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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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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2021-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达成诉讼和解及专利许可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1-046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达成诉讼和解及专利许可的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1-065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告事项所处阶段:诉讼和解与专利许可

公司所处的地位: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为相关诉讼被告、上诉方、专利异议程序异议人及专利许可被许可方。

诉讼和解与专利许可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1.本次诉讼和解事项产生相关责任由公司IPO前主要股东按照相关承诺进行最终承担,对公司本期和期后利润无实质影响;

2.本次专利许可事项由公司与波士顿科学相互许可各自相关止血夹专利,许可期为5年,公司在2022年至2026年期间的每年7月31日前,向美国波士顿科学公司(Boston Scientific Corporation,简称“波士顿科学”)支付240万美元/年的专利许可费,折合人民币约15,453,600元/年(按2021年10月18日美元兑换人民币汇率6.4390),约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7%及经审计净利润的5.93%,不会对公司损益造成重大影响。专利许可期满后,公司将结合公司储备研发产品上市情况及波士顿科学专利状态等情况确定是否继续与波士顿科学商谈专利许可事项。

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美国波士顿科学公司达成诉讼和解的议案》以及《关于与美国波士顿科学公司达成专利许可的议案》。10月19日,公司与波士顿科学、Boston Scientific Scimed,Inc.签署《和解及许可协议》,约定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波士顿科学及其相关子公司在美国、德国的一系列诉讼达成和解,并同时约定波士顿科学以其止血夹专利向公司授予未来5年期专利许可。关于本次诉讼和解及专利许可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和解

(一)诉讼基本情况

波士顿科学及其旗下公司自2018年11月以来,在美国及德国多次对公司止血夹产品的专利提起侵权诉讼,包括:

案件1:2018年11月,原告波士顿科学、Boston Scientific Scimed,Inc.在美国特拉华地区法院向公司、公司美国子公司Micro-tech Endoscopy USA Inc.、 Henry Schien Inc.发起针对Sureclip止血夹的专利侵权诉讼。截至和解协议签署前,该案件在美国特拉华地区法院审理中。

案件2:2018年11月,原告Boston Scientific Limited在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向公司、公司德国子公司Micro-Tech Europe GmbH(简称“MTE”)及Shanghai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rp. GmbH (Europe)(简称“欧代”)发起针对公司Sureclip止血夹的专利侵权诉讼。本案被分为四个子案件,分别为(1)被告为MTE及欧代的EP3023061B1号专利案件;(2)被告为公司的EP3023061B1号专利案件;(3)被告为MTE及欧代的EP1328199B1号专利案件;(4)被告为公司的EP3023061B1号专利案件。截至和解协议签署前,子案件(1)经德国杜塞尔多夫高等法院二审判决被告败诉,尚未进入执行程序,子案件(2)经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败诉,尚未进入执行程序,子案件(3)及子案件(4)一审判决被告败诉,公司、MTE及欧代已上诉至杜塞尔多夫高等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案件3:2021年7月,原告Boston Scientific Limited及Boston Scientific Scimed在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以EP1328199B1号专利、EP3050518B1号专利向MTE及欧代发起针对Lockado止血夹的专利侵权诉讼。截至和解协议签署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案件4:2021年9月,原告Boston Scientific Medical Device Limited在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以德国实用新型DE202017007428U1向MTE及欧代发起针对Lockado止血夹的侵权诉讼。截至和解协议签署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案件5:2021年9月,原告Boston Scientific Scimed,lnc.在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以德国实用新型DE202017007433U1向MTE及欧代发起针对Lockado止血夹的侵权诉讼。截至和解协议签署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以上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二)诉讼和解情况

截至达成诉讼和解前,在德国诉讼中,因波士顿科学个别涉诉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过宽,导致公司在诉讼中暂时处于不利地位,但公司已在为无效该专利做大量准备;在美国诉讼中,公司已完成权利要求解释听证会(马克曼听证会)并取得有利于公司的阶段性成果,公司律师团队认为公司尚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但考虑到政治及法律制度差异带来的域外诉讼不确定性以及旷日持久的诉讼给原被告双方带来的诉讼成本增加及司法资源消耗,公司IPO前主要股东着眼于保持和增强公司发展的确定性,希望尽早结束相关诉讼,轻装上阵,争取快速发展机遇期。与此同时,美国法院也提议并积极推动双方和解。在此背景下,公司经综合考量,与波士顿科学均表达了诉讼和解的意愿,自2021年4月以来持续进行和解谈判以达成全球范围内相关专利诉讼和解方案,并于2021年10月19日签署了《和解与许可协议》。

