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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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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注]包含专项应付款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年7月11日,公司召开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2021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杭州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杭国资考[2021] 45号),杭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9月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57名激励对象授予1,81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825元港币/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家茂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灿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家茂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灿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家茂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灿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郑斌

202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1-91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于2021年10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9人,截止2021年10月20日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者经审议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报告。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该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报告期(2021年1月1日一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成果,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1-92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监事会于2021年10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监事会现有监事3人,截止2021年10月20日收回有效表决票3张。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者经审议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