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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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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1-102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本次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实施为控股子公司湖北葛店人福药用辅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葛店药辅”)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邓霞飞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了表决。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议案二、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实施为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人福”)、湖北人福诺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福诺生”)、人福普克药业(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普克”)、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福斯特”)、广州贝龙环保热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贝龙”)、武汉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乐药业”)、人福医药天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天门”)、人福医药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随州”)、湖北人福欣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欣星”)、湖北人福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药房连锁”)、湖北人福盈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盈创”)等11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或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鉴于上述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中,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1-103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

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葛店人福药用辅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葛店药辅”)

● 在授权范围内,本次实施的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本次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实施为控股子公司葛店药辅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葛店人福药用辅料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大道199号

3、法定代表人:张阳洋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药用辅料、消毒剂、卫生用品、化学试剂、化工原料及产品(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学制剂、原料药、医疗器械、食品添加剂;“三来一补”业务;销售:自营产品原辅料、医药中间体、仪器设备;药用辅料技术检测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自有房屋、设备租赁。

5、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葛店药辅资产总额20,755.14万元,净资产4,885.27万元,负债总额15,869.8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89.1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556.69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4,253.08万元,净利润-375.41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葛店药辅资产总额21,188.80万元,净资产5,114.56万元,负债总额16,074.2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606.50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3,124.02万元,净利润349.29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葛店人福”)下属控股子公司。葛店人福持有其40%的股权,葛店药辅股东张阳洋将其持有的14%的股权除分红权和处置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委托给葛店人福行使,葛店人福能够对其实施控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同意为葛店药辅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被担保方葛店药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保护公司利益,葛店药辅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保证范围包括:公司因本次担保事项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以及公司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四、关联担保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因葛店药辅的控股股东葛店人福其他股东包括公司关联人并且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公司为葛店人福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构成关联担保。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m)上刊登的公告。

在上述议案授权范围内,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实施为葛店药辅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本次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葛店药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并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自身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未有与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为667,11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76,426.510万元的61.97%,全部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公司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105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10月19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231.1201万股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实际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年9月1日。

2、首次授予数量:2,231.1201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908名。

4、授予价格:13.1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授予登记过程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9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5.7834万股。

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27人调整为908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2,236.9035万股调整为2,231.1201万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7、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应缴纳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缴款出资情况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2-10028号)。截至2021年9月27日,公司共计收到908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293,392,293.15元,公司的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1,633,071,908.00元。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2,231.1201万股,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1年10月19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392,293.15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9月1日,经测算,公司首次授予登记的2,231.1201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20,280.88万元,则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验成果的影响仅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1-104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人福”);

2、湖北人福诺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福诺生”);

3、人福普克药业(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普克”);

4、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福斯特”);

5、广州贝龙环保热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贝龙”);

6、武汉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乐药业”);

7、人福医药天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天门”);

8、人福医药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随州”);

9、湖北人福欣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欣星”);

10、湖北人福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药房连锁”);

11、湖北人福盈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盈创”)。

● 在授权范围内,本次实施的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实施为湖北人福等11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或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北人福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武昌区和平大道219号白云边大厦17、18层

3、法定代表人:张红杰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安装及维修;机电设备、管道及配件的批零兼营及安装;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投融资咨询);企业营销策划;自有房屋租赁;普通货运代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塑料制品、电子产品、办公家具、机械设备、消毒用品、化妆品、初级农产品、实验分析仪器批零兼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北人福资产总额743,918.03万元,净资产237,563.66万元,负债总额506,354.3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19,745.4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92,009.57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653,741.64万元,净利润12,933.12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湖北人福资产总额671,831.14万元,净资产241,355.47万元,负债总额430,475.6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41,799.7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19,525.67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353,338.66万元,净利润5,805.09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人福医药有限公司持有其84.49%的股权,根据增资协议的远期回购约定,公司持有其100%权益。

(二)人福诺生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人福诺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洞庭湖街84号凯天大楼四层

3、法定代表人:张红杰

4、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冷藏、冷冻药品)的批发;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

5、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人福诺生资产总额21,259.03万元,净资产6,357.12万元,负债总额14,901.9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4,901.91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34,811.17万元,净利润561.62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人福诺生资产总额23,124.82万元,净资产6,642.45万元,负债总额16,482.3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1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482.37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24,244.37万元,净利润285.33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系:湖北人福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武汉普克

1、被担保人名称:人福普克药业(武汉)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二路99号

3、法定代表人:孟晓峰

4、经营范围:生物工程、中药制剂(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除外)、医药原材料、医疗器械、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保健品的研发及技术服务;计生用品、生活用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软胶囊剂、药品、营养食品、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及批发兼零售。

5、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汉普克资产总额83,877.83万元,净资产38,438.28万元,负债总额45,439.5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6,288.8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8,649.10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36,826.86万元,净利润4,677.04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武汉普克资产总额71,409.68万元,净资产36,322.85万元,负债总额35,086.8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24.5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8,604.26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16,339.17万元,净利润-658.21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81.46%的股权,根据增资协议的远期回购约定,公司持有其95.66%权益。

(四)杭州福斯特

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新胜路17号

3、法定代表人:陈亮

4、经营范围:开发、研究、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产品,原料药(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进出口业务。

5、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福斯特资产总额33,342.43万元,净资产15,317.86万元,负债总额18,024.5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3,718.3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439.72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21,848.60万元,净利润2,038.40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杭州福斯特资产总额32,343.15万元,净资产14,373.42万元,负债总额17,969.7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3,816.3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493.81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8,431.89万元,净利润74.76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

