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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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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1-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上接93版)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09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运营数据

注:

1. 煤炭生产、销售量不含自用煤;同期数据已同口径剔除。

2. 煤基油品及煤化工副产品销量中均不包括贸易销售量。

二、简要说明

第三季度,公司坚持以经营业绩为导向,紧抓市场回暖态势。各项目生产装置持续安全稳定运行,能耗不断降低,生产效率不断提升;主营业务产品延续第一、二季度产销两旺的态势,销量及价格上涨共振,三季度再创公司2000年上市以来的单季度业绩新高,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1.生产情况:

第三季度,哈密新能源公司较原计划提前了83小时圆满完成了3553项既定任务和8项新增检修任务,稳定装置高负荷运行,保持日均13台气化炉在线,运行率96%,第三季度总产品产量再创同期历史新高,实现甲醇产量26.14万吨,同比增长34.19%;实现煤化工副产品产量9.36万吨,同比上升32.95%。哈密新能源公司与吉木乃工厂实现LNG产量合计21,460.45万方,同比增长19.97%。清洁炼化公司按照“边生产、边技改”的运行模式组织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运行负荷持续提升达85%,实现煤基油品产量17.23万吨,同比增长57.35%。矿业公司多举措共振,充分保障内需外供,实现原煤产量295.54万吨,同比增长149.95%。

2.销售情况:

第三季度,国贸公司积极把握国际市场动态,研判LNG价格走势,提前锁定货源,有效控制进口LNG成本。公司实现天然气销量122,555.89万方,同比增长18.75%。矿业公司抢抓市场机遇,积极适应煤炭市场新格局,通过煤质优、成本低、物流配备全等绝对竞争优势,实现原煤销量394.25万吨、提质煤销量147.78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25.16%、72.68%。化工销售公司紧抓市场有利行情,灵活执行优价销售策略,实现煤化工产品销售52.65万吨,同比增长46.98%。

三、风险提示

上述主要运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运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季节性因素、恶劣天气、设备检修和安全检查等。运营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最终将以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公司保留根据审计结果及实际情况调整运营数据的权利。公司披露的季度运营数据仅作为初步及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09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关于《公司共同富裕规划之(ESOP)员工

持股计划纲领(2021-2023)》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1年10月1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就有关《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富裕规划之(ESOP)员工持股计划纲领(2021-2023)》(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纲领》”)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本次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富裕规划之(ESOP)员工持股计划纲领(2021-2023)》。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纲领》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纲领》的实施有利于员工共同富裕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紧密融合、相互促进,为公司发展注入内在活力和动力,确保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地可持续发展,实现企业整体价值的进一步提升。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纲领》仅为原则性约定,所涉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具体实施时,均将在当期《草案》中对详尽内容予以明确,且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同意《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富裕规划之(ESOP)员工持股计划纲领(2021-2023)》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09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八届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1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10月19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监事李江红、王国林及陈瑞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光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富裕规划之(ESOP)员工持股计划纲领(2021-2023)》,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富裕规划之(ESOP)员工持股计划纲领(2021-2023)》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10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5日 16点3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5日

至2021年11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2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监事会第八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日、11月3日北京时间10:00-18:

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21年11月3日18: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

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资产交割完成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96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资产交割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中科”或“发行人”)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1年8月11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于2021年9月17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3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及时落实标的资产交割过户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过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根据本次重组《重组报告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东方中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等文件,本次重组方案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万里锦程、刘达、金泰富、杭州明颉、精确智芯、格力创投、赵国、张林林、珠海众泓、国丰鼎嘉、珠海众泰、大横琴创新、王秀贞、刘顶全、张小亮、孙文兵、泰和成长、余良兵、西藏腾云、珠海众诚共20名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万里红78.33%股权(2021年8月18日北京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亦简称“万里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万里红78.33%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万里红78.33%的股权,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依据《资产评估报告》,根据收益法评估结果,万里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评估值为380,400.00万元,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账面值149,974.24万元,增值230,425.76万元,增值率153.64%。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以上述评估值为基础,交易各方确定标的公司78.33%股权的交易金额为297,978.50万元。

