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的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3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的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概述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玛科技”)参与设立的台州锦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福创投”或“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28日、2021年8月17日、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专项基金对外投资情况
1、近日,锦福创投与山东爱德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德邦”)及其股东签署了《增资协议》。锦福创投以人民币16,000万元对爱德邦进行增资, 其中600.5926万元计入爱德邦的注册资本,15,399.4074万元计入爱德邦的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锦福创投持有爱德邦21.0526%的股权。
2、爱玛科技与爱德邦及其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本次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山东爱德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1MA3NGRYG1T
法定代表人:王波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5日
住所: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经济开发区开元路88号
主营业务:企业信息化服务、车联网技术、大数据信息采集与分析、云计算技术运用以及从事智能网联锂电池开发制造等业务。
2、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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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未对锦福创投形成控制的说明
(一)准则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投资方应当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投资方应当进行重新评估。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1、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2、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以及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3、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以及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4、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二)分析说明
根据准则要求,针对公司是否控制锦福创投,公司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鉴于对爱德邦前景的共同看好,爱玛科技和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所控股的下属企业台州市黄岩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岩科创”)均对爱德邦有投资意向并分别进行了投资谈判,其中,黄岩科创拟通过与他人共同设立合伙企业的方式对爱德邦进行投资。而公司本次选择与政府、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旨在充分发挥和利用各方合伙人的优势和资源,并最终经各方共同协商后确定设立合伙企业及相应出资份额。
综上,从设立目的来看,合伙企业的各方共同决定通过设立合伙企业的方式对爱德邦进行投资。
2、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以及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根据准则规定,“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私募投资基金的“相关活动”通常包括投资标的确定决策、投后管理、投资退出。
首先,在投资标的确定决策方面,投资标的在锦福创投成立之前就由各方共同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予以明确约定。
其次,在投后管理方面,苏州金沙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湖创投”)作为锦福创投的普通合伙人,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协议,金沙湖创投“拥有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排它性权力”,即投后管理的权力由金沙湖创投享有。
最后,在投资退出方面,根据合伙协议,“对于进一步增加对目标项目投资金额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等),及退出目标公司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优先出售权、共同出售权等),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行使与该等权利相关事项的表决权时,应通知并根据有限合伙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如任何有限合伙人对该投资退出方案明确提出书面反对意见,则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按照该方案处置该有限合伙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的目标项目权益,但仍有权按照该方案处置其他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的目标项目权益。”,即在投资退出方面,有限合伙人爱玛科技和黄岩科创仅对其自身通过合伙企业所间接持有的爱德邦股份拥有实质性权利,双方均无法单方面决定合伙企业的投资退出活动。
综上,在本投资项目中,投资标的由各方共同确定,投后管理权力由普通合伙人金沙湖创投享有,爱玛科技在投资退出方面对其自身通过合伙企业所间接持有的爱德邦股份拥有实质性权利,但不能主导锦福创投的“相关活动”。
3、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以及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根据合伙协议,在分配的金额达到各方投资者实缴出资额之后所产生的投资收益,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的部分按照投资比例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的亏损,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照投资比例分担。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如合伙企业存在收益,爱玛科技享有的投资回报比例为44.72%(55.90%×80%),如合伙企业出现亏损,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即爱玛科技能够享受的投资回报比例已在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且合伙企业没有约定爱玛科技享有能够影响其回报金额的权力。
4、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在合伙企业中,金沙湖创投是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方面,金沙湖创投起到主导作用,从而对投资回报具有重大影响。
(三)结论
基于以上分析,爱玛科技对于合伙企业不构成控制,不将其纳入爱玛科技的合并范围。同时,考虑到爱玛科技对合伙企业形成重大影响,因而应将合伙企业作为联营企业进行核算。
五、对公司影响
锦福创投对目标公司的投资符合基金备案的投资方向,对爱玛科技的日常经营无实质性影响。本次投资实现了资金的专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有利于公司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形成良性互补,能够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投资项目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一、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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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投资的产品属于期限较短、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主体为国有商业银行,投资对象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及风险管理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该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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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9,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董事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批准投资额度。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84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一一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新签合同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新签合同金额为1,179,735.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2.76%;本年累计新签合同金额为4,418,118.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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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签订的重大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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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已中标未签订合同的重大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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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由于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83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13号”核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2月20日公开发行,并于2020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1年2月4日的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3月2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签订相关保荐协议。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临2021-044)。
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且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1〕77号)。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临2021-061)和2021年8月7日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临2021-066)。
鉴于公司已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公司与中信证券终止了原保荐协议。至此,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继续由华融证券完成,保荐代表人由中信证券指定的王玥女士、赵巍先生变更为华融证券指定的蹇敏生先生、谢金印先生(保荐机构情况简介及保荐代表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中信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担任公司此前的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情况简介
1.保荐机构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584,070.2569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9月07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保荐代表人简历
蹇敏生先生,保荐代表人、CFA。曾负责或参与杭氧股份、中国北车、蓝科高新、联化科技、苏宁环球、中国工商银行可转债、纳思达非公开、贵广网络可转债等再融资项目,凤凰置业借壳、金隅股份吸收合并太行水泥、凤凰传媒重大资产收购、广船国际收购广州文冲船厂、宝钛集团豁免要约收购宝钛股份(600456)等并购重组项目,深基地B(200022)、联化科技公司债券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蹇敏生先生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谢金印先生,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具有多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先后参与或负责了安信信托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海兰信IPO项目、中航电测IPO项目,黑猫股份、赣能股份、绿庭投资、蓝科高新再融资项目;高鸿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非公开发行项目;祥源控股集团公司债、联化科技公司债、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小微债项目;阿斯克、华能安全新三板挂牌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行过程中,谢金印先生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1-097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远东电缆”)。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分别提供人民币87,000.00万元、5,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合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84,398.47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相关年度授权担保额度内)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风险提示:若被担保人受国家政策、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发生完全或部分无法履约的情况,公司可能存在承担担保金额范围内相应担保责任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分别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授信业务,公司为上述业务分别提供人民币17,000.00万元、5,000.00万元担保,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全资子公司远东电缆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业务,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人民币70,000.00万元担保,并签订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4月25日)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5月17日)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80,000.00万元,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担保额度内对不同的被担保人相互调剂使用担保预计额度,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8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8号(经营场所:宜兴市高塍镇范兴路209号)