(五)广州贝龙

1、被担保人名称:广州贝龙环保热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禾丰路63号

3、法定代表人:孙健

4、经营范围:通用设备制造业。

5、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州贝龙资产总额49,666.69万元,净资产15,630.37万元,负债总额34,036.3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845.0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3,449.03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15,785.23万元,净利润600.35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广州贝龙资产总额49,770.18万元,净资产15,718.68万元,负债总额34,051.5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3,581.2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1,338.36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8,390.13万元,净利润88.31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73.66%的股权。

(六)康乐药业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MA地块(创业三路29号)

3、法定代表人:卢子龙

4、经营范围:药品生产;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5、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康乐药业资产总额24,817.56万元,净资产10,128.46万元,负债总额14,689.1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4,227.67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5,488.02万元,净利润-530.13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康乐药业资产总额14,587.30万元,净资产9,485.08万元,负债总额5,102.2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00.6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655.88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2,328.09万元,净利润-643.37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99.71%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人福医药有限公司持有其0.29%的股权。

(七)人福天门

1、被担保人名称:人福医药天门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天门经济开发区南洋大道83号

3、法定代表人:张红杰

4、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冷藏冷冻药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卫生用品、计生用品、日用百货、美容化妆品、消杀用品、清洁用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散装熟食)、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用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批发、物流仓储(易燃易爆、有毒品、放射性物品除外)、物流装卸、物流搬运、物流配送、派送;会务服务;运输服务;仪器仪表的销售及批发:制冷设备销售及维修: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塑料制品、办公家具、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的批发及零售:消毒用品的批零兼营;会议会展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以上不得涉及金融证券、基金、期货类、投融资类信息);自有房屋租赁;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软件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5、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人福天门资产总额19,563.98万元,净资产5,669.64万元,负债总额13,894.3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03.0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894.33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25,879.33万元,净利润641.56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人福天门资产总额19,865.85万元,净资产6,009.97万元,负债总额13,855.8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2.2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855.88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17,342.32万元,净利润340.33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系:湖北人福持有其60%的股权。

(八)人福随州

1、被担保人名称:人福医药随州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随州市曾都区南郊瓜园社区四组1幢101-102

3、法定代表人:张红杰

4、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精神药品(一类、二类)、体外诊断试剂、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西药)、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含冷藏冷冻药品);医疗器械I、II、III类、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特殊食品、药用辅料、药用包装材料及容器、日用百货、农副土特产品、医疗用品、计生用品、机电设备、电脑、打印机、办公设备、化学品、化学试剂、化妆品(以上均不含危化品)、消毒品批发、零售;医疗器械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安装、维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5、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人福随州资产总额3,426.88万元,净资产2,261.94万元,负债总额1,164.9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64.95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5,279.56万元,净利润225.43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人福随州资产总额4,110.42万元,净资产2,409.18万元,负债总额1,701.2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01.24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3,314.97万元,净利润147.24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系:湖北人福持有其70%的股权。

(九)人福欣星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人福欣星医药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111号汉口城市广场二期商业B-1、C区3号楼单元16层1-3号房、15-17号房

3、法定代表人:张红杰

4、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冷藏冷冻药品)销售;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卫生用品、计生用品、日用百货、美容化妆品、消杀用品、清洁用品的销售;食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塑料制品、办公家具、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消毒用品、仪器仪表批发兼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会议会展服务;制冷设备销售及维修;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

5、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人福欣星资产总额8,160.89万元,净资产2,928.01万元,负债总额5,232.8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01.0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232.88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10,955.67万元,净利润240.82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人福欣星资产总额8,164.81万元,净资产3,045.73万元,负债总额5,119.0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00.9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119.08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6,085.07万元,净利润117.72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系:湖北人福持有其55%的股权。

(十)人福药房连锁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人福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武昌区徐东大街20号福星惠誉国际城8栋1单元24层1-5、16-18室

3、法定代表人:张红杰

4、经营范围:处方药、非处方药(甲类、乙类)、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外,含冷藏冷冻药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第II类、第III类医疗器械、日用百货、洗涤化妆品、消毒剂、健身器材、粮食、蛋类批发兼零售;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投融资咨询、管理);展览展示服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5、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人福药房连锁资产总额2,963.15万元,净资产-1,137.80万元,负债总额4,100.9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1.1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100.95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8,985.42万元,净利润-127.72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人福药房连锁资产总额4,240.61万元,净资产-716.52万元,负债总额4,957.1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1.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957.13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4,149.45万元,净利润-621.52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人福合计持有其100%股权。

(十一)人福盈创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人福盈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武汉市江汉区经济开发区江兴路11号B栋6楼601、602、603、604室

3、法定代表人:蔡强

4、经营范围:III类医疗器械批发(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一致);I、II类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及批发兼零售;II、III类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人福盈创资产总额10,155.68万元,净资产2,581.90万元,负债总额7,573.7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01.04元,流动负债总额7,573.78万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9,104.42万元,净利润245.36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人福盈创资产总额11,170.38万元,净资产2,704.05万元,负债总额8,466.3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0.9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466.33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6,175.54万元,净利润122.15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系:湖北人福持有人福盈创6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同意为湖北人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同意为人福诺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同意为人福诺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25,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同意为武汉普克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同意为杭州福斯特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期限2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公司同意为广州贝龙向科学城(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期限2年的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公司同意为武汉康乐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雄楚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公司同意为人福天门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公司同意为人福随州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舜源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公司同意为人福欣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公司同意为人福药房连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公司同意为人福盈创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保护公司利益,上述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保证范围包括:公司因本次担保事项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以及公司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m)上刊登的公告。

在上述议案授权范围内,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实施为湖北人福等11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或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并且控股子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自身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未有与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为667,11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76,426.510万元的61.97%,全部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公司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