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在二级市场购买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报告期,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在二级市场购买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6~8亿元人民币,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在二级市场以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股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购买包钢股份股票已实施完成。公司合计购买包钢股份263,083,300股,占其股份总数的0.5771%,累计支付金额为799,880,082.55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换届
报告期,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之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之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之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股东大会选举李金玲先生、汪辉文先生、瞿业栋先生、邢立广先生、白华裔先生、张日辉先生、王占成先生、余英武先生、张丽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苍大强先生、祝社民女士、王晓铁先生、周华先生、杜颖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郝润宝先生、张卫江先生、张大勇先生、吕文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职代会民主选举张华先生、张世宇先生、孟志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后,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经理层换届之续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选举董事李金玲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董事汪辉文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经公司董事长李金玲先生提名,董事会续聘瞿业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续聘余英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经理瞿业栋先生提名,董事会续聘刘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王占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韩培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郝忠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监事郝润宝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三)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
报告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议案》《关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入股公司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节能环保产业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即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引入两个及以上战略投资者对节能环保产业公司进行增资,同时公司向引入的战略投资者转让所持有的节能环保产业公司部分股权;公司关联方包钢股份同步以自有资金向节能环保产业公司协议增资。截至本报告期末,节能环保产业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正在推进中。
(四)合资成立新公司建设PVC稀土热稳定剂产业化项目
报告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合资成立新公司建设PVC稀土热稳定剂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825万元,与公司下属包头稀土研究院合资成立新公司,并以新公司为主体建设年产1万吨PVC稀土热稳定剂产业化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新公司已注册成立,名称为“北方稀土瑞泓(包头)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公司向子公司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建设年产8000吨高性能钕铁硼合金薄片项目
报告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建设年产8000吨高性能钕铁硼合金薄片项目的议案》。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控股子公司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安徽包钢稀土永磁合金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永磁)增资5421.60万元人民币,用于其成立包头分公司建设“年产8000吨高性能钕铁硼合金薄片项目”;安徽永磁股东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安徽永磁各股东股权比例不变。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经完成项目审批并签订增资协议,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六)公司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随着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下游产业不断延伸,涉足领域日益广泛,行业工艺技术改造升级、公司新增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品类增加,原先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目前固定资产实际使用年限不能完全匹配。同时,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了梳理和复核,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情况,为提高成本核算准确性,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报告期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文件。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金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彬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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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19,980,997.26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21,339,075.61 元。
公司负责人:李金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金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彬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600111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债券代码:14339 债券简称:17北方1
债券代码:14333 债券简称:17北方2
债券代码:16323 债券简称:2北方1 公告编号:2021一07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董事会于2021年10月9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北方稀土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修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实际,公司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修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防范公司内幕知情人滥用知情权,泄露公司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实际,公司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制定〈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交易商协会《关于发布实施〈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 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2021版)〉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投资人保护机制示范文本(2021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市协发〔2021〕43号)要求,公司制定《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保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中试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报废处置资产的议案》;
为了响应国家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号召,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稀土)积极推动工艺升级改造项目,拟按照公司《关于清理盘活分子公司闲置资产的通知》要求,对其部分长期腐蚀且磨损严重、使用年限过长存在安全隐患的闲置落后淘汰生产线生产设备及附属设施等资产,以及占用工程建设场地需拆除的部分资产予以报废处置。
甘肃稀土本次拟报废处置的生产设备及附属设施等资产共计1858项,资产原值总计97,230,496.79元,资产净值总计31,052,214.95元。