(二) 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东方科仪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普通股不超过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扣除相关中介费用及相关税费后拟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向控股股东东方科仪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由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上述事项互为条件,其中任何一项不生效或因故无法实施的,另一项也不生效或不予实施。

如发行价格进行调整,认购数量相应予以调整。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有所调整,东方科仪的认购数量相应予以调整。

二、本次重组的决策程序及批准

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列示如下:

1、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万里锦程、金泰富、杭州明颉、精确智芯、珠海众泓、国丰鼎嘉、珠海众泰、泰和成长、西藏腾云、珠海众诚、格力创投、大横琴创新均就参与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议及批准程序。

2、2020年9月18日,东方中科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同日,东方中科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3、2021年1月15日,万里红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并同意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本次交易后,将万里红公司性质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本次交易后6个月内完成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

4、2021年1月25日,万里红取得公安部保密委员办公室《关于不得在重组申报工作中对外披露公安机关涉密项目相关信息的函》(公保委办[2021]20号)。

5、2021年2月9日,上市公司取得《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21020),天健兴业为本次重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2021年2月22日,东方中科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7、2021年2月23日,东方中科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草案。

8、2021年3月18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协议转让北京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88%股权至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备案意见》(珠国资﹝2021﹞66号),同意格力创投持有万里红3.88%股权(对应3,478,699股股份)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东方中科;同意本次交易由东方中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受让,本次协议转让价格以《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21020)中的评估价格为依据。

9、2021年3月19日,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下发《关于协议转让北京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4%股份至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备案意见》,同意大横琴创新持有万里红1.94%股份(对应1,739,350股股份)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东方中科;同意本次交易由东方中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受让,本次协议转让价格以《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21020)中的评估价格为依据。

10、2021年3月19日,国科控股下发《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北京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科资发股字﹝2021﹞37号),同意东方中科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万里红不超过79.30%的股份,交易价格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同意东方科仪控股参与认购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11、2021年3月25日,东方中科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

12、2021年4月21日,国家保密局出具《关于对北京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变更的批复》(保函[2021]489号),国家保密局认为万里红控股股东变更事项符合《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同意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软件开发、运行维护)甲级资质继续有效。

13、2021年6月11日,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取得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不得对外披露与公安机关合作项目相关信息的函》(公办[2021]153号),加强对东方中科的保密监管和指导,在对万里红的并购重组申报工作中及重组完成后,均不得对外披露万里红与公安机关合作开展的信息安全保密、政务集成、虹膜识别业务相关建设项目涉及的客户名称、合同名称、产品名称以及项目建设内容等信息。

14、2021年9月17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33号)。

三、标的资产交割过户情况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19日出具的京海市监注册企许字19260823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本次重组所涉及目标公司万里红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万里红已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X00380429T的《营业执照》,万里锦程、刘达、金泰富、杭州明颉、精确智芯、格力创投、赵国、张林林、珠海众泓、国丰鼎嘉、珠海众泰、大横琴创新、王秀贞、刘顶全、张小亮、孙文兵、泰和成长、余良兵、西藏腾云、珠海众诚20名交易对方持有的万里红78.33%的股权均已过户至东方中科名下。

四、本次重组的后续事项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完成后,东方中科尚待完成以下事项:

(一)东方中科尚需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事项向20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并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登记和上市手续。

(二)中国证监会已核准东方中科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亿元,东方中科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并就向认购方发行的股份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和上市手续。

(三)东方中科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本次重组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四)东方中科将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过渡期内的损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根据专项审计结果执行本次重组相关协议中关于过渡期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五)东方中科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组的后续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重组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重组涉及的协议、承诺等。

五、中介机构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交割完成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审批和核准程序,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在交易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10月19日出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交割情况的法律意见》,认为:东方中科本次重组已获得全部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具备实施本次重组的法定条件;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交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协议的约定,东方中科已合法取得目标公司万里红78.33%的股权;本次重组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六、备查文件

