10月11日被司法轮候冻结29,533,300股,在2021年10月15日被再次司法轮候冻结120,384,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8.50%。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 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被再次轮候冻结的主要原因及诉讼涉事项及债务金额上市公司暂时无法获悉。上述案件为控股股东的个人案件,与公司无关,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2. 截至目前,上述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及多次轮候冻结事项暂时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但后期实际控制权的归属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控股股东周举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盛威实业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的情形,截至本公告发出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513,860,160.00元(不含利息)。

4.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