根据《和解与许可协议》有关诉讼和解部分的规定,波士顿科学及其相关子公司撤回在美国、德国的针对公司、公司子公司及相关方的全部诉讼,对于已生效判决放弃执行;公司撤回对于部分判决的上诉及对波士顿科学有关专利的无效请求。公司向波士顿科学支付一次性和解费(由公司IPO前主要股东承担)。

二、专利许可

为进一步避免公司止血夹产品在达成诉讼和解后的未来一段时间内再次面临禁售、赔偿等不确定性,保障公司集中精力、免受干扰地在欧美市场扩大止血夹产品市占率,公司与波士顿科学达成为期5年的专利许可,结合未来5年公司止血夹产品在欧美预测销售收入,公司以一定比例按年向波士顿科学支付年度专利许可费,具体内容包括:

1.波士顿科学将就其在和解生效日前的全部止血夹相关专利,向公司及关联公司授予一份非独家的、不可再许可和转让的全球性许可,允许公司及关联公司在公司现有止血夹产品(及经非重大修改的改进产品)上使用波士顿科学的许可专利,专利许可期为和解生效日后5年。波士顿科学同时承诺不在许可期内及许可期满后对公司在许可期内依据专利许可实施的对公司止血夹产品的制造、销售等使用行为提起诉讼。

2.在专利许可期内,公司每年向波士顿科学支付240万美元的专利许可费,支付时间为自2022年至2026年期间的每年7月31日前,合计1,200万美元。

3.公司相应就其在和解生效日前的全部止血夹相关专利,向波士顿科学及关联公司授予一份为期5年的、免许可费的、非独家的、不可再许可和转让的全球性许可。

三、诉讼和解及专利许可对公司的影响

(一)诉讼和解对公司的影响

1.鉴于公司主要股东南京新微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招商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uakang Limited、深圳华晟领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Green Paper Investment Limited于公司科创板IPO时承诺承担公司因本次诉讼和解产生的相关责任,并已按承诺将案件结束前现金分红存放于公司开立的专项账户,该等现金分红已可足额支付本次一次性和解费,因此本次和解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实质影响。

2.在全球范围内专利诉讼达成和解,解决了公司和解生效日前因止血夹产品制造销售等行为引起的赔偿、禁售等不确定性风险,公司持续经营将不受影响,有利于公司节约法务成本等费用,使公司更加专注于经营发展和研发创新。

(二)专利许可对公司的影响

1.专利许可的达成,使得公司SureClip、LOCKADO止血夹和ConMed DuraClip等现有止血夹产品及公司后续无重大变更的止血夹产品至少在未来5年免受波士顿科学专利诉讼影响,有利于公司在欧美市场发挥产品和渠道优势,充分参与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专利许可期满后,公司将结合自身储备研发产品上市情况及波士顿科学专利状态等情况确定是否继续与波士顿科学商谈专利许可事项。

2.公司自2022年至2026年期间的每年7月31日前向波士顿科学支付240万美元/年的专利许可费,折合人民币约15,453,600元/年(按2021年10月18日美元兑换人民币汇率6.4390),约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7%及经审计净利润的5.93%,不会对公司损益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关注相关事项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天台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442期(1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1月19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定期存款)。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1-023、2021-025)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都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00.SH)为已上市金融机构,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天台支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公司及子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53,470,021.34元,本次委托理财合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0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97%。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6.04%,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定期存款)。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定期存单金额7,500.00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1-092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1-068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8日、10月19日、10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8日、10月19日、10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序,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1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同意公司发行的6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泉峰转债”,证券代码为“113629”。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发布《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1-091),公司6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1年10月2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发现涉及本公司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也不涉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8日、10月19日、10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公司股票价格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提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序,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披露《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75万元到11,729万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380万元到8,634万元。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无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四)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五)大股东质押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18,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8.86%。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2,7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71%,占公司总股本的6.31%。质押未设置平仓线及预警线,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质押风险可控。

(六)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资产结构中没有商誉,不存在商誉减值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清远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欧派”)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派家居”)为清远欧派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新城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清远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而签订的相关法律性文件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本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清远欧派向各银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48.87万元。

