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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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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根安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2021-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情况,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21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4日以电话、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1年10月19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程立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管理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87)。《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内容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1年1-9月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2021年1-9月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3、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董事已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5、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基于宏观经济环境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程立力。程立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逐项进行表决,具体如下:

7.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程立力先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4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2.71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5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为不超过70,453,544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及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121,164,00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6 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含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屠宰类项目、养鸡类项目、总部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9 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10 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编制了《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公司结合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资金需求等情况对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及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法规规定事项进行了论证和分析,并编制了《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论证分析报告》。

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立力先生,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程立力先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拟与程立力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写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国家法律法规、证监会及深交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政策变化及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做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3)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修改、呈报、实施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等;

(4)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决定并聘请包括保荐机构(主办券商)在内的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事项,并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反馈意见;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意见或要求、或市场与公司经营情况变化,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方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股票登记上市等事宜;

(7)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签署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合同等有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9)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其它事项;

(10)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11)上述第6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余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4日以电话、书面及邮件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1年10月19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钟学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实际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87)。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1年1-9月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资产状况。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2021年1-9月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3、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此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监事已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养殖业务的扩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5、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基于宏观经济环境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程立力。程立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对本议案逐项进行表决,具体如下:

7.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深交所审核批准和证监会注册批复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程立力先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4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2.71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5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为不超过70,453,544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及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121,164,00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6 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含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屠宰类项目、养鸡类项目、总部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9 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10 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编制了《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公司结合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资金需求等情况对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及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法规规定事项进行了论证和分析,并编制了《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立力先生,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程立力先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拟与程立力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写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苏州美迪斯医疗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少数股东权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01 证券简称:振德医疗 公告编号:2021-084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苏州美迪斯医疗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少数股东权益的进展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1-03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江化微”)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阴闽海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海仓储”)的管理人《关于处置江阴江化微股票的函告》((2021)闽海破管字第18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阴闽海仓储有限公司因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江阴法院于2021年2月8日作出(2021)苏0281破14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江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担任江阴闽海仓储有限公司管理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 “工商银行”)向江阴市人民法院和江阴闽海仓储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交了“关于依法处置我行质押股票的申请”申请在重整期间,对于闽海仓储质押给其在江阴江化微的股票以拍卖的方式先行处置。

担保物情况简介:江阴江化微无限售股票,共计10,457,720股(登记时质押股票数为340万股,多次转增形成现持股数),占江阴江化微公司总股权的5.34%。

质押合同及登记情况:2017年6月2日,工商银行与闽海仓储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约定2017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1日期间的借款合同等文件在最高余额11亿元范围内提供担保。质物为上述江阴江化微的股票,并于2017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质押登记(公告编号2017-018)。

管理人依法向债权人委员会汇报,债权人委员会对于工商银行申请处置江阴江化微股票无异议。工商银行对于上述质押股票向管理人提出处置方式方法的书面方案如下:

关于拍卖平台:拟由管理人通过淘宝网络拍卖的方式进行。

关于起拍价:将挂牌日七天前为基准日,以基准日(含基准日)向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简称“MA20”)乘以股票总股数为起拍价。网络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拍卖流拍。流拍后在十五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再次拍卖的起拍价以第一次计算起拍价确定方式所得出价格的百分之八十五为准。若再流拍,十五日后再次拍卖,再次拍卖的起拍价以第一次计算起拍价所确定方式得出价格的百分之七十五为准。若再次流拍,工商银行申请以流拍价将质押股票抵偿对应债权金额,同样视作成交。

关于股票分割拍卖:适当的分割有利于促成交易及提高成交价,法律法规许可及实际处置可行的情况下,拟将全部处置股票分割为41份,即40份25万股和1份45.772万股进行同批分割处置。

其他:竞拍人所交保证金为起拍价的10%,加价幅度为起拍价的0.25%,竞价周期为一天。

以上处置方案时间及相关内容以届时司法拍卖条款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江阴闽海仓储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合计10,457,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股东江阴闽海仓储目前所持公司股份拟将全部被司法拍卖,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股权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处置江阴江化微股票的函告((2021)闽海破管字第18号)

2、关于江化微股票处置方案的报告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苏州美迪斯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钟明南、徐天骥、苏州工业园区辉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辉凯咨询”)、卞培培分别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美迪斯医疗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美迪斯”)18%、5%、5%、2%的股权,本次交易金额合计为8,700万元。同日,公司与钟明南、徐天骥、辉凯咨询和卞培培签署了《钟明南、徐天骥、苏州工业园区辉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卞培培(作为“转让方”)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让方”)就苏州美迪斯医疗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苏州美迪斯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合计8,700万元。交易各方已于近日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相关交割手续,苏州美迪斯医疗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已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公司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53217466B

名称:苏州美迪斯医疗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方洲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张显涛

注册资本:4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年09月05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医用及运动类各式绷带、退热贴、医疗器械;生产纱布、棉布、无纺布纱布复合布、无纺复合布、无纺弹力布,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与本公司生产相关的橡胶、乳胶、敷料、纺织品以及运动器材的批发业务,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本公司产品在生产中所需的机械设备、原辅材料的进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苏州美迪斯医疗运动用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苏州美迪斯医疗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特此公告。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裁定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货款合计人民币18,594,966.84元及利息、受理费、保全费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该一审裁定尚未生效,目前暂无法预计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就与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风能”)拖欠公司合同款事项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公司与华仪风能达成一审调解,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因华仪风能未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相应义务,公司向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申请对华仪风能强制执行并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公司就起诉华仪风能拖欠合同款事项向华仪风能的债务人内蒙古四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内蒙古四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四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公司之间是否享有到期债权并未明确且公司并无证据证明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四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到期债权,2021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8民初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44,864元,退还原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上诉案件金额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告所述的诉讼判决为一审裁定结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裁定尚未生效,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故公司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117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23 股票简称:兰花科创 公告编号:临2021-036

债券代码:163086 债券简称:19兰创01

债券代码:163198 债券简称:20兰创01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5日、2021 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19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5日、2021 年10月18日、2021 年10月19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2021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5)。报告期内,公司煤炭、尿素等主要产品价格持续保持高位运行,产品销售量价齐升,经营业绩同比大幅度增长。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0 月20日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

股票代码:601360 股票简称:三六零 编号:2021-064号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披露了《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拟以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290,000万元投资入股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哪吒汽车”)。因为本次投资涉及入股新能源汽车厂商,将导致哪吒汽车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本次投资事项还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同意意见,可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1-058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上投摩根安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1年8月27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1年10月20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4888)咨询。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