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0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净利润相关指标较去年同期增长超过30%,主要系去年疫情影响基数较低,德国华翔重组完成,较去年同期亏损数大幅减少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32.9%,主要系去年主机厂提前回款,导致今年上半年回款较少,同时大众系合同价格谈判导致定价较晚,回款受影响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10月,公司出资4,625万元收购上海翼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翼锐”)75%股权。上海翼锐原是上海车享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上汽集团全资孙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华翔与上海车享分别持股75%和25%。

上海翼锐主营汽车零部件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较强的模块开发能力,特别是在电子电器方面,交易完成将有效提高宁波华翔新产品的研发能力,特别是在“智能座仓”等偏软件偏电子类产品方面。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晓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丹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晓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丹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51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9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19日上午9:0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确认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公司2021年1-9月合并实现净利润113,373.06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282.28万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32,807.14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08,499.41万元。依据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08,499.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为加大对股东的回报,落实公司“2021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会议同意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拟以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626,227,3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3,927,404.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3,081,066,706.62元,转入下一期分配。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12,092.93万元,考虑到公司与主机厂销售关系稳定,回款账期没有发生变化等因素,因此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研发投入等造成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宁波华翔自2005年上市以来,企业业务规模、经营业务取得高速发展,16年间,公司营业总收入增长43倍,净利润增长52倍,未分配利润从7,811万元累计至572,181万元(以截止2020年底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计算依据)。16年间,公司股东共提供募集资金34.53亿元,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资金支持。当前,汽车行业正发生深刻变化,“智能化”、“新能源”趋势已确立,随着本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将进一步得到完善,宁波华翔面临着再次快速发展的机遇。

2、为加大股东回报,落实公司“2021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拟进行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对合理回报的诉求,兼顾了上市公司发展所需对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润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在浙江象山召开,会议具体事项详见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52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19日上午11:0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於树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21年1-9月合并实现净利润113,373.06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282.28万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32,807.14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08,499.41万元。依据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08,499.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会议同意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拟以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626,227,3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3,927,404.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3,081,066,706.62元,转入下一期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研发投入等造成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55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1年10月19日,宁波华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公司2021年1-9月合并实现净利润113,373.06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282.28万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32,807.14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08,499.41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508,499.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为加大对股东的回报,落实公司“2021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会议同意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拟以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626,227,3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3,927,404.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3,081,066,706.62元,转入下一期分配。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12,092.93万元,考虑到公司与主机厂销售关系稳定,回款帐期没有发生变化等因素,因此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研发投入等造成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对合理回报的诉求,兼顾了上市公司发展所需对资金的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1、宁波华翔自2005年上市以来,企业业务规模、经营业务取得高速发展,16年间,公司营业总收入增长43倍,净利润增长52倍,未分配利润从7,811万元累计至572,181万元(以截止2020年底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计算依据)。16年间,公司股东共提供募集资金34.53亿元,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资金支持。当前,汽车行业正发生深刻变化,“智能化”、“新能源”趋势已确立,随着本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将进一步得到完善,宁波华翔面临着再次快速发展的机遇。

2、为加大股东回报,落实公司“2021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拟进行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对合理回报的诉求,兼顾了上市公司发展所需对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润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5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6、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

8、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对象:

(1)凡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日、2021年11月3日,每日8:30一11:00、13:30一16:00;2021年11月4日8:30一11:00、13:30一14: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A座6层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韩铭扬、陈梦梦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传真号码:021-68942221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林迎君;联系电话:021-68949998-8999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本次股东大会召开若有变化,公司将及时更新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8

2、投票简称:华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注:

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53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