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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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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1-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期安排的公告(2021年第4次)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2021年10月25日(含)至2021年10月29日(含)期间的工作日为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开放期。本基金在开放期的下一日(即2021年10月30日)起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

2、本基金暂不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为当月最后5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次开放期为2021年10月25日起(含)至2021年10月29日(含)期间的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在该期间的工作日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并自开放期的下一日即2021年10月30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进行申购时,投资人以金额申请,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含微网站、APP)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

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的单笔申购、追加申购起点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申购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投资人将所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2.1前端收费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3.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网上直销平台(含微网站、APP)办理本基金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单个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10份,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的每笔最低赎回份额、单个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申请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余额部分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

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赎回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另有公告除外。

4.2赎回费率

注:1、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大于等于30日少于90日的投资人收取0.50%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大于等于90日少于180日的投资人收取0.50%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大于等于180日少于365日的投资人收取0.50%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大于等于365日少于730日的投资人收取0.2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大于等于730日的投资人不收取赎回费。

2、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年份的增加而递减。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3.1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3.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换补差费组成,即:基金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 + 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换补差费。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目前仅在部分销售机构开通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与旗下部分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基金名称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5.2.2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网上直销平台(含微网站、APP)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转换转出最低份额为10份。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的转换转出最低份额为1份。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转换转出最低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账户中该基金全部份额进行转换为另一只基金时,不受上述转换转出最低份额限制。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转换申请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最低持有份额时,管理人有权将余额部分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敬请投资者注意转换份额的设定。

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另有公告除外。

5.2.3 转换业务规则遵循本公司的最新业务规则执行。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转换费率的设定等做出调整,在调整生效前2日内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刊登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30楼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直销联系电话:021-20398706、021-20398927

传真:021-58368869、021-58368915

联系人:秦洋洋、沈冰心

(2)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含微网站、APP)

交易网站:https://trade.xqfunds.com、c.xqfunds.com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代销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江南农商行、华夏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广州农商行、建设银行、江苏银行。

代销券商:兴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长江证券、华融证券、渤海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中泰证券、招商证券、湘财证券、光大证券、国信证券、华福证券、华鑫证券、华泰证券、爱建证券、国都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平安证券、南京证券、上海华信证券、华西证券、长城证券、财达证券、安信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山西证券、东海证券、东方财富证券、西部证券、中金财富证券、民生证券、方正证券、东兴证券、国联证券、华安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九州证券、国元证券、粤开证券、中信证券华南、国盛证券、财通证券、国金证券、东北证券、华金证券、东吴证券、中原证券、恒泰证券、中金公司。

其他销售机构:天相投顾、天天基金销售、蚂蚁(杭州)基金销售、上海好买基金销售、同花顺基金销售、陆金所基金销售、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深圳众禄基金销售、广源达信基金销售、蛋卷基金销售、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中信期货、厦门鑫鼎盛、肯特瑞基金销售、北京增财基金销售、上海基煜基金销售、珠海盈米基金销售、北京汇成基金销售、上海挖财基金销售、长量基金销售、腾安基金销售、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兴证期货、中信期货、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中国人寿保险、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民商基金销售、阳光人寿。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8.1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2 开放式基金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3 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 若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附加管理费提取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提取评价日(即每一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计算并提取附加管理费。

9.2 若投资者因在开户时填写的信息不够准确完整,而未收到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申购确认信息。基金管理人特此提示,请投资者认真核对开户信息,发现有误请及时到开户网点更正或与本公司客服中心联系(400-678-0099、021-38824536)。

9.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申购、赎回等业务,投资人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赎回、转换,并且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和终止日所对应的日历日期并不相同,因此,投资人需关注本基金的相关公告,避免因错过开放期而无法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旗下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1年10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xq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1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补充提案表决的情况,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1号易瑞生物5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兼总经理卢和华先生现场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名,代表股份287,944,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3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名,代表股份287,943,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3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名,代表股份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8名,代表股份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3名,代表股份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董事因公外出未出席本次会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944,0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97%;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333%;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944,0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97%;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333%;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944,0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97%;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333%;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944,0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97%;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944,0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97%;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333%;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王彩章律师、李德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根据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煜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及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1年10月21日起,基煜基金新增代销本公司旗下英大通盈纯债债券E、英大安惠纯债E、英大纯债债券E、英大安鑫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投资者可通过基煜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转换等业务,同时参与基煜基金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目前代理销售基金名称和代码

注:英大安鑫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处于封闭期,暂不办理申购等业务;英大安惠纯债A、C暂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开放相关业务的具体时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二、费率优惠活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资者通过基煜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入)本公告“一、目前代理销售基金名称和代码”中所列的基金,均可参加基煜基金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费率优惠规则以基煜基金为准。各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以本公司或基煜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基煜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该基金产品认购期内或开放申购当日起,适用于相关费率优惠活动。

三、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基煜基金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按照基煜基金的规定执行。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ydamc.com)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5288

公司网站:www.ydamc.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张浦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一专户型2021年第307期D款、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一专户型2021年第307期G款

● 委托理财期限:32天、7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秋电子”)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62号《关于核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841,51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79元,募集资金总额526,999,999.0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956,878.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6,043,111.4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8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32号《验资报告》。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新增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1、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一专户型2021年第307期D款

2、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一专户型2021年第307期G款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一专户型2021年第307期D款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金额:5,000万元

期限:32天

理财起始日:2021年10月21日

理财终止日:2021年11月22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1.05%-3.30%

2、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一专户型2021年第307期G款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金额:5,000万元

期限:70天

理财起始日:2021年10月21日

理财终止日:2021年12月30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1.05%-3.40%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工商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与美元兑日元汇率挂钩的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国际市场美元兑日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投资者收益取决于美元兑日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中国工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行情对观察期内的美元兑日元汇率进行观测,严格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收益条件支付投资者产品收益。

(三)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说明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四)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张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7.12%,货币资金余额为593,039,497.08元。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2.16%。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购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风险提示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春秋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以上意见,华英证券对春秋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