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1-045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关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上述事项明确表示同意,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并已签署相关协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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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的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目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5、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含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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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已到期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未到期的产品总金额为26,000万元(包含本次购买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额度范围。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签署的相关结构性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根据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信普泽”)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1年10月22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将增加宜信普泽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一、新增基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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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以通过宜信普泽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业务办理的具体程序,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同时,投资者办理上述基金转换业务适用转换范围,请参看本公司相关公告及业务规则。
二、优惠方式:
自2021年10月22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投资者通过宜信普泽申购(含定投)上述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宜信普泽最新公示为准。
三、咨询方式
1.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站:www.yixinfund.com
2.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18-95522
网站:www.tkfunds.com.cn
四、特别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宜信普泽所有。
2.上述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已开放申购(含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各基金是否参与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请参看本公司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1-017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1-07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双方将在本协议基础上就具体合作项目另行协商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项目以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内容,预计不会对公司2021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大高科”或“乙方”)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北矿业集团”或“甲方”)经友好协商,于近日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并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1508200390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方良才
注册资本:426311.4176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03月15日
住 所:安徽省淮北市人民中路276号
主营业务:煤炭产品、洗选加工;焦炭、高岭土、煤层气开发;电力;矿建;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火工产品、建筑建材、电子产品、橡胶制品生产销售;机电制修;农副产品加工;装潢工程;防腐工程;土地复垦;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住宿;中餐制售;劳务输出、对外工程承包及高岭土、化工产品、服装和工艺品出口业务;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不包括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2种进口商品)。(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淮北矿业集团资产总额为992.75亿元,负债总额为663.5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29.23亿元,资产负债率66.84%;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55.2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3.45亿元。
淮北矿业集团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与淮北矿业集团于2021年10月21日于淮北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扩大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模式、拓展合作方式等,为共同开拓、建设国内智能化矿山市场、共同攻关矿山智能化建设中的核心关键技术、建立长期稳定的全方位深度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合作领域
合作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1.采用工业互联网架构、大数据云平台及标准化数据中心,覆盖设备层互联、工业互联网、云平台、数据中心、矿山应用等,赋能矿山智能化。
2.通过5G、AI、大数据云平台等技术,基于工业互联网构建互联互通、统一高效、融合通信的“矿山一张网”,消灭数据孤岛,使跨系统智能化成为可能,实现矿山多源异构数据的采集、互通、大数据存储和数据融合。
3.构建统一架构、统一标准的标准化数据中心,形成数据共享、能力共享、开放统一的矿山数字平台。实现矿山领域的万物互联,打破协议、设备等的连接鸿沟,解决系统互相独立、互不联动的问题,实现智能化生产、透彻化感知、可视化管理以及数字化决策。
4.共同推动矿山综合自动化平台、辅助运输智能调度与安全管控、地面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的建设,实现信息和数据融合共享,打通智能化与自动化应用,使井下、井上无缝对接,形成“矿山一张图”,实现矿山生产的安全高效。
(三)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各自建立专业团队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信息交流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2.甲方根据自己的生产和管理需求,提出相关需求,乙方负责为甲方的需求提供咨询服务及全套解决方案。
3.甲方为乙方的新产品新技术优先提供实验现场,乙方为甲方的减员增效提供技术保障。
4.乙方为甲方培养或进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甲方为乙方新员工提供实习场所。
5.甲乙双方合作的成果、新技术、新产品共同分享共同推广,共同申报科技奖励。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仅为甲乙双方的战略性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合同。
2.双方合作不具有排他性,任何一方不得以本协议约束另一方选择其他合作方。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日执行,有效期五年。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对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计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将建立起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优势互补,实现产业互动和互利共赢。有利于公司增强品牌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良好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等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439,224,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75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26日;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资本),解除限售后华能资本将自觉遵守其关于减持股份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08号文”核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0,340,536股,并于2018年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793,064,815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103,405,351股。
公司上市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未实施股份回购,不存在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产生影响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103,405,351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439,224,42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能资本所持股份。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华能资本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华能资本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事项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事项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即2019年4月26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华能资本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华能资本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长城证券股票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持有的长城证券的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公司将按相关要求执行。除非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华能资本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有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收益上缴发行人。”
(2)华能资本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数量的10%;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数量视需要而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司减持期间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事项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本公司减持价格下限、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华能资本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华能资本不存在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承诺、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华能资本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公司股票不存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华能资本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的情形。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华能资本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26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1,439,224,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757%。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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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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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三)公司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1-097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2021年5月26日、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24日公告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2021-048、2021-084、2021-089)。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授权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农行”)“安心快线天天利 滚利第2期”理财产品,累计金额55,200万元。现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公 告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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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均已按期收回本金及预期收益。上述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的授权额度。
二、产品风险提示
(一)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的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停止发售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认购期内购买本理财产品。
(二)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三)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涉及汇率风险,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等其他多种市场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五)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协议》及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通告”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获知。如投资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国农业银行无法及时联系投资者,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六)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协议》约定的情况确定本理财产品是否起息。如不能起息,投资者的本金将于通告募集失败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解除冻结。
(七)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中国农业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八)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九)信用风险:本产品的投资范围包括信用类资产,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券,如因信用产品发行主体自身原因导致信用品种不能如期兑付本金或收益,投资者将承担相应损失。但在此种情形下,理财产品保留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发行主体进行追偿的法定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客户分配。
(十)或有风险:客户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四舍五入。因此,当客户赎回份额较低时,由于估值方式及收益结转规则导致客户可能无法取得收益。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跟进现金管理情况,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现金管理过程中,未发生逾期不能赎回或亏损的情况。公司将加强现金管理方面的管理,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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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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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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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华宝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份额在直销机构及部分代销机构调整大额
申购(含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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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1年10月22日起,将华宝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份额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投)金额上限调整如下:
投资者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含定投)本基金C类份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投)金额上限由1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定投)本基金C类份额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本基金管理人将该笔申购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投)本基金C类份额的合计金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则对申购(含定投)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确认失败。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投)本基金C类份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投)金额上限仍为10万元。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金额上限仍为10万元。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予以分别计算。
(2)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端(华宝基金APP、微信平台)等。
(3)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含定投)业务期间,本基金的其他业务仍正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投)业务的日期届时将另行公告。
(4)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