法定代表人:蒋承志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远东电缆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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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名称: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87,108.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宜兴市高塍镇范兴路209号
法定代表人:蒋华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电工器材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远东电缆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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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均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公司名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为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分别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000.00万元、5,0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公司名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70,000.00万元。
担保期限: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业务是为了满足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控权。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业务运行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25,795.26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466,849.4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59.56%、146.74%,其中: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13,140.26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454,195.4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55.58%、142.76%;公司对其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2,65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2,654.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98%、3.98%,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车辆”)作为借款人于2019年9月24日签订了《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37亿元,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间自2019年9月24日起至2021年9月23日止。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杯汽车”)于同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1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已届满,金杯车辆、金杯汽车正与借款银行沟通解决方案,存在借款无法通过展期或借新还旧等方式延续造成金杯汽车需短期内履行担保责任的风险,金杯汽车存在被诉风险。
● 公司已于2020年度对该笔担保计提了预计负债,并已向该笔借款的向反担保方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破产重整的12家企业之一)申报了债权,获得了债权额度预留。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杯车辆作为借款人于2019年9月24日与盛京银行签订了《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37亿元,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间自2019年9月24日起至2021年9月23日止。公司于同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授信额度中的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25、临2020-027。
二、金杯车辆借款到期情况
2020年5月28日,金杯车辆与盛京银行签订《银行承兑协议》,敞口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金杯车辆上述借款已于2021年9月23日到期,就该笔借款的延续(展期或借新还旧等方式),公司及金杯车辆积极与银行协商,尚未达成一致。截至本公告日,金杯车辆上述借款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1亿元,公司为金杯车辆该笔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三、可能产生的影响
上述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已届满,金杯车辆、金杯汽车正与借款银行沟通解决方案,存在借款无法通过展期或借新还旧等方式延续造成金杯汽车需短期内履行担保责任的风险,金杯汽车存在被诉风险。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已于2020年度计提损失并已向该笔借款的向反担保方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华晨集团破产重整的12家企业之一)申报了债权,获得了债权额度预留。
四、后期安排
1、公司将积极与金杯车辆和借款银行沟通,争取尽快妥善处理该借款到期事项。
2、若公司被诉,且实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将依法对金杯车辆、华晨集团(承诺解除该笔担保的承诺方)及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该笔担保的反担保方)履行追偿程序。
3、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若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081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购元庆投资、树林投资10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未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购元庆投资、树林投资10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未琨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未琨”)于2021年9月13日与俞浩、孙晓英签署了《关于上海元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与孙晓英、夏小军、俞月苏以及上海元庆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上海树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上海元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庆投资”)100%股权、上海树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树林投资”)100%股权。元庆投资持有上海国际医学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医学中心”)14.9329%股权,树林投资持有国际医学中心14.932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通过持有元庆投资、树林投资100%股权,间接持有国际医学中心29.8658%股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042号、2021-046号公告。
二、进展情况介绍
近日,上海未琨已办理完毕元庆投资、树林投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备案手续,上海元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未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宸医疗”),上海树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未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时医疗”),上海未琨已持有未宸医疗、未时医疗100%股权。
截止公告日,未宸医疗、未时医疗均已取得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一)未宸医疗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未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原上海元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76292488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06-24
营业期限:2008-06-24至2028-06-23
法人:陈苏益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崇明区新乡耀州路741号5幢706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医疗、医药、生物、计算机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机电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二)未时医疗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未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原上海树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58820884K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7-24
营业期限:2021-7-24至不约定期限
法人:陈苏益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崇明区新乡耀州路741号5幢706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医疗、医药、生物、计算机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机电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公司目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市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1-068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云图控股 公告编号:2021-090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新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公司”)25%股权、江阴济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化公司”)30%股权和江阴兴仁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仁公司”)25%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新源公司、济化公司和兴仁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新源公司、济化公司和兴仁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江阴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一、江阴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49410933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卞建宏
注册资本:7736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年06月11日
营业期限:2003年06月11日至******
住所: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生产电力、蒸汽;为船舶码头设施服务(不含国内船舶代理);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新源公司100%股权。
二、江阴济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22244576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卞刚红
注册资本:3868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08日
营业期限:2000年10月08日至******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
经营范围:生产光纤及化工产品(限包装材料用PBT),改性工程塑料的设计和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济化公司100%股权。
三、江阴兴仁纺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98636277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卞江峰
注册资本:7736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03月12日
营业期限:2007年03月12日至******
住所: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工业园区(周庄镇沿江高速北侧、兴盛大道西侧)
经营范围:生产高档织物、紧密精梳化纤纱、床上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兴仁公司100%股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宋睿先生函告,获悉宋睿先生将其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提前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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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0日,宋睿先生将其所持有的4,4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司2020年8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2021年10月19日,宋睿先生将上述质押股份中的1,200万股提前购回,并办理完成相关解除质押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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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二、备查文件
1、银河证券部分解除质押委托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