1、万里红换发的《营业执照》;

2、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33号);

3、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交割完成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4、法律顾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交割情况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关于增加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东方基金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同时

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并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信财富”)协商一致,自 2021年10月22日起,新增泰信财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适用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自 2021年10月22日起,投资者通过泰信财富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认购和转换转入)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申购费率具体折扣以泰信财富活动公告为准。优惠前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且在泰信财富销售的非零申购费率开放式基金。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泰信财富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开放申购当日起,自动参与泰信财富费率优惠活动(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认购和转换转入,仅限前端申购模式)。

3.费率优惠期限

截止时间以泰信财富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

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1、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https://www.taixincf.com/

2、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1-072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关注到有关报道,提及“舍得酒业12万余吨优质基酒不实、品质不好”等类似信息。

二、澄清说明

公司就相关报道内容进行了核实,为避免给投资者造成误导,现公司对上述报道的相关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一)公司老酒储量真实,拥有12万余吨老酒

前期,因市场销售规模不大,公司产量大于销量,且主要以沱牌曲酒、沱牌特曲系列高档酒之外的公司中低档产品的销售为主。在此期间,公司累积存储了12万余吨优质基酒成为战略性库存。目前,这12万余吨纯粮固态发酵的优质老酒已成为公司推进老酒战略的强力支撑。另外,老酒主要用于中高端产品的生产,低端产品并不消耗老酒,同时公司每年生产新的优质基酒留存,以确保公司老酒储量的稳定增长。

公司中高端基酒生产出来后,均先储存在陶坛内。考虑陶坛“过气不过液”的特性,一直使用陶坛将导致芳香物质和有益元素挥发损失较大,公司对每批陶坛持续监测,待基酒在陶坛内老熟到相应质量要求后,再分批转入不锈钢罐继续储存(经长期的储存质量对比跟踪,在陶坛内老熟之后的基酒,其在不锈钢罐和陶坛内储存的质量并无明显差异)。目前公司有部分老酒储存于陶坛内,部分老酒储存于不锈钢罐内。

2000年之前,由于公司低价位产品的销量较大,公司在上个世纪90年代修建的碳钢罐,当时用于酒体中转及储存固液法、液态法白酒加工产品所用的食用酒精,现该批碳钢罐已改建不锈钢罐或报废。

(二)公司老酒品质真实,有计划保证存储与销售的平衡,品质得到市场广泛认同

近年来,随着人们消费升级及消费嗜好的变化,老酒市场扩容,公司基于大量优质老酒,系统推动老酒战略,逐年留存一定比例的基酒。虽然公司近年销售收入增幅较快,但实际销售量增幅并不大,以致公司每年都有优质基酒增加。

为保证优质老酒的进出平衡,公司作出以下计划:一是生产计划制定坚持与中长期销售规划保持动态滚动平衡并略大于销售规划的原则;二是调整优化酿造生产工艺,多生产优质基酒。

(三)公司存储的老酒未勾兑食用酒精

公司储存的老基酒都是纯粮固态酿造,未含食用酒精。相关报道中提到公司于90年代购入吉林天合食用酒精,均用于公司当时的低价位产品。

(四)公司闲置窖池经第三方机构鉴定,未影响窖池质量和产出基酒

过去,由于市场徘徊,公司销量低,基酒库存压力极大,公司不得不延长一些窖池的发酵时间。对这些窖池,公司早前就已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了鉴定,鉴定结果表明,窖池质量及产出基酒不受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9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即拟减持公司股份监事)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黄欣持有本公司股份425,5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8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106,3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7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黄欣。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有股份的具体来源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25,5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87%。其所持股份来源为:2015年6月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级市场买入。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141,86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9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级市场买入。

2.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 ,合计减持将不超过106,397股(为其2021年全年可减持的总数量)。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转让时,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监事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实施情况可能与计划存在差异。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及期满实施情况公告。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监事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对董监高的持股及其变动将进行严格、规范管理。按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的减持数量不能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

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谨慎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监事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