上述拟报废资产符合报废条件。公司同意甘肃稀土对上述资产予以报废处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1日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债券代码:163230 债券简称:20北方01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公告编号:2021-07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监事会于2021年10月9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北方稀土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修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修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制定〈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保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中试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报废处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编制、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期间,遵守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0月21日
债券代码:143039债券简称:17北方1
债券代码:14333 债券简称:17北方2
债券代码:16323 债券简称:2北方1
股票代码:6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1一073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保
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9,758.06万元建设“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保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以低温动态焙烧新工艺替代高温焙烧工艺。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投资概述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政策部署,加快推进公司绿色化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公司稀土精矿焙烧环节工艺水平,实现节能减排、尾气分离处理、提升自动化程度、改善现场环境等目标,进一步降低综合成本,巩固提升公司冶炼分离绿色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水平,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9,758.06万元建设“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保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以低温动态焙烧新工艺替代高温焙烧工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保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的议案》。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保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
(二)项目建设主体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
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西厂内
(四)投资规模
项目建设投资9,758.06万元。
(五)项目工期
项目计划工期为2021年12月~2022年12月。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拟建设白云鄂博稀土精矿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生产线,规模为年处理10,869吨(折REO)混合型稀土精矿,可生产氯化稀土溶液10,000吨(折REO)。主要产品全部为公司冶炼分离中间产品,转入下游冶炼分离生产线,不流入市场对外销售。
该工业化试验项目成功后,将择机对公司现有高温焙烧工艺进行全面升级。
(七)项目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属于工艺流程中间环节,原料均由公司内部提供,产品由公司下游环节进行冶炼分离,对该环节加工收入按照8,000元/吨测算,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和未来价格走势,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加工费收入8,000万元(副产品暂未计价),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约10.15%,投资回收期约10.01年(含建设期)。
三、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建设本工业化试验项目,有利于加快公司生产技术和工艺装备优化升级,进一步降低能源及物料消耗,提高公司绿色低碳清洁生产水平,增强公司绿色发展竞争力,是公司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政策部署和加快推进公司绿色化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及公司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以自有资金出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北方稀土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保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1日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债券代码:163230 债券简称:20北方01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公告编号:2021-074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
创新中试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6,430.96万元建设“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中试基地项目”。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投资概述
为满足公司稀土功能材料研究方向产业应用示范项目对中试场地的需求,丰富和拓展技术创新链,进一步提升公司自主研发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研发高端新产品,同时配套国家新材料创新基地建设,增强实验室科研成果的工业验证、产业转化能力,推动稀土功能材料产业迈向中高端,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6,430.96万元建设“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中试基地项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中试基地项目的议案》。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中试基地项目
(二)项目建设主体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国家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头稀土研究院内
(四)投资规模
项目投资6,430.96万元。
(五)项目工期
项目计划工期为2021年10月~2023年8月。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以配套北方稀土国家新材料创新基地项目为基础,统筹考虑包头稀土研究院金属材料研究所整体搬迁、PVC稀土热稳定剂产业项目建设等实际需求,结合承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内蒙古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北方稀土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及未来各类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运营的需要,进行统一整体规划建设。
本项目主要建设一座综合性中试基地,为各类稀土新材料中试示范项目提供场地。目前规划建设稀土合金中试线,包括高纯稀土及其合金试验线和稀土轻合金试验线,建成后具备多种稀土金属、合金产品的中试试验能力。同时在厂房南侧预留PVC助剂生产区域。配套辅助生产设施包括供电设施、冷却循环水设施、空压站、供气设施、消防系统等。
(七)项目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是稀土行业践行高端发展的重要载体,项目建成后可与北方稀土国家新材料创新基地形成实验室开发-中试验证测试评价的科研创新链条,完善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体系,有利于可以更好地承接国家各类科研平台、中心的共享共建,有利于汇聚整合院所、高校、企业等各方资源及优势,培养高层次人才、强化行业关键技术开发,推动我国稀土功能材料产业迈向中高端,促进我国稀土功能材料的推广应用,实现稀土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本项目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基本原则是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通过小批量产品销售、技术服务费、租金(稀土PVC热稳定剂项目租用厂房)等方式来实现一定的经济效益。
三、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能够改善和满足公司各方向的科研条件和需求,具备容纳更多实验平台的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科研装备水平、测试验证水平、技术研发效率和自主研发能力,有利于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科研支撑。同时由于本项目能够承接各类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中心的共享共建,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有利于推动稀土行业整体科技进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及公司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以自有资金出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北方稀土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北方稀土国家新材料创新中试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1日
债券代码:143039债券简称:17北方1
债券代码:14333 债券简称:17北方2
债券代码:16323 债券简称:2北方1
股票代码:6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1-075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一一般规定》《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一一有色金属》等规定,现将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7-9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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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经营数据系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债券代码:163230 债券简称:20北方01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