●本次担保无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0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介绍

2021年10月19日,公司、清远欧派分别与广发银行清远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授信额度合同》。清远欧派向广发银行清远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2021年10月19日起至2023年10月18日止。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至2022年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84,000万元。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公司确定的2021至2022年对外担保总额度是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主体,风险可控,不会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获得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欧派家居关于确定2021年至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欧派家居关于确定2021年至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清远欧派主要从事整体厨柜、整体衣柜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二)清远欧派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为清远欧派合并层面数据,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数据为清远欧派单体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广发银行清远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担保人:清远欧派

(二)保证人:欧派家居

(三)债权人:广发银行清远分行

(四)担保金额及范围:

1、本最高额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人民币15,000万元

2、根据清远欧派与广发银行清远分行所签署《授信额度合同》的授信额度内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清远欧派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期日分别计算。

(六)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可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8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7.6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2,872.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17%。以上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可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7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3.2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2,498.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76%。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授信额度合同》;

(四)清远欧派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1-107

债券代码:128026 债券简称:众兴转债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1-81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众兴菌业,证券代码:002772)连续2个交易日(2021年10月18日及2021年10月19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1年0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合作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为促进公司双主业发展,从而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公司拟以现金方 式收购贵州茅台镇圣窖酒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合作意向书为交易双方就本次股权收购初步达成的合作意向,具体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本事项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因素,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合作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2021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股权收购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因市场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经多次反复友好协商,双方就终止相关事项最终达成一致。《关于终止股权收购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注意到有关媒体的报道,现将相关情况做进一步说明如下:

(1)《股权收购合作意向书》签署后,公司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积极开展了尽职调查工作,经过多轮次的沟通磋商,双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因市场宏观环境发生变化,基于积极遵循产业政策,更好地做好现有主业的出发点,公司于2021年08月25日单方面动议终止本次收购行为,根据《股权收购合作意向书》,交易双方需共同妥善处理本次交易事项,意向书未尽事宜,各方共同协商解决,因此此时公司单方面的动议行为,最终能否取得交易对方的同意,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如果对方不同意,公司执意要解除,势必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而为了避免损失发生,就必须取得对方的同意,故此时公司的单方面动议终止的意思表示能否取得对方的同意因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而不具备披露条件。此后经反复友好协商,双方于2021年10月15日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终止本次收购事项,公司及时进行了公告。在此期间,公司对内幕信息进行了严格的管理,交易各方及参与的中介机构人员对内幕信息做了严格的保密工作,公司股价没有出现异动。

(2)自2021年06月21日披露《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合作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至2021年10月16日披露《关于终止股权收购合作意向书的公告》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皆没有减持过公司股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也没有进行任何减持。因此前述人员既不存在利用消息拉高股价高位减持的行为,亦无在单方面动议终止后提前卖出的行为。

3、2021年09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前三季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500万元~5,500万元,去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66.64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103)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7、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1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股权收购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因市场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经多次反复友好协商,双方就终止相关事项最终达成一致。《关于终止股权收购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2021年09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前三季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500万元~5,500万元,去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66.64万元。其中,2021年第三季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753.15万元~6,753.15万元。主要原因系:一是受大宗货物贸易影响,食用菌生产原材料采购价格整体上涨,导致产品成本上涨明显;二是后疫情时代下游市场消费表现较为疲软,同期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低迷;三是产品及在产品报废等非经常性损失预计影响利润约-1,780万元;四是理财产品受2021年9月下旬股票市场影响,在第三季度公允价值变动预计影响利润约-2,000万元。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在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4、公司在此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2021年度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菱钢铁”)控股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集团”)2019年、2020年公开发行了以华菱钢铁股票为换股标的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分别简称“19华菱EB、20华菱EB”,合称“可交债”),发行规模分别为20亿元、15亿元,并已于2021年8月26日进入换股期。截至2021年10月15日,已累计换股543,426,4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7%,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0、2021-72、2021-76、2021-78、2021-80)。

2021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华菱集团通知,上述可交债自2021年10月18日至19日,累计换股112,233,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本次换股完成后,华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由46.63%下降至45.01%;可交债债券余额合计为4.51亿元,其中,19华菱EB、20华菱EB债券余额分别为2.39亿元、2.12亿元。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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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