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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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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1-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时达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七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114

债券代码:128018 债券简称:时达转债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时达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七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时达转债”赎回登记日:2021年10月27日

2、“时达转债”赎回日:2021年10月28日

3、“时达转债”赎回价格:101.46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5%,且当期利息含税)

4、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1年11月2日

5、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1年11月4日

6、“时达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1年10月28日

7、“时达转债”拟于2021年10月28日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时达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时达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时达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8、根据安排,截至2021年10月2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时达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时达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时达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9、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1年10月27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时达转债”,将按照101.46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1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公开发行了882.505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8,250.57万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7]765号”文同意,公司88,250.5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7年12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时达转债”,债券代码“128018”。

根据《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8年5月1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1.90元/股。

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时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8年6月29日起由初始转股价格11.90元/股调整为11.8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时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4)及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时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4月12日起由11.83元/股调整为7.4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时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8)。

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时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6月19日由7.45元/股调整为7.4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时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2)及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时达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时达转债”回售有效申报数量4,751,962张,回售金额477,249,047.25元(含息税),因此,“时达转债”挂牌交易数量因回售减少4,751,962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时达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2021年6月29日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首次授予之上市日。公司可转债“时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7.42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7.40元,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不涉及暂停转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9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时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3)及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时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21日由7.40元/股调整为7.3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时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0)及相关公告。

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新时达,股票代码:002527)自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9月1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时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7.36元/股)的130%,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时达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时达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2021年10月2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时达转债”。

2、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时达转债”赎回价格为101.46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每张面值100元);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1.5%;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0年11月6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1年10月28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356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100×1.5%×356÷365=1.46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1.46=101.46元/张

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对于持有“时达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1.17元;对于持有“时达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1.46元;对于持有“时达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1.46元。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10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时达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赎回实施公告三次,通告“时达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1年10月28日起,“时达转债”停止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时达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时达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时达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1年10月28日为“时达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1年10月2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时达转债”。自2021年10月28日起,“时达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时达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1年11月2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

(6)2021年11月4日为赎回款到达“时达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时达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时达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7)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丽莎、郁林林

电话:021-69926000总机转

邮箱:yangls@stepelectric.com;yulla@stepelectric.com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时达转债”的情况

在本次“时达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9月16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纪德法先生累计卖出其持有的“时达转债”67,590张;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丽萍女士累计卖出其持有的“时达转债” 129,310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纪翌女士累计卖出其持有的“时达转债” 11,678张。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时达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时达转债”自2021年10月28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时达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时达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时达转债”赎回公告发布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时达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时达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时达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21-49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21-43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228,716,6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24%。截至本公告日,和邦集团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926,858,000股,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为86.4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82%。

●和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贺正刚先生合并持有公司股份2,641,348,6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91%。截至本公告日,和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贺正刚先生合并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926,858,000股,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为72.9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82%。

2021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和邦集团关于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和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贺正刚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及控股股东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及具体安排。

和邦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695,858,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31.2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88%,对应融资余额为4.49亿元。和邦集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100,858,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的49.3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47%,对应融资余额为9.28亿元。

和邦集团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上述股票质押期限届满,将采取到期滚动还款或质押展期两种方式实现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其资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投资标的退出、协议转让等。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0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021年10月21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公司股价自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1日累计上涨46.48%,短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公司前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等必要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公司本次交易通过相关审批、核准以及最终通过审批、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0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1日披露了《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42)。2021年10月21日,公司股票价格再次涨停。鉴于短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1日连续4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停,累计上涨46.48%,A股总市值为55.80亿元,短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提示

公司前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等必要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公司本次交易通过相关审批、核准以及最终通过审批、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三、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大额债权质押标的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十五)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1-133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大额债权质押标的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十五)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1-103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二部发来的《关于对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大额债权质押标的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63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积极推进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到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沟通确认,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大额债权质押标的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2021年7月3日、7月10日、7月17日、7月24日、7月31日、8月7日、8月14日、8月21日、8月28日、9月11日、9月18日、9月29、10月14日发布了《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大额债权质押标的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大额债权质押标的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二)》至《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大额债权质押标的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十四)》(公告编号:2021-078、2021-080、2021-082、2021-083、2021-086、2021-088、2021-089、2021-098、2021-102、2021-113、2021-121)预计不晚于2021年10月21日披露回复公告。

2021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发来的《关于督促ST中天回复问询函并充分揭示2021年半年报相关风险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回复问询函,并要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应勤勉尽责,督促公司及时回复问询函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延期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问询《问询函》中所涉及的相关方并取得回函;同时,公司聘请的律师、评估师、年审会计师需要核查相关底稿文件等必要的一系列程序并发表意见,董事会意见需根据中介机构意见综合考量后对问询函所涉及部分发表意见,因此,预计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问询函的回复,为保证问询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不晚于2021年10月29日完成问询函回复事项并及时披露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简称:*ST新光,股票代码:00214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10月19、20、2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2021年10月19、20、2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不存在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以及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

3、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 条: “(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五)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及第 14.3.1 条:“(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及退市风险警示(*ST),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7、18、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法院同意对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及《关于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093、096)。目前预重整工作在有序推进中。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不代表其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在预重整程序结束后,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肯特瑞为代销机构

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争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网下申购。争光股份本次发行的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的关联方。争光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31元/股,由发行人和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争光股份于2021年10月21日发布的《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涉及上述关联关系的公募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准科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400,000股于2021年10月20日非交易过户至“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1%。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1年10月20日)起开始锁定,24个月后分五期解锁。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瑞”)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21年10月22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肯特瑞为代销机构,适用基金具体如下:

自2021年10月22日起,投资者可在肯特瑞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同时,本公司将在肯特瑞开通相关基金的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肯特瑞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1、基金定投业务

自2021年10月2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肯特瑞办理上述已开通定投业务基金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肯特瑞办理上述已开通定投业务基金的定投申购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含)。如有变动,以肯特瑞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业务

自2021年10月2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肯特瑞办理上述已开通转换业务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在肯特瑞已开通转换业务基金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1年10月22日起,投资者通过肯特瑞办理上述相关基金的申购、定投申购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费率优惠以肯特瑞的规定为准。

自2021年10月22日起,投资者通过肯特瑞办理上述已开通转换业务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补差费率优惠以肯特瑞的规定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未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其开放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未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本公司旗下基金定投、转换业务的开通情况及最新状态以本公司最新规定为准。

3、投资者在肯特瑞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肯特瑞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及前述费率优惠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肯特瑞的相关公告。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个人业务)、400-088-8816(企业业务)

网址:https://kenterui.jd.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1年10月22日起增加安信证券为银华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MSCI中国,扩位简称:MSCI中国ETF,基金代码:512380)、银华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扩位证券简称:深100ETF银华,基金代码:159969)、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扩位证券简称:创新药ETF,基金代码:159992)、银华中证影视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扩位证券简称:影视ETF,基金代码:159855)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联交易公告

日前,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该只股票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551)的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鉴于股票发行过程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允,且该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按法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了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并获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2021年10月21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获配情况公告如下:

获配“华兰股份”(股票代码:301093)4,088股,获配金额237,431.04元。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述基金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10月2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203768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1-093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5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论证及说明,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