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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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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增加141,957,800.97元,增幅61.7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多所致。

2、本报告期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增加32,048,123.20元,增幅83.04%,主要原因是原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减少7,760,318.10元,降幅33.8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应收高新区管委会租房补贴款金额较大,本报告期该款项已收回所致。

4、本报告期应收股利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减少201,000.00元,降幅100.00%,主要原因是对应收股利全额计提减值所致。

5、本报告期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增加7,026,747.75元,增幅49.87%,主要原因是将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用于对外出租确认的投资性房地产增加所致。

6、本报告期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减少39,847,922.50元,降幅31.50%,主要原因是海陆油田输送系统增强复合材料及管道升级项目本报告期部分转固所致。

7、本报告期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增加21,290,245.43元,上年度期末金额为0,,主要原因是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承租方确认的使用权资产。

8、本报告期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增加168,954,425.58元,增幅480.2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设立“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及“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预付设备款金额较大所致。

9、本报告期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增加301,766,022.79元,增幅62.7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发放贷款较多所致。

10、本报告期衍生金融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减少9,461,140.95元,降幅100.00%,主要原因是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在本报告期已经全部交割完毕所致。

11、本报告期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增加880,888.84元,上年度期末金额为0元,主要原因是预收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房屋租金所致。

12、本报告期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增加31,944,134.19元,增幅46.79%,主要原因是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13、本报告期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减少10,932,670.54元,降幅39.13%,主要原因是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14、本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度期末减少139,090,623.66 元,降幅100.00%,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报告期已经全部到期偿还所致。

15、本报告期租赁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增加22,075,995.32元,上年度期末金额为0元,主要原因是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承租方确认的租赁负债。

16、本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增加15,808,166.65元,增幅43.3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17、本报告期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减少814,802.13元,降幅57.4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权益法确认沧州银行其他综合收益减少所致。

18、本报告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9,219,755.70元,增幅41.6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隔膜产品、薄膜产品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19、本报告期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871,506.65元,增幅100.4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日均银行存款余额较大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0、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154,447.22元,增幅42.93%,主要原因是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1、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025,093.25元,降幅162.45%,主要原因是原计提的应收款项减值损失本期转回较多所致。

22、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8,192,318.20元,降幅47.20%,主要原因是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23、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95,655.95元,降幅33%,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账务清理产生的营业外收入较多所致。

24、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096,331.69元,降幅52.0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较小所致。

25、本报告期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10,435,737.25元,增幅37.10%;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0,936,412.99元,增幅37.31%;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11,435,067.47元,增幅47.3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104,777,681.23元,增幅44.0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以及BOPA薄膜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单位成本较上年同期降低,产品盈利能力提升;BOPA薄膜产品毛利率较上年提升,产品盈利能力增强所致。

26、本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21,299,111.87元,增幅314.1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到的出口退税较多所致。

27、本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26,004,046.66元,降幅50.81%,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房屋租金较多,导致同期对比差额较大所致。

28、本报告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75,995.10元,降幅40.98%,主要原因是是衍生金融工具交割产生的投资损失所致。

29、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82,013.44元,增幅1,295.8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0、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33,722,702.67元,增幅347.0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设立“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及“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预付设备款支付的现金较多所致。

31、本报告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5,813,521.62元,增幅66.5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分配股利金额较大所致。

32、本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295,974.50元,上年同期为0元,主要原因是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承租方支付的租金视为筹资活动的支出所致。

33、本报告期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245,720.04元,增幅43.08%,主要原因是汇率变动所致。

注:上述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分析中的“本报告期”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关于锂离子电池隔膜以及BOPA薄膜产品投资扩产及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0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建设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2条,用于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生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05月19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公司分别于2021年06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1年07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建设高阻隔尼龙薄膜(BOPA薄膜)生产线2条,用于BOPA薄膜产品的生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06月30日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公司于2021年09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1年09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孙公司暨变更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09月14日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孙公司暨变更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2021年09月30日公司完成了子、孙公司工商登记手续,并分别取得了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08日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孙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021年10月15日,公司与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9日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合同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进展情况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庆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彬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庆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彬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