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本季度报告。
●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陈震山,行长、财务负责人宋剑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建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数据与指标均为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单位以人民币列示。
●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下同;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下同;
4、公司于2020年1月发行人民币7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永续债”)。2021年1月,公司按照票面利率4.10%计算,向全体债券持有者支付第一期利息人民币2.87亿元。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考虑了相应的永续债利息;
5、公司本期尚未发放优先股股息,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未考虑相应的优先股股息。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1、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及债权投资等取得的投资收益,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一)整体经营情况分析
2021年,公司开始实施新一轮五年战略规划(“二二五五”战略)。前三季度,公司上下认真贯彻行党委、董事会部署,锚定战略发展目标,积极有为,锐意进取,推动公司实现“规模、效益、质量”协同发展,“二二五五”战略取得良好开局。
经营效益较快增长:202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3.7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97%,其中利息净收入(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2号),信用卡分期业务收入的列报项目需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项目调整至“利息收入”项目列示。因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口径变化,公司已对同期比较数据按照当期口径进行了重述。)157.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16%,非利息净收入66.0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97%;实现减值损失前营业利润166.4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80%;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70.3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16%。
业务规模稳健增长: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13,300.3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607.74亿元,增幅13.75%;其中贷款总额5,634.6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98.13亿元,增幅16.50%,贷款总额占资产总额比例42.36%,较上年末提升1.00个百分点;负债总额12,421.8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37.94亿元,增幅14.13%;存款总额7,808.9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28.73亿元,增幅11.87%;公司集团存续的各类理财产品余额2,823.11亿元,符合资管新规要求的净值型理财产品比例达到96.68%,较上年末提高11.70个百分点。
资产质量持续提升:2021年1-9月,公司信用风险指标进一步优化。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不良贷款率0.90%,较上年末下降0.17个百分点;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77.46%,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70.35%;关注类贷款比例0.56%,较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核销不良贷款4.29亿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5.6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23%,其中计提贷款减值损失41.58亿元;期末拨备覆盖率559.42%,较上年末提高89.88个百分点;拨贷比5.05%,较上年末提高0.03个百分点。
(二)重要事项进展及其情况
2021年4月2日,公司完成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98,401.98万元;2021年4月23日,上述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简称“杭银转债”,代码110079。“杭银转债”自2021年10月8日起进入转股期,“杭银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2021年10月8日至2027年3月28日,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法定披露媒体的《杭州银行关于“杭银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三)银行业务数据
1.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1、企业贷款包括票据贴现;
2、其他存款包括财政性存款、开出汇票、信用卡存款、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
3、上表贷款总额、存款总额及其明细项目均不含应计利息;
4、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5、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6、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7、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均未年化处理。
2.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上表按照2012年6月7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令2012年第1号)相关规定,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计量方法保持一致,对资本充足率计算无影响。
3.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4.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上表各指标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于2018年5月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计算。
5.其他监管财务指标
■
注:1、上表中同业拆借资金比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发布的《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使用人民币口径计算;
2、上表中流动性比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于2018年5月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计算;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以非并表口径的资本净额计算。
6.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截至2021年9月末,按贷款五级分类口径,公司后三类不良贷款总额为50.82亿元,较上年末减少0.9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90%,较上年末下降0.17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剑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建夫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合并利润表(续)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剑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建夫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剑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建夫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人民币千元
■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51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周建华任职资格的批复》(浙银保监复[2021]705号)。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已核准周建华先生的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周建华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1年8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51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参会董事13人,会议有效表决票为13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批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53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9人,实际参会监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7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孙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于2021年10月19日利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购买了5,000万元收益凭证。
●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金能化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证或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0-157)。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孙公司拟利用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0号)核准,公司向秦庆平先生非公开发行131,406,04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7.6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4.84元,减除发行费用6,471,378.71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3,528,616.13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0月30日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465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
3、本次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
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收益凭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未超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国元证券【元鼎尊享76号】固定收益凭证
(1)理财产品代码:SRT455
(2)产品起息日:2021年10月19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4月20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0月19日
(5)理财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
(6)年化收益率:3.60%
(7)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划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10)资金投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三、风险控制措施
在购买的保本型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并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国元证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072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半年度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3.21%、31.91%,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日常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理财产品中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报表列报“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中保本保收益产品报表列报“其他流动资产”,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均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其收益受市场利率、汇率、宏观政策、市场流动性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保证本金但不能保证预期收益的风险。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余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金能化学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0,3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具体如下:
■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9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秦庆平、王咏梅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秦璐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686.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26%。秦庆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咏梅女士合计质押公司11,394.50万股(含本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25.50%,占公司总股本的13.33%。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接到控股股东秦庆平先生通知,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秦庆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咏梅女士、秦璐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
注:王咏梅直接持有公司16,545,000股股份,通过齐河君创、齐河君和间接持有公司2,263,200股股份。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秦庆平先生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9,74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9.7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39%,对应融资余额为50,000万元。
王咏梅女士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654.5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7.9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3%,对应融资余额为10,000万元。
秦庆平先生及王咏梅女士办理股份质押所得融资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及定向增发,还款资金主要来源包括个人薪酬、投资收益等。目前秦庆平先生和王咏梅女士个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
2、截至目前,秦庆平先生及王咏梅女士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不影响股东与上市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需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四、其他情况
本次质押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秦庆平先生个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质押股票股价下跌至风险线,秦庆平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追加股票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8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
●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担保变更主债权合同,变更金额为470万元。
● 担保余额:截至目前,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227,5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8,311.22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本次变更主债权合同情况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金能化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开立67.50万美元保函,于2021年10月19日与招商银行签订编号为532LG2100027的《开立不可撤销保函/备用信用证申请书》。
因原与招商银行签订的编号为 532SQ20210300000403 的《电票承兑申请书》 债务已偿还,鉴于票据池额度可滚动使用,将 470万元额度用于编号为 532LG2100027的《开立不可撤销保函/备用信用证申请书》。
2、担保合同情况
2019年9月1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了《票据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和《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合同编号均为2019年信字第21190731号,担保期限自2019年9月10日至2022年8月25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2021年3月3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了《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补充协议》,将担保金额变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3、法定代表人:曹勇
4、成立时间:2018年03月09日
5、注册资本:捌拾亿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与本公司关系:金能化学是金能科技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 年6月30日,金能化学总资产为8,523,561,058.38元、总负债为1,501,771,031.65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501,771,031.65元、净资产为7,021,790,026.73元、净利润为-63,395,118.20元。
三、最高额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质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担保类型:以票据及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0 万元
担保范围:贷款本金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追讨债权及实现质权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担保期限:2019年9月10日至2022年8月25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所需,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227,5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8,